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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祖母今日头风发作,是因为晨起贪凉,风邪入体。据令祖母所言,是吃了丙字号病房的一碗酸萝卜老鸭汤,发了一身大汗,那病邪自然随着汗水消散。”
听到“酸萝卜老鸭汤”,还在房内昏睡的沈老太太噌地一下醒来。一阵风过,伴随吱呀一声门响,丰腴的身影闪到沈寻跟前,带褶的眸尾扬起,眼中熠熠生辉:“觅之啊,可还有酸萝卜老鸭汤喝?”
一句接一句的“酸萝卜老鸭汤”,沈寻被问出了些许迷茫:“这丙字号病人是何许人?”
沈老太太摇头:“不知道,没问。”一句话让人哭笑不得。
沈寻疑惑更盛:“您连对方是谁都不知道,就吃了人家的酸萝卜老鸭汤?”
“还有猪油拌饭,那个香嘞,你祖母我这辈子就没吃过那么香的稻米饭。”沈老太太眉飞色舞,瞧她眼中光华,好似那喷香的猪油拌饭就摆在她跟前。
更言之:“要能将那位下厨之人请到家中就好了。要我说,家中庖厨十余人,加起来都顶不上那一位。”
沈寻深知沈老太太阅遍美食无数。祖母此人爱好不多,平日除了外出礼佛,其余时候的兴致,都落在一个“吃”上。
到底是怎样的滋味,能让她老人家尝过之后念念不忘,如同江娘子于他那般。
身旁的赵太丞已经差小僮翻簿子查过:“回大人,丙字间住了位安胎的妇人,名唤容氏,打横桥子东巷来。”
没等赵太丞继续说下去,沈寻恍然明白。原来他与祖母心之所念,竟误打误撞,是为同一人。
他轻笑一声,温声同沈老太太道:“既是安胎的妇人,想必吃的是家常便饭,大约出自家中婆母之手。您总不能让一个将要当祖母的人,还到宅子里伺候您吧。您既想吃酸萝卜老鸭汤和猪油拌饭,孙儿替您将川饭馆的厨子请回家来可好?”
沈老太太白他一眼:“这话说的,我还能强人所难不成。不过觅之,你今日怎的如此话多。平日里惜字如金,舍不得与我这个老太太多说一句。今日倒是,为了不让我吃上一口新鲜吃食,在这儿喋喋不休了半天。”
沈寻不语,只浅浅一笑。他身后的连池却慌忙转身,捂住嘴,生怕笑出了声。
那位粉裙婢女一脸愕然,盯着连池笑得眉不见眼的那张脸,又茫然地偏过头,看向正赌气与孙儿争辩的沈老太太。
沈老太太一把拉过她的胳膊:“算了,不为难你了。绿腰,扶我回去吧。躺了大半日,我这腰都躺酸了。”
绿腰搀着沈老太太上了马车。
待四下闲杂人等皆散去,连池才在旁轻声道:“大……郎君,今日可还要去江娘子那儿?奴去郊外找了,那鱼贩子今日又不在,害得奴又没买到二斤大鲫,要不然还像昨日那样,买几条小的过去?”
沈寻思忖片刻:“不了。今日先送祖母回去,晚些将就吃点就好。”
马车疾驰而去。
众人细碎的说话声、马蹄的踢踏声、车轱辘干涩的转动声,将屋里昏睡的容双吵醒。她打了个哈欠,迷迷瞪瞪地坐起身来。
怎么觉着方才好似有人在外头议论她呢,还听见了酸萝卜老鸭汤和猪油拌饭,难不成是她白日里被鸭汤和拌饭香昏了头,在做梦?
竖起耳朵坐了会儿,除了邻间的呼噜声,窸窸窣窣的虫鸣声,再没有旁的声音了。
容双笃定自个儿是在做梦,复又躺下。一想到知姐儿答应了等她回家,给她做冷吃无骨鸡脚,简直恨不得这个夜晚一眨眼就过去。
第32章椒麻大杂烩
江知味没想到,在彼时的汴京买三斤鸡爪子是一件如此艰难的事。
街边的鸡贩子是个上了年纪的妇人,被她缠得叫苦连连:“嗳我说妮儿,你可忒不讲理嘞。你搁这儿守着,碰上个买鸡杀鸡的就求人把鸡脚剁下来留着,忒吓人哩。”
江知味满脸堆笑:“实在抱歉。但我那有孕的嫂子就想吃个鸡脚。那害喜的人啊,想吃什么吃不着,心里头有多难受,您是知道的。再说我这不是见她可怜么,年纪轻轻远嫁汴京,一没父母兄姐撑腰,二来夫家婆母苛待,好不容易怀个孩子,每日吐得水米都吃不下……”
听得妇人一脸揪心,抬手一挥:“算嘞算嘞,甭说嘞。你搁这儿呆着吧,我不撵你嘞。”
江知味笑得谄媚:“就知道婶子你人美心善,要我说,今日摊子上这鸡卖的,包好的。”
托她吉言,今日这妇人的鸡卖得就没歇下来过。那些要求现场杀鸡的客人也相当给面子,帮他们出个五文钱,就都肯把鸡脚留下了。
只可惜蹲了一上午,直蹲到那妇人收摊回去,鸡脚也才攒够两斤。江知味蹲得下盘发麻,差点儿起不了身,恨不得一只鸡身上能长十只脚,便不用叫她吃这种截胡鸡脚的苦头了。
带着鸡脚和买好的菜蔬回家,江知味跑去听了个墙头。晌午将至,容双那屋还静悄悄的。
幸好人还没回。这鸡脚得在汤汁中浸泡六七个时辰,要回来早了,干看着不能吃,不得把容双和她肚里的娃儿馋坏了。
这般想着,便动手,剥起了鸡脚来。
手持剪刀,江知味蓦然忆起很久以前后世有个传闻,说市面上的无骨鸡脚都是老太太用嘴啃出来的。
那时候她还小,
看着手中吃了半袋的无骨鸡脚,脑中升起的场面骇人极了。
一群老太太坐在满是污垢的铝制大盆前,金牙银牙假牙黄牙并用,一个个啃得飞快又起劲,嗖一下丢掉鸡骨头,歘一下吐出鸡脚肉。
儿时的想象力就是丰富又搞笑。后来江知味才知道,把老太太的牙使在给鸡脚脱骨上简直是杀鸡用牛刀。
水里放葱、姜、香叶、桂皮、白芷煮开,下剪洗净并去指甲的鸡脚,加黄酒和醋,压中火,煮到锅里的水将开未开,只冒起小小气泡的时候立马抽柴转小火。半刻钟过,熄了灶膛里的火,再焖个半刻钟,捞出倒在井水里镇到冰凉。
以此法煮出的鸡脚,肉质弹而不烂,形状十分硬挺。
用刀在每根手指上划拉一刀,竹签子插入切开的缝隙,顺着刀口的走向将皮肉挑松,右手使劲那么一转,底端的大骨就先被卸去了。再用剪刀剪去连接小骨的经络,带着轻轻一拽,小骨便一节一节地去除了。
如今的江知味已是给鸡脚去骨的好手。二斤的鸡爪子,转眼就骨肉分离。
饭点一到,那只黄白刘海狗准时过来蹭饭。江知味朝食后偷偷跟出去过,她的小窝在横桥子的桥洞边,一块长了许多野草的泥巴地,刨出了一个能容纳她小小身体的、光滑的窟窿。
没有家人,只她一个。江知味想不明白,这么奶胖的小狗,怎么会没有妈妈呢。
为她准备的饭碗和水碗,成了她的专属。
鸡脚骨坚硬,又是熟食,容易划伤小狗的肠胃。江知味便把大骨上的软骨剁下来,用臼子舂烂,拌了点儿米饭和焯鸡脚剩下的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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