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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叔,具体说说那什么抗火不惧炎热的功能呗。”“……那丝是食炎蛛吐的,哦就是我们说的那个毛腿怪,它们以火山内部炽热的岩石为食物,吐出的丝具有抗热功能,只要穿上那种蛛丝制作的衣服,再热的天气,我们也不怕热。”叶岚点头,难怪连她都穿不住兽皮了,可这火石部落的人外面各个罩着兽皮衣,原来如此。“而且我试过,这蛛丝衣服是不怕火烧的,穿着它即便烈火焚身,被衣服遮住的身体部分也不会受到一丝损伤。”说完给了叶岚一个“你占了大便宜”的眼神。叶岚:!!!叶岚的眼睛顿时亮如灯泡。没错没错没错,确实占了大便宜。嘴角忍不住上翘,看吧,还是得出来看看,说不定就遇到让你想都想不到的宝贝了呢。她现在是一点不想等的想法都没有了,不就是一个月吗?等!她别的不多,就是时间多。叶岚被安排在了部落外围的空房子里,这里的住所和叶岚部落里的木头屋不一样。这里的人是住在一个个被掏空的巨型的如同天然高塔的岩石里面。这些岩石是由火山灰硬化后形成的柔软凝灰岩组成,这些岩石足够柔软,因此火石部落的人在上面开凿出洞穴,就这样生活在里面。后来叶岚也没用炎叔帮忙打扫,她自己动手把屋子清扫干净,才从兽奴身后卸下巨大的包裹,开始整理起来。大长腿和兽奴拴在屋外,顿时吸引了部落里的小孩子,一群小孩子围成圈不敢靠近,叶岚就没管,她可累坏了,好不容易有屋子睡,当然是抓紧时间睡觉了。晚饭都没吃,炎让人来叫她,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来叫叶岚的人趴在门上听了一会,只听到了均匀的呼吸声,猜测是里面的人已经睡熟了,也就没再打扰。叶岚一觉睡到第二天天大亮才醒,睁开眼就麻溜起床。她今天得晒药呢。她这一路上采了不少药草,全让她存放在空间里,所以药效没怎么流失,叶岚边处理,边把几个大圆簸箕从包裹里抽出来,再把处理好的药草铺上去。炎在一旁看得瞪大了眼,他就奇了怪了,这万草部落的人出门连晒药的工具都得随身携带?这到底是怎么塞进去的?边疑惑还边抻着脖子朝屋里的大包裹使劲盯,心里抓心挠肝地想看,不过最后也没有得手。因为他眼睁睁地看见小姑娘神情淡定地取出个小木筒,在石屋周围洒了一圈粉末,然后就出现了让他头皮发麻的一幕。从四面八方涌出的虫子纷纷奔着粉末而去,不过呼吸间,全都虫腿朝天,死翘翘了。他吓得后退一大步。“丫头啊,这,这是啥药啊?也太毒了。”叶岚依旧淡定地忙着手里的活计,“哦,那是我的无敌杀虫灵,跟换给您的驱虫药不一样,效果您也看到了,怎么样,要换一些吗?”“不了不了,那啥,丫头你忙,叔不打扰你了。”叶岚回头,看到的只有逐渐缩小的背影,耸耸肩,一脸的莫名其妙。这里的空气明显要比她的部落干燥,才晒了一天,就差不多了,又花了几天把所有晒好的药草处理成药粉,叶岚才开始跟着火石部落的人一起外出采花。她又和火石部落的人换了几个水囊,全都准备拿来装花汁。至于这花汁的功效,在和部落里几个热心的大婶熟悉后,叶岚也知道了。如果说蛛丝衣服是从外部隔绝热量,那饮用这个花汁就可以从内部提升自己的抗热抗寒能力。而且据亲身服用者讲述,多多饮用这花汁,到了冬季时她们都不怎么怕冷了。怎么办?叶岚都快爱上这个部落了。一转眼时间过去了大半个月了,期间叶岚已经收到了她的帽子和裤子,据说衣服也已经纺织了一小半了。这段时间叶岚都跟着火石部落的人一起去摘花灌花汁,期间也和部落里的大婶大姐小妹们熟悉了起来。大家对她的冒险经历很是感兴趣,叶岚也有意套近乎,双方越聊越投机,越聊越亲厚。叶岚会挑一些自己大战大怪兽的经历,稍微润色一下,再隐去其中的下药过程,最后拿出一二分前世听的评书架势,直把火石部落里的大婶大姐小妹们听得惊叫连连,大呼精彩。说得有些口干的叶岚打开水囊,轻抿了一口,只觉温暖甘甜,真不错。就这样接连去了几天,连一只水囊都没装满,她觉得自己收集也太慢了些,这对于有些急性子的她,不太友好。于是干脆在自己的石屋前铺了块兽皮,上面摆着些包好的药粉,自己摆摊交换收集好的花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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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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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