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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锡问他,“为什么不呢?”男子被噎得说不出话来,不知想到了什么,他的酸楚从眼中漫了出来。楚锡感受到他突如其来的情绪有些纳闷,“你怎么了?”“没事,想起一些旧事”男子却摇了摇头,随即很快的收敛好了情绪,“兄台,我有一事相求,还望你能答应”楚锡大概知道他要说什么,但也没有痛快的答应,只是模棱的说道:“你说说看”男子真诚的说道:“我希望兄台能暂时收养这只小猫”‘暂时’这个词就很有意思了,楚锡眼眸一转,也没有多问,只是佯装惊讶的问道:“你这么喜欢它,怎么不自己养呢?”“家里人不喜欢”男子说这句话的时候带着低落的情绪,楚锡敏锐的捕捉到了,并且暗暗记在心里,随即痛快的应道:“既如此,那我便先替你养着它,我家在朱雀大街李府往东三里处,你随时可以来把它带走”男子真诚的道了谢,心情明显的好了些,“多谢”楚锡心情颇好的弯了弯眼角,“你救它一场,给它取个名字吧””男子摇头,有了名字牵绊深了他便舍不得让楚锡将它带走了,“要说救也是你救的,名字还是你取吧”楚锡也没坚持,“也行”此时下了一夜的雨终于小了,等小猫吃饱喝足睡着时,等雨彻底停时,橘黄的朝阳从地平线上升起,染红了天际,也染红了早起人的脸庞。推开窗,雨后的空气格外清新,金色的阳光洒进屋中,笼罩了一晚上的黑暗荡然无存,楚锡问道:“要我跟你一起去葬猫吗?”“可以吗?”看着男子略带诧异与欣喜的目光,楚锡嘴角勾起一抹浅淡的笑意,温和道:“也让小猫送它母亲最后一程”“多谢”男子抱着装着母猫的盒子与楚锡一道去了后山,将它葬在了最高处,小小的一个坟包,盛大的太阳光洒在上面,男子闭着眼睛感受了一会儿,跟想象的一样温暖。事情完毕,男子率先开口,“走吧”两人一道下了山,男子看到楚锡手中拿着一个骨灰坛,便问道:“这是你家人?”楚锡回道:“不是,这是一个勇敢的人”勇敢,男子在心中默念着这个词,他看着楚锡怀中安静睡觉的小奶猫,那一刻在他心中好像也升起了名为勇气的力量。走到山脚便该分道扬镳了,男子走出了几步倏然回头看向正准备上马的楚锡,“但愿我们能早日再见”一定会的。楚锡微微笑了笑,阳光在他脸上像镀了一层金,“但愿”楚锡骑着马进了城,按照律法闹市是不能骑马的,但楚锡急着回府便没有下马,只是放慢了速度,可即便如此还是出事了。一个锦衣公子被人推了一下刚好撞到了楚锡的马,楚锡连忙勒紧马绳,好巧不巧,马蹄一扬刚好踢到了他,将他踢倒在地,顿时吐了血,楚锡见状皱了皱眉头,他很确定刚才踢那一下并不重,怎么会吐血?周围的人指指点点,“哎哟,真是造孽,都吐血了,怕是不成了”“这人是不是有毛病,穿着僧服呢一点慈悲心都没有”“就是,不知道是在哪个寺里修行的,以后都不去了”楚锡下了马去扶他,这时才看清了他的脸,竟然是李相的独子,李锦。“喂你没事吧?”楚锡面色焦急的喊道,“你醒醒啊”楚锡连忙将人抱上了马,急匆匆的回了府,血不断的从李锦的身上流出,在地上拖出长长的血痕。周围看热闹的人多了起来,李锦也是京城的名人,总有人认识他,“那可是丞相的独子,这人完了,估计连明天的太阳都看不到了”“可是看那人也不像普通人”“即便是皇子,闹市纵马撞死了人,也要脱层皮”楚锡急急回到府中,刚一进门李锦就睁开了眼睛,从楚锡怀中跳了下来,一双无害的小鹿眼亮晶晶的,拱手笑道:“权宜之计,殿下勿怪”楚锡脸上的急色也消失殆尽,“我让人带你去换套衣服”李锦低头看了看满是血迹的衣裳,是有点嫌弃,也解释道:“我用了十只鸡的鸡血,是埋汰了些”楚锡急着去看章昭,“你先去洗了在说”封厉知道楚锡回来昭在窗边坐着,看着窗台上的一盆剑兰发呆,他听到脚步声转头看去,在看到楚锡时,瞬间就红了眼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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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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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