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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商凌心里一动,下意识扫一眼自己的空碗。灵化后,系统也跟他解释过。他吃饱后,如果继续还吃的话,吃到的饭食能量便会消耗挥散开来,不会有太撑的感觉。想吃多少都行。他刚心里有事,不留神,估计一直吃了不少。“是,王爷,”沈商凌心念急转,连忙淡定笑了笑道,“我跟王爷要月银,也是为了吃饱——”饭量大怎么了?还能做个要钱的借口。陆骁:“……”他脸一下子又黑了。闻青檀等人:“……”“咳。”闻青檀轻咳一声,端起茶来遮住勾起的唇角:不曾想这次回京,王府内竟还有这样的热闹看。王爷的侍妾竟然吃不饱。啧。“什么味?”就在这时,江元麟耸了耸鼻子,四下看了看。“确实,”另一位一起听课的中年人嗅一嗅,也有些疑惑,“这西阁是燃了什么香么?”由于听课听的兴起,大家吃饭都晚了,晚膳也就摆在了西阁这边。莫非是西阁新添了香?“这是……”江元麟又锲而不舍地闻了闻后,视线疑惑落在了沈商凌身上。他是挨着沈商凌坐的。此时他察觉到,那一抹香味就是从沈商凌身上散出的。“有点像是枣花蜜的香味,”江元麟看着沈商凌,一挑眉,“雪妖是熏得什么香?”之前都没闻到过,也不知这府里还有这种香?不算浓,却莫名十分清甜,没有寻常燃香的那种烟火味,像是清早沾着露水的枣花味道……就异常好闻。“没有,”沈商凌其实也闻到了那丝香味,但他确实没熏香,“我没有熏香。”他说的淡定,但其实心里已经有点慌了:他能感觉自己身上确实有点香味……该不会是他多吃了东西后,灵化挥发出的什么味道吧?之前那一回吃多,是在琦玉院那房里。由于原主的精致讲究,屋里本身就熏了香。那时只怕是将这种味道遮住了,导致他不曾在意。此时,这香味在西阁中,他又离得众人很近,便被大家闻到了。这叫什么事啊……沈商凌有点头疼。香喷喷的,他又不是花。这破系统,弄一堆不靠谱的东西。“许是这粥的味道,”好在这时另一位一同听课的年轻人笑道,“粥饭加了些果仁乳酪之类,香甜浓稠,咳咳——”“可能。”另一人也点头。沈商凌暗暗松了一口气。用过饭后,下人撤了食案碗筷,便将灯又移了过来。众人在灯下,将今日沈商凌讲过的公式,一一誊抄整理完毕才相继告退。“王爷,”沈商凌一见人都退了,他也连忙道,“我回小院——”虽然脚还没好,但他决定,单腿跳也得跳回小院去。不等他说完,陆骁面无表情过来,单臂从沈商凌腰间拎起他,大步往外走去。沈商凌:“!”布娃娃似的被拎来拎去,真是一点尊严都没有。陆骁将他直接拎到了书房。沈商凌知道陆骁起居都在书房,说是书房,也跟陆骁的寝殿一样。一进来,他就浑身炸毛,如临大敌警惕万分。“雪妖今日心情不错,”陆骁将他拎坐在了椅子上,声音凉凉的,“笑得跟朵成了精的狗尾巴花似的,怎么,和闻大人相谈甚欢?”沈商凌:“……”不是,这话是不是有点阴阳怪气的?他不笑难道还板着脸么?当老师教态难道不该亲切自然?你才狗尾巴花!“记着你的本分,”陆骁捏住他的下巴,指腹又在他下巴上重重抹过,“本王再看到你跟人抛些媚眼,妄图凭借这点姿色蛊惑人心的——本王拧断你的脖子。”沈商凌震惊地睁大了眼睛:“……”鸭的。这狗王爷在说什么,敢不敢再说一遍!还有,就是他完全没想到,陆骁神色也罢、语气也罢……竟然能这么恶劣痞气。第一回见到这陆骁时,他感到这战神极为板正沉肃,跟个不苟言笑的冰块酷哥似的。谁知竟是看走了眼。这人原来根底里,痞气十足!但一想到这人是大殷战神,常年带兵的,在军营里混久了,那些粗糙强横的痞气,自然不会少。“我、我没有——”沈商凌脸都涨红了,穿之前混娱乐圈被人追骂演技全无、靠脸吃饭他都没这么尴尬过,“我……嘶——”话没说完,陆骁粗糙的指腹抹过他下巴时,蹭的他皮肤有点火辣辣的疼,没忍住轻嘶了一声,导致话没说完分外憋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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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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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