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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老婆子就觉得那些人传的太夸张了。就温夏这种性子的,是没落在她手里,要是哪天落她手里了,她能给她扒一层皮,让她还敢耀武扬威的欺负人。没想到,温夏没落在她手里,反倒是她,落到了温夏手里。胡老婆子恨的后槽牙都快咬碎了。赵和平和周红的后槽牙也快咬碎了,不过他们两个更害怕温夏把事情闹大,这件事别说传到粟水县城,就算在向阳生产大队传开,也是够丢脸的。以后他们还怎么见人?赵和平的气焰肉眼可见的弱了下来,他的拳头捏紧又放松,最后咬着牙道:“多少钱?”胡老婆子还想阻止,结果被赵和平冷声打断:“妈,你别闹了,你岁数大了,我们以后还见不见人了!”胡老婆子气的不轻,但也没再开口说话。温夏挑了挑眉。她本来还想让他们给小崽子道歉,但看到许熠害怕的缩在一边,最终还是没把他叫过来。“十块,”温夏说。“十块?你怎么不去抢呢!”温夏的话音刚落地,胡老婆子的嗓音顿时高八度的叫了起来。温夏一点儿没在意她的态度,继续道:“嫌多不想给也行,我去报公安,看看私闯民宅外加故意伤害罪,公安要怎么处理。”胡老婆子尖叫鸡一样的嗓音顿时一滞。别说这个年代的人,就是后世的农村里面很多人也害怕和公安扯上关系,要是有人家家里人被公安带去问话了,那村子里一定会讨论很久,有些敏感一些的人甚至会避着这家人。哪怕人家解释了,还是会有人说:“什么事情都没有为什么会把他带走?为什么不抓别人?”“他说没事了就没事了?我以前看他面相他就不像好人。”“……”温夏虽然没在农村里面待过,但后世网络发达,没少看到过有人发这样的帖子。所以她面上一派漫不经心,眼睛却在暗暗观察胡老婆子他们的反应,心里琢磨着要是这一招不管用,她能怎么办。揍一顿?也行,不过打孩子确实不太好,打胡老婆子……别到时候反被讹上,要不……温夏的视线在赵和平的身上转了一圈儿。“在看什么?”许泽突然出声问了一句。“啊,”温夏回神,“没什么。”许泽撩着眼皮,顺着她的视线也往赵和平那边瞥了一眼。胡老婆子本来还想再和温夏扯会儿皮,但在听到大门外传来有人说话的声音时,她也不敢再耽搁,不情不愿的低头从衣服内袋里掏出钱。等温夏将那一把破旧的毛票数清,她往旁边让了一步,胡老婆子脸色铁青的拉着哭嚎不止的赵金宝走了。刚走到温家家门口的李荷花正好和他们撞了个对脸。“他们一家人跑过来干什么?”李荷花扫了黑着脸怒气冲冲的赵和平背影一眼。“串门,”温夏随口回了一句。走在最后面的周红顿时松了一口气。李荷花是来给温夏和许泽送蒸好的馒头和窝头的,她中午让温夏拿过来,温夏没拿,她思来想去还是怕闺女晚上饿肚子,就直接自己送了过来。没想到还没进院子,就闻到了一阵肉香味儿。“许泽早上去后山上打的兔子,”温夏笑着将李荷花迎进屋,“我正打算给你和我爸送去呢,你就来了。”李荷花听到后,惊讶的朝着许泽看了一眼。她倒是没想到许泽还有这本事。许泽虽然到现在还不太清楚原来的那个“许泽”,具体是个什么样的人,但通过他对家庭条件等一系列的观察,他不认为原来“许泽”有能在山上抓到兔子的本事。所以在李荷花目光转过来的时候,许泽冲着她笑了一下,道:“运气好,恰巧碰上了。”李荷花可不相信他这话,要是这野兔这么容易碰上,向阳生产大队的人还能这么馋肉?不过,她也没点破,心里反倒有点认同下午大队长在她面前说的话。郑大树:“结婚了,懂事了,他爸妈还在的时候有他爸妈养着他,他不需要干活也能有饭吃,后来他爸妈走了,他一个人过日子,随便凑合着活着就行,现在估计是因为温夏嫁过去了,他也知道自己得扛起养家的责任了。”不管怎么样,他们能好好过日子就行。温夏用一个小瓷盆给李荷花装了满满一瓷盆炒好的兔肉,原本她要做麻辣兔肉,但由于家里还有个不怎么能吃辣的小崽子,所以温夏只放了一点点辣椒提味,不过好在味道和麻辣兔肉也不相上下。装完熟肉,温夏又将一旁清洗干净的鱼也给李荷花用碗装了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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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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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