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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爷对这位才子自然青眼有加。且他们王爷年少时,也曾得这位指点过书画琴棋……只是说句实话,这沈商凌的名士习气,跟定北王府的风气,真有些格格不入。……沈商凌一觉醒来,窗户都透亮了。他一开始看着古色古香的床帐都没反应过来,等想到了穿书的事,他猛地隔着暖阁槅扇看过去,果然已经没了陆骁的身影。“系统系统?”沈商凌急的一咕噜爬起来,“感应到了没?”“宿主,数据没有反应,”系统奶呼呼小声道,“搜索失败。”沈商凌顿时欲哭无泪。这时候陆骁肯定都出发去嵇北了,也就是说,还有十几天,不出意外就会回来个黑化的战神。冷静冷静。沈商凌抱着锦被坐在床上心念飞转:昨天离那么近系统都感应不到,是不是那“气运产物”并不在陆骁身上?也许是在王府别的地方?趁着这十几天陆骁不在,他在王府内各处都走一走,让系统感应一下?大约是听到了暖阁内的动静,有两个丫头进来服侍。她们两人一进来就怔了一下:先前每日一早都会端坐在榻上闭目玄想、一派名士风流的沈公子,这时候竟然抱着被子傻愣愣坐着……那头发不知怎么拱的,乱七八糟不说还拱出了几个大包。竟像是一只仙鹤转眼成了呆头鹅。沈商凌先吓了一跳,很快反应过来这俩丫头应该是过来伺候梳洗的。多说多错,沈商凌一直强自镇定,没有开口。但等一个丫头拿了一盒香呼呼的粉往他脸上扑时,他下意识一个后仰:“什么东西?”这怎么还带擦粉的?又不拍戏,他一个大男人还要上妆?他虽然不直,可身为老咸鱼,肯定不是精致那一挂的。“回公子,这……是公子要的云仙阁的粉脂啊,”那丫头也吓了一跳,连忙小心禀道,“这粉,这脂膏……”难不成这位又不满意了?“不用这个了,”沈商凌一听还真是粉,一瞅那边还放着像是一盒胭脂,余下还有些七七八八别的东西,连忙制止道,“什么都不用。梳头吧——快点。”就十几天,每天都很宝贵。梳洗好,沈商凌看着要换的衣裳,忍了忍还是没忍住:“那个……换一套吧。”这套衣裳,用一个字形容就是“仙”。太仙儿了!浅蓝的不知道什么锦缎的质地,衣袖宽大的感觉能去偷他经纪人家的二哈装进去了。眼下天冷,地面还湿着。穿这一身出去,不止美丽冻人还糟践东西,最重要的是走路不方便。一听他要换,两个丫头暗中飞快交换了一个眼神,完全不意外:毕竟这一位,每日里梳洗换衣,都是不知要换上几回的。一套又一套拿过来,一套比一套华丽花哨,沈商凌耐着性子看着,这才意识到,怕是原主的衣服都是这个范儿。没再浪费时间,沈商凌找了一套稍微厚实点的穿上。等用了早膳,准备在这王府里转转时,丫头们又给他披上了一件狐裘披风。厚实的披风一披上,沈商凌垂眼扫了一下这溜光水滑几乎没有杂色的赤狐皮毛,轻轻抿了抿唇。陆骁果然在最初时,对原主十分优遇。只是这时待原主越好,重生后的陆骁心里越恨。“宿主?”这时系统主动开口,“建议宿主早点开启灵化系统。”沈商凌觉得有道理。之前系统一直感知不到那什么气运产物,是不是因为自己还没有绑好灵化这系统外挂?灵化什么动物比较好呢?沈商凌琢磨了一下。猛兽不可能,这王府里可没老虎、狼豹之类的,但他好像听到了几声很沉闷的那种大型犬的叫声,可能是有大狼狗?除了狗之外,还有猫,这王府应该会养猫,最起码抓老鼠。还有马匹……沈商凌顿了顿。骏马啊,他知道王府里有马苑,定北王府里最不缺的就是骏马。而且骏马,可是这时代最重要的交通工具。按照系统的推算,灵化后应该会有一些衍生能力……那说不定马传马的……他说不定能跟很多马建立亲密关系。万一要跑路什么的,这种唯一可靠的交通工具就很用得上。尤其是他会骑马!琢磨来琢磨去,沈商凌心一横:那就马了!出了他住的院子,立刻就有一个小厮迎了过来。有了目标,沈商凌让那小厮带路,直奔马苑那边过去。王府是真大。沈商凌觉得自己都走了几千微信步数了,才终于穿过王府一个很大的园子到了马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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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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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