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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听到沈确行将这件事说出来,看到站在他身边的那些狐朋狗友脸上微妙神情,当即脸色一白,恶狠狠地瞪着他。方堃没想到沈确行一来就怼的这个沈二少一脸吃屎表情。怎么说呢,还挺爽的。虽然不知道两人是什么关系,但是,看这情况,绝对有仇。“你他吗,婊子生”昔日骂他的话张嘴就要来,没有刘经理碍眼,沈确行上前一把拽住沈延决的衣领,沈延决想要从他脸上看到生气模样,很可惜,并没有,“怎么,又想来这招,你不腻我都腻了。”|那种蔑视不将人放在眼里神情直接将沈延决激怒,“沈确行,你离开沈家还不照样是沈家一条狗,你以为攀上陆家就可以衣食无忧,摆脱沈家?我告诉你,你只不过是一枚弃子,你他妈究竟在神气什么?”将心里话说出来,因为愤怒,现在是脸红脖子粗,和沈确行的淡定形成鲜明对比。他就是看不惯沈确行这样,究竟在神奇什么。凭什么它可以表现的这么不屑。此话一出,最惊讶的就是他的舍友方堃他们。现在就像是瓜地里的猹,看看沈延决又看看沈确行,最终找出一点两人长得相似点。原来两人是兄弟。豪门斗争原来就在眼前。身为舍友,他们从来没有听过沈确行家里事,看他早出晚归兼职赚钱,只以为他家里很穷。只是,从来没有想过这人会有一天会是富二代。一时之间,几人心中微妙。“沈延决,沈家我一点都不稀罕。”这句话在沈延决看来就是在狡辩,他不相信,要是真不稀罕,当初又为什么使手段回到沈家?刘经理听的脑门直流汗,怎么回事,这两人是一家子?要说这事还是赖他,为了讨好沈延决将人家订好的包厢给沈二少,不然就没这事了。现在就是非常后悔。“将我订的包厢换给他们吧,正好我约的人有事来不了。”就在众人僵持不下,有人出声打破。手臂上搭着黑色西装风衣,头发略长到颈部,嘴角弧度恰到好处,看起来温润尔雅,像是搞艺术的。察觉到沈确行在看自己,礼貌牵唇一笑。刘经理眼睛一亮,像是看到救星:“今天你们这单免单,就到这位先生的包厢”“777。”“对,777,你们看这样可以不。”几人也不知为何,同时看向沈确行,像是要他拿主意。有便宜不占王八蛋。深知这个理,在几人殷切目光下,沈确行点头同意。倒是沈延决气的够呛,看了一眼沈确行,又看向这个莫名其妙出现的男子,眼中不善赤裸。怎么感觉在哪里见过?脑海中思索一番但还是无法将人对上号。“没有责怪你的意思。”“行啊,还是我沈哥牛。”维持的冷静在进到包厢的那刻分崩瓦解。几人笑个不停,不知过了多久才慢慢缓过来,这里最冷静的就属沈确行,安静坐在几人中间。但要是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他嘴角牵起一个很小弧度,虽然幅度并不大,但依旧可以看出他现在的心情和大家是一样的。只不过表现并不是很明显。这一顿饭过程虽然波折,但是结果是好的。大家反而要比平时吃的还要开心。这件事就像投掷到湖泊里的石子,表面激起涟漪却又很快沉入湖底,再次恢复湖面上的平静。沈确行并没有对陆淮夷撒谎,刚开学确实有一堆事情要做,同时比赛时间越来越近,竞赛组每位成员回去的时间也都很晚。都是赶在宿舍楼关门还剩最后几分钟回去。课程进度稳定。沈确行又是最后一个离开,关闭水电确定没有问题,他才慢悠悠从教室里出来。楼道内昏暗,好在还是可以借着逃生标牌看清脚下的路。隐隐泛着绿光,看着还是有点瘆人。脚步声在走廊里回荡,第一次觉得声音会这么清晰。还是把手电筒打开好了。沈确行这样想着。从口袋里翻找了半天,终于接受现实,手机好像落在宿舍里了。他无奈叹息,最后不得不加快步伐。谁都没有想到,天不怕地不怕的沈哥,其实怕鬼。加上自我暗示,这一路走来颇为艰难。终于从实验楼里出来,刚要缓口气,整个人被钉在原地,一时之间没有做出反应。不远处路灯下,是一周未见的陆淮夷。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感觉,但是,目前唯一的感知便是逐渐加快的心跳。两人在这一周里聊天次数屈指可数,有时候沈确行主动发消息,得到的回复要么几个小时,要么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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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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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