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特殊的东西……自己的腰包就摆在船长室的书桌上,海大胖拿起包,拉开内侧的小口袋,从里面掏出个手串。八毫米的朱砂圆珠,配一对鹿角珠和一对青玉,青玉中间有彩金打造的海螺,而海螺中间是自己变成人型后的第一滴眼泪。‘这个,我自己做的。’他不懂怎么用手语翻译朱砂,但相信对方一定没见过,或者说是很少见这东西。‘里面那颗珍珠,是我的第一滴眼泪,够独特吗?’海大胖的话让奥尔辛怔愣一瞬,接过手串的瞬间眼中红色更甚。这东西不珍贵,但独特是一定的。自己当时为了做这个手串,搓彩金的时候被锤子敲过好几次指头。奥尔辛沉默许久,最后将手串熟稔地戴到左手上。稍小的珠子正正好卡在男人腕骨处,倒是衬得他皮肤变白了点。“你真的很会带给我惊喜。”灰红色的眸子瞬间凑近海大胖,带着橘子味的唇抵住他的鼻尖。海大胖想打喷嚏,但眼睛里满是男人脸上的绒毛和卷翘的睫毛。哦,这人的眉毛里有颗痣嘞。但后面什么都没发生。奥尔辛选择后退一步,伸手将自己脖子上的项链摘下里。牛皮链上穿着两个略微带锈迹的螺母,中间是个被缝在类似于琥珀材质中的骨头碎片。“等价交换。”海大胖眼前一花,那项链就来到脖子上。对当时的情况进行回忆,海大胖能告诉狼人兄弟的,只有星星很亮,海风吹来的镇子是沉静的,似乎没什么能够让着古老的城市激动起来。可他的心跳得很快,在伤口处用以前从未有过的速度收缩,连愈合的速度都变得无法想象。海大胖觉得自己一定是被加菲尔德身上的酒味弄醉了,所以才会听到奥尔辛说:“这是我第一次受伤掉出来的骨头。”鲛人在海里泡到阳光照得水面亮堂堂,港口整个都活起来,商贩们开始吆喝的时候,他才爬回船上,钻进自己的卧室里捂着脸。加菲尔德受到的冲击不比当事人小,他的大脑中有一万个父亲在举着鞭子抽他的屁股,每个都呲牙咧嘴地警告他不要妄想在海上待着就可以找个外族的男人回来结婚。小小的狼人受到大大的震撼。但他进步了,这次没有吐,只是拍着自家人与兄弟的肩,用自己最为镇定的声音说:“你们海妖族,真的让我无法理解啊。”而他的小鱼兄弟笑得开朗,脖子上属于他们船长的那个从小带到大的项链在闪闪发光。‘没事,鸟大了什么林子都有。’豁达!小鱼兄弟,豁达!狼人深吸一口气,听到号角吹响,表示今天的擦甲板活动由他来就好,实在是有满肚子的不理解和不明白需要消耗。小鱼兄弟也不跟他客气,裹上被子就笑着睡着。走到外面,喝多的老亚瑟手里抓着个属于昨晚那个舞女的裙边,搂着其他兄弟欢呼歌唱。变调的醉歌让他眼前一黑,头回觉得自己手里的刷子是如此顺眼。这世界太疯狂了。是狼人不明白的世界。【亲爱的父亲母亲:我是加菲尔德。很开心我们又到了一个小镇可以寄信,不知道前面寄回去的特产你们有没有收到,代替我的船长向你们问候日安。这个镇子上没什么东西,很小很破旧,倒是有很不错的酒。只可惜酒水不好运输,不然我一定给父亲也寄回去些。船上来了一条人鱼,是个很好相处的兽人兄弟,也是我的室友。他的名字很独特,只有不认识的文字没有读音,因为他不会说话。我俩约定好,我叫他小鱼兄弟,他用两根指头来表达我的名字。他很厉害,有着不输于船长的能力,可以变出人腿,可以变成人鱼的模样,有着让人胸口发闷的尖利叫声(只针对敌人)。他对我很好,在水里捞上来的金币都有分我一份。我得到了他的眼泪,两颗很美很珍惜的蓝绿色的珍珠,如同邻居姐姐的眼睛一般美丽。还有一颗他痛苦时留出的泪,灰色,像是冬日早晨蒙住山的雾气,看着很苦涩,有如被苦精泡过。他的家也很远,听他的讲述要比我回家还远。他很想家,在夜里会躺在床上看着星夜发呆,金红色的眼睛偶尔会蓄满泪水,但不会流出来。我总是在想,他思念家乡时流出的泪水会是什么样的。会是红色么?又或者是紫色?我觉得可能是啤酒的颜色,因为啤酒对于他来说是闻一下都会醉的东西,所以,思乡的泪应该也是那个颜色,看到后就因为想家而醉了。还有,他说他那里也有狼人,不过那些狼人已经学会了完全变成人类的样子,没有毛,没有尖牙利爪,跟他一样为了考试而掉毛。但我不懂考试是什么,听着很烦恼就是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