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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小子像是有点上火,除了脸上有些痤疮,鼻头上都长了一个很大的红痘,看着有点火气旺。宋酒受宠若惊,连连应了,拿了自己一个大竹杯,有点不好意思地就倒了半杯。沈商凌喝着水,没再多说。偶尔拿着巾子甩一下发尖处滴落的水珠。“小人给公子擦擦吧,”宋酒连忙过来,拿过来大巾子,殷勤给沈商凌擦了擦,没忍住又结巴起来,“公、公子头发真好……真多……”像黑缎子一样又滑又亮又垂,他也算见过不少贵人了,没见过谁的头发长这般好的。“哦,”沈商凌一笑,“不劳心,头发就养的好了——你不用管我了,早点睡吧。”“小人不累,”宋酒却似乎有点激动,“公子,掌事说,明日你要去云水院?”沈商凌一听他也知道,就猜到陆骁一定是和府里掌事都吩咐过了。“嗯,去云水院找些人手,”沈商凌直接道,“王爷让我弄一个花棚。”“云水院那边的老兵尉们脾性都大,”宋酒想了想小心道,“都是粗人,让他们弄花弄草的……怕是不好支应。”沈商凌知道“老兵尉”是这个世界对士兵们的通称,不一定就是什么曾任的军职。云水院的伤残老兵,是都曾跟着陆骁立过功的,他们服陆骁,能为陆骁出生入死……但真未必愿意听他调度。他让人做事,陆骁有命,这些人必然会遵从,但到具体事上,怕是就有些不以为然了。“慢慢来,”这么想着,沈商凌一笑,“大家都不是不讲理的人,都是为了王爷做事。”虽然这么说着,沈商凌还是站起身,“小酒,帮我找个布袋子来,或者什么盆罐的,咱们明天一早摘些花。”“公子?”宋酒半张着嘴巴愣了愣,忙道,“小人这就去。”很快,他就找出一个之前装清水的小木桶过来。沈商凌又在蔷薇丛前细细端详了片刻,见这丛蔷薇越开越盛,花骨朵也越来越多,心里不由有些高兴。可见那融了蜜晶的水,对这蔷薇丛的效用,可不是一时半会的。次日一早,沈商凌才起来,就见宋酒已经穿戴好候在院里了。“公子!”一见开门,宋酒激动地就冲了过来,“公子快看,小人脸上的脓痘好了——”一大早起来洗脸,他就觉得脸上光滑了不少,好奇一照镜子,吓了一跳!沈商凌忙细细看去。果然,宋酒鼻头上那个最大的脓痘都没了,只余下点点干皮。额头上那些小痘痘,也几乎消的一干二净的……这么强?沈商凌心里也有点吃惊。他想过会有点好处,但没想到这么立竿见影的。“这这这花真能治病?”宋酒激动的不行,到底才十七八岁,正是容易冲动的时候,惊喜之下,他看沈商凌的眼神都跟快烧起来了一样。“这丛蔷薇是我特别养的,”沈商凌还是解释了一下,“别处的应该没这么大效果。”宋酒满眼崇拜。态度更加殷勤,忙不迭过去,送进了洗漱的水。“不用,”沈商凌忙道,“以后这些事,我自己来。”怕宋酒多想,忙又道,“我习惯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别人伺候……我不习惯。”宋酒挠了挠自己后脑勺,嘿嘿一笑点了点头。他能察觉到这位沈公子的善意。洗漱完后,两人一起动手,很快就摘了一小桶的蔷薇花。沈商凌便带着宋酒,前往云水院。云水院这边老兵们也都早等在那了。昨日府内掌事特意过来跟他们说了,说是王爷的意思,要让沈公子在府里园子中弄一个花棚。他们这些残疾老兵,平日里除了从云水院小侧门出去,去府里掌事那边寻些府里的活干之外,极少和府内正院和后院那边接触。因此,一开始还不清楚,沈公子是谁。等掌事解释了,沈公子就是之前王爷从人猎场中救回来的那位后,众人眼里都有些古怪:王爷的……侍妾啊。男的。侍妾。还是王爷很宠爱的侍妾。懂了。尽管不懂自家王爷什么时候好南风了,云水院的老兵们还是立刻应了掌事,拍着胸脯保证,一定给这位沈公子建好花棚。“那位沈公子什么时——”为首一位老兵开口问道。话没说完他就顿住了,他瞎了一只眼,整个眼角处都有一道深深的刀疤,此时吃惊地睁大了仅剩的一只眼睛,看起来十分骇人。其余人也都是一怔。他们还从没见过、没见过长成这样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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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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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