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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刚才那一局大家发挥的都特别好,趁着手气还在说不定会有个三连胜。现在又听到蒋诺这样说。埋藏在心底的电竞之魂在燃烧,仿佛正在向他们招手。还没来得及打开,沈确行便出现在门口,见几人手里拿着椅子,像散局离开又不像,但现在看到他都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听他道:“你们这是打完了?”在听到声音时,几人齐刷刷看着,动作整齐划一,看的沈确行一愣。有点像某个表情包。让人忍俊不禁。蒋诺没有起身,只是向他招手,“嗯,已经结束了,你要是再不来我们可就要再来一局了。”沈确行挑眉看向蒋诺,双手环抱靠在墙后,“你不是找我有事?不会是借口吧。”这倒是提醒了蒋诺,但是顾及其他几人在,不好在沈确行宿舍说这件事。往跟前一凑,眼神中带着点哀怨,一度让沈确行怀疑是不是自己看错了,就见他小声说:“沈哥,你前几天跟我说的那件事,我这不是有点担嘛,不过,现在看到你人,嘿嘿。我放心了。”有点没心没肺,现在咧着大白牙冲自己笑倒是更像了。宿舍其他三人其实和沈确行的关系还不错,毕竟真真实实生活了两年多,和外面的流言相比,他们更有发言权,对他的为人还是很了解的。只不过看到蒋诺和他悄声嘀嘀咕咕,心里还是有点微妙。那种感觉说不出。沈确行明白他的意思,拍了下他的肩膀,难得语气中带着温柔,“放心,我没事。”只不过现在和陆淮夷的关系处在了不尴不尬界限。难得叹气。带着一丝迷茫。见开黑无望,舍长方堃开口:“正好,咱们都到齐了,咱们找个餐馆去吃饭吧。”一个假期过去,开学这段时间是一个很好的聚餐机会,正好手里金额充足,又没有多余事,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在这个时候联络一假期不见的舍友情。而且每年都这样,似乎已经成为他们612的传统。恰好到了吃饭时间,这会儿都已经有点饿了,所以没什么意见。蒋诺一听他们要去聚餐,本想去蹭一顿,但是他们宿舍也要聚餐。况且他本就是来找沈确行的,现在没什么事,笑着和其他几人道:“那你们去聚餐,我先走了。”“哎,你不跟我们一起啊。”方堃问蒋诺。“没什么事你跟我们一起去吧。”沈确行开口挽留,多一个人也没什么关系。蒋诺坚持摆手:“兄弟心意领了,但是我们宿舍也要去聚餐,有关宿舍和谐问题,不好不去。”“那正好,叫上你们宿舍的一起呗。”“就是,咱们到时候aa嘛。”蒋诺有些犹豫,看向沈确行,见他对自己点头,表示也同意这个提议,可耻的动摇了。舔了舔唇拿出手机,“那我问下我们舍友。”在群里简单将这件事说明后,很快收到回复。“他们说可以。”“那好,咱们定君悦来怎么样,听说他家小龙虾挺不错。”讨论完,几行人就要浩浩荡荡出门。沈确行想起洗衣房内自己还没有洗完的衣服,“你们先去,我把衣服晾好过去,把包厢号发我。”“行,沈哥你快点。”老听蒋诺喊沈确行沈哥,他们除了喊他老二外,听多了也开始慢慢喊沈哥。也不是见谁都喊哥,主要沈确行确实很厉害。连续两年维持在专业课第一的好成绩,绩点甩第二名一大截,破格参加计算机科学实验班,简称‘图灵班”。用他们教授话来说,是个难得人才。偏偏沈确行本人在校园内经常神龙不见摆尾,也就他们知道点内情,他要兼职打工。两队人马不分前后赶到饭店,正好赶上饭点,人很多,一眼望去,外面大厅坐满了人。也有几个让他们眼熟的人,都是同校。“怎么了,怎么突然吵起来了?”原本到前台确认的方堃脸憋得很红,一副被气到模样,声音都不自觉放大,惹来不少打量目光。几人原本站在一起说笑,听到声音急忙跑过去,询问原因。方堃指着工作人员,很是生气道:“电话里都定好包厢了,结果他们却突然变卦,说没有!”工作人员站在一旁,翻了个白眼,语气不善:“都说了,包厢没有了,你是不是听不懂人话?”“明明是你们的问题!”方堃气不过,见工作人员这副表情,更加生气了。大家也都听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这是被店家临时耍了。都是血气方刚大小伙子,这还能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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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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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