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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见要打起来,有几人走了进来,最前面那人有点眼熟。等走近,就见刚还对他们趾高气昂的工作人员立马变了一副嘴脸,谄媚道:“沈二少,你定的包厢352已经为您准备好了,这边请。”方堃一听包厢号,立马不乐意了,“这不是我订的包厢吗,怎么又是他的了?”沈延决拧眉,瞥了一眼方堃他们,从头扫到尾没给多余眼神,原来只是一群大学生,像是被触眉头般:“刘经理,怎么什么人都放进来。”言语间满是鄙夷。蒋诺认出那人是沈确行的二哥沈延决,刚要出口阻拦,方堃他们几个急性子没忍住,向前:“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有钱了不起啊,就可以这样为所欲为!”这人看向他们的眼神让人非常不舒服,都是人,装什么区别。听到这番话,沈延决气笑了,看着这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学生,让他莫名想到沈确行,都是一样的让人感到讨厌。“沈家我一点也不稀罕。”没空和他们纠缠,给了刘经理一个眼神,刘经理这种人最不缺和这些有钱人打交道的经验,油滑狡诈,通过他们的脸色判断接下来要怎么做,所以在看到沈延决递给他眼神时,反应迅速,连忙上前将几人拦住,招呼门口保安过来:“还愣着做什么?看什么热闹?”无辜躺枪的保安相互看向对方,听从命令跑了过来。几人闹出的动静早在一开始就引来不少人的目光聚集,好奇,鄙夷,同情各种神情夹杂但还是让人顿时倍感尴尬,在这样的注视下,让人浑身不自在。尽管如此,方堃还是有点不甘心:“你们”当代大学生唯一不好的点就是道德感过重,在这样场合更是如此,与其被围观更多的是不想麻烦,所以这样情况下不好继续,不然有理也会变得无理。对于现在的他们来说,很是不利。但是就这样算了又让人非常不甘心。显得他们很怂一样,这传出去要多丢人就有多丢人。别提里面还有他们认识的人了。另一边,蒋诺正焦头烂额的跟沈确行实时转播这里情况,刚他趁着人多偷拍了一张沈延决的照片给他。不过,沈确行没有回他,这让他有点焦急。【你别来了,我们决定换个地方吃饭。】打出这几个字刚要发送,听到有人喊出沈确行的名字,就在门口,沈确行下了出租急匆匆跑进来。许是看焦急,发鬓汗珠滚落,顺着肌肤滑进衣服,一点汗渍很快将衣物浸湿。好在很小,一点影响也没有。倒是沈确行此刻脸上戾气未消,在将要走近时,深呼吸,一看就像干架来的,惹来保安和刘经理立马警惕起来,进入警戒状态。他径直来到沈延决面前,因为中间隔着刘经理,沈确行脸上戾气更深,似罗刹索命,就一个眼神看的刘经理一颤,还没开始就要腿软。像他这样圆滑的人,怎么会判断不出来沈确行不好惹。他是遇弱则强,遇强则弱。简单来说碰到沈确行这样的只会滑跪的更快。心中哀嚎今天是倒了什么霉运,怎么净遇到这么个事。但没有办法,生意要做下去,内心建设一番,大着胆子刚要开口,肩膀一痛。“谁这么没长眼。”挡着他。话说出来就是一整个后悔,细看,与沈延决这张脸对比,他倒是觉得沈确行没那么凶了。沈延决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他,变得更加焦躁,额角抽搐,任谁看都知道他现在有多么不耐烦,生怕一个不注意两人就要动手。这么多年,他最擅长的便是出口嘲讽,口头上占便宜要比拳头下来的让人心情舒爽:“今天真是出门没看黄历,什么狗都能遇到。”他这句话是说给沈确行听的。在场的人里,也就只有了解实情的人听懂了。方堃他们则是一脸懵,以为这话涵盖了他们所有人。几人站在沈延决这边,形成两派。富家子弟听这句话后,噗嗤一笑,不怀好意。他们都是一丘之貉,知道沈延决有多么讨厌沈确行这个私生子,自然也跟着不将他放在眼里。不过,沈确行表现的很平静,连一个眼神都没有给他们,反倒衬得他们有点莫名,跟看傻子似的。这些话早就听惯了,他看着沈延决,“看来沈二少拘留所还没待够,一点记性不长。”话里话外都在说他没长脑子。沈延决进拘留所这件事,沈家人没有向外人透露过,主要还是太过丢人,几辈子都没有因为这事进去的,简直是家丑,所以不可能大肆宣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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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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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