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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强有力的,带着橘子的酸味和海风气息的拥抱。拥抱后是人鱼将苹果掰成两半,一半回到他手里。另一半在人鱼的嘴里,嘎吱嘎吱嚼的香甜。遇到喜欢食物的人鱼会用看起来让人觉得充满食欲的状态吃饭,两个脸颊吃得鼓鼓囊囊,带着笑容吃的开心到摇头晃脑。现在的海狗就是这样,坐在床边悠闲地晃悠着脚,双手捧着剩下的果核,咀嚼着嘴里的苹果。墨蓝色的齐耳短发看起来让他更像个小孩,只穿着条裤子,光着的脚丫在黑暗中都白的让人移不开眼。奥尔辛不喜欢苹果,可今天的果子吃在嘴里格外好吃。香甜,带着一丝丝苦涩,像块用糖腌渍的三文鱼。还夹杂着一点点的海风气息。船长发现他似乎将这东西当成了尝过一口的心脏,那颗粉色的带着新鲜血液的心脏。等他吃到一半,才回味出刚才那个拥抱。是自从认识眼前这个人以来,他俩之间第一次,能够用自主来形容的亲密接触。他无法分析对方这个拥抱的意图和想要表达的感情,可他能够承认的是:自己喜欢这个拥抱。再回神,是已经享受完苹果的海狗,撅着个腚在欲盖弥彰地扯他的床单。人鱼跪坐在床边,小心地用手扒拉着布料,用非常微小的动静试图把布料团在自己腿前面。“你们人鱼也用床单?”奥尔辛嚼着苹果,对看到听自己声音果然被吓得哆嗦一下的海狗而感到满意。尴尬假笑的人对他呲牙,一手抓床单一手比划。‘我上大学的时候都是自己铺床。’说罢找补一句,‘我给你洗。’见他不回话,过了会苦着脸极不情愿地表示:‘我给你赔行了吧。’奥尔辛看到“赔”字,瞬间露出最真心实意的笑容。虽然还是让对方哆嗦,但他觉得自己温柔的能滴出水来。他说:“你连命都是我的,拿什么赔?”船长的手上,多出一条谁也没见过的手链来。佩罗卡在启航前特地从修女号爬过来看,端详着那串红色的分辨不出材料的珠串。看上去像是石头,红色中夹杂着几个不同颜色材质的珠子,最中间的位置上,有个垂下来的装饰。金属做成的小小的海螺,里面镶嵌着一颗纯白色的珍珠。这东西的独特性,摆在闹市区能引起贵妇们的抬价哄抢。然而此时此刻,他的船长就堂而皇之地戴着,丝毫不觉得有问题。艾森弗洛特号的甲板上,除过在忙碌的船员,还有正在被船医检查胸前缺口的海狗。那不流血的伤口在哪里都是少见的,更别说里面还在跳动的心脏。船医检查不出个所以然来,倒是确定那昨天还开裂的心脏今天已经完全愈合,只剩外面这条大口子。所有路过的人都会超绝不经意地看上一眼,除过加菲尔德能冷静地路过,其他人吸凉气的声音几乎让船医觉得自己要感冒。“都很闲是不是?”奥尔辛的声音从头顶砸下来,除过船医和当事人,其他人都忍不住哆嗦一下很快跑走。“起航,向着螺旋之塔进发!”艾森弗洛特号再度迎着朝阳驶向深海,所有人都明白自己和这艘船即将经历什么。他们与亲爱的海狗兄弟已经无法再分开。这个神奇的人鱼兄弟已经带他们见识过习以为常的事情的不同的一面,他们的性命已经紧紧地联系在一起。那个伤害了自己兄弟的斗篷,必须死。老亚瑟将收集起来的头发编成了雨衣,他发现这属于人鱼的长发不会枯萎不会变脆,颜色好看还有着十分厉害的防水功能。遇到雨天自己穿着它在甲板上招摇过市,奥尔辛船长眼中的嫉妒是所有人中最浓的。他和海狗兄弟的关系似乎没有挑明,但大家都能看出来他俩之间绝对发生了点啥,不然海狗兄弟也不会戴着船长的项链满世界跑。所以,那条红色的手链……是海狗的?老亚瑟摸着胡子,觉得自己聪明极了。至于两个当事人,海大胖只给自己的狼人兄弟简短地讲述了一下那天夜里都发生了什么。要说他和奥尔辛捅破了那层窗户纸吧,也没有。奥尔辛问完拿什么赔的时候,海大胖认真思考了自己现在身上还有多少私藏的金币。摸着下巴盘算的时候,男人来到了面前,附身看着他,灰红色的眼睛里居然还盛着笑意。他下意识吞了口水,闻着靠近的失恋气息混着柑橘和淡淡麦香,觉得这味道居然比战车姐姐喜欢的香水还让人闻着上头。“给我点,特殊的东西吧。”奥尔辛的声音带着浓郁的蛊惑意味,他陷入其中的同时,脑中灵光一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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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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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