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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岚感激地点点头,“那就麻烦了,不过我还有几个小伙伴在那边。”叶岚随手指个方向,“我得去接它们。”“没问题,我在这里等你。”炎说完,又回头去安排其他人带着伤者下山,那个少年也被他交给了部落人,一同带了下去。叶岚走了一段路,确认身后没有人跟踪的迹象,才放下心,看起来这个部落还真是不错。带着三只回到原地,只剩炎一个人等在那里。炎原本和善的表情在看到叶岚身后的庞大身影时,瞬间僵硬了起来。这是什么玩意?他虽然不知道这家伙是什么,可他却感受到了危险,十分危险。“小姑娘,这是……”“哦,这个是我从部落带出来的兽奴,是来保护我的,你别担心,没有我的指令她不会伤害人的。”那意思……你要是下指令,它就会伤害了呗。炎有些无语。这丫头是不是在威胁他?炎嘴角抽了抽,心眼还不少,得亏他没有什么坏心思,要不然看这架势,她还不得掀了我的火石部落。“走吧。”整理好面部表情,炎率先走在前面领路。年轻人,防备心重一些也挺好。“多谢炎叔。”叶岚看对方一点都没有计较的意思,也知道自己是小人之心了。炎:……脸皮真厚啊,这就叫上叔了。“我在秋集上和你们部落打过交道,你们部落的药粉非常好用,只可惜只收兽肉和其他药草才肯换,这么些年,就只和我们部落换过一次焰花,其他时候我们部落想换药粉,就只能沿途多打一些猎物,才能换到几包。”“听您这意思,我们部落的药粉很受欢迎嘛。”“反正我们火石部落每次去都是一定要和你们换药粉的。”说完突然想起什么,炎转头看叶岚,“丫头,你愿不愿意和叔换些药?”他可不信这万草部落的人会不带药粉出门,刚刚不就是一出手就是一包止血药粉吗?“不让你吃亏,叔拿好东西和你换。”叶岚摆出一副为难的样子,“叔,不是我不想换,实在是我这出门在外,得留一些药防身不是。”换可以,但不能多换,还得看你拿什么换。炎:……这么奸,以前没感觉万草部落的人这么有心眼啊,万草部落的人受啥刺激了这是。“行,你说吧,你想要什么?”“嘿嘿,我想要那种蛛丝衣服,嘿嘿嘿。”眼睛可真够利的,这都能发现。炎心里为难了一瞬,但也就一瞬,随后立刻做下决定,这种大批量获得药粉的机会可不多。“那你打算拿多少包药粉换?”“那种包装,十包。”炎白她一眼,“三十包。”“叔,您可真是狮子大开口,你把我卖了值不值三十包啊,十五包。”“二十八包。”叶岚:……行,我五包往上加,你就给我两包往下减,这么玩是吧?好好好。“十六包。”炎嘴角再次抽动,也开始一包一包减,“二十七包。”两人就这样讨价还价一路走到了部落门口,最终以二十五包成交,不过不能只换衣服,还包括裤子、袜子、和帽子,炎答应了下来。叶岚进部落时还一脸肉痛,炎却抑制不住自己的嘴角,他料定这小姑娘出门在外不会带太多,这次交易应该是要把她的存货差不多掏空了。却不知道叶岚是个挂逼,空间里被她存放了够装几百包的药粉量。药粉叶岚不打算全给止血药,止血药只给十包,消肿祛瘀药给五包,剩下的十包全给了驱虫粉。本以为还要费一番口舌,没到炎一听驱虫粉,又询问了是不是刚刚用的那个,叶岚点头,炎十分乐意就答应了下来。蛛丝需要部落中的人经过处理才能纺织,叶岚要的那一整套,需得在部落待一个月左右。叶岚有些犹豫,时间太长了。就算系统要收录信息,也用不了这么长时间。炎看叶岚一副不想交易了的样子,这怎么行啊?马上要到手的药,怎么可能让它从面前溜走。最后皱眉想想,反正衣服都要给人家了,难道不说人家就不会知道衣服的功效了?用他的大脚趾想都知道不可能。既然早晚都得知道,还不如现在告诉她,也能增加一些筹码。就在叶岚已经抬起脚想转身的时候,炎幽幽的声音从一旁传来。“这衣服有抗火不惧炎热的功效。”叶岚脚步转正,毫不犹豫继续朝着部落走,边走还边回头,状似疑惑,“炎叔怎么不走了?”炎:……这丫头脸皮真是有够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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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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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