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确实可行。”季洵点头道。
沈修远并不意外季洵认可他方才所说的想法,毕竟从炎山镇开始,闻鹤楼就和问情楼各自分据一方,问情楼眼线众多,闻鹤楼也是绝大多数修士暂歇之处,论及消息灵通,想必二者难分伯仲。
季洵虽然认同沈修远,但有的事还是得多考虑一些:“只是此事你我出面未免不够正式,他对你也终究有些愧疚,兹事体大,不能让他认为我们在利用他。一会儿我修书一封,请掌门出面与祁家主商议,应当更妥当些。”
“好,都听你的。”沈修远笑道,“纸笔现在就要吗?”
“嗯……”季洵虽然应了,实际却在思索这封信该怎么写,见沈修远起身就去准备,又觉得这么使唤人不大好,遂起身跟上:“我自己来就行,你去歇着。”
“左右无甚大事。”沈修远应道。
哪怕是许多年前,季洵也甚少使唤沈修远帮自己做什么,研墨之类更是从未有过,这会儿两人各自立在桌前,清香淡淡间,季洵忽然觉得,他和沈修远似乎站的有点远了。
从前这样的话,季洵并不会觉得不满,可如今到底是不一样了,他不必端着架子,也不必顾虑太多,大可以与沈修远挨的更近些,反正左手动作不大,反正只有他们俩。
纸张渐渐被墨字填满,等沈修远觉得不必再研时,季洵不知何时已与他仅存一拳之隔。
被发现的季洵这才觉得自己似乎幼稚过头,微抿着的唇角却被身边人悄悄碰了碰。
季洵红着脸捧起信纸仔细读了一遍,匆匆装好,匆匆到了窗边,又匆匆唤来一只灵鸟将信带走,转身时忽然被人抱进了怀里,颈侧传来沈修远低低的笑声。
“你要去哪儿?”
把脸埋住的季洵:“……我哪儿也不去。”
可惜他们并没有太多的时间能耗在路上,修整到了半夜,季洵与沈修远便又出发了。
季洵对成玉的修为十分有自信,除了修为化神以上的修士,没人能看得破这一层障眼法,而且他们从不在某个村镇停留太久,因而一路走来都并未被三合盟发现。
不过这似乎也得益于余倾……
“真不知道二当家是从哪儿回来的,从前不争不抢,这回竟然从三当家那儿抢了不少地盘!”
“欸欸欸,怎么说话呢,二当家那能叫抢吗?那些个地界原本就归二当家管,这叫物归原主!”
“我不喜欢二当家,规矩多得很,还是三当家好。”
“嘁,三当家可不会把你这种没修为没灵石的修士当人看,二当家就不一样了,二当家起码会指给你一条生路。”
“余前辈回去之后的日子似乎很热闹。”穿行在市集中,沈修远忽然说了这么一句,季洵还在辨认着方才问到的是不是这个岔口,听见沈修远说话便回道:“是挺热闹的。万坤不愿意被分权,给余倾使了不少绊子,但其中许多也被余倾以其人之道治了其人之身。”
“我记得三合盟的盟主是大当家封天,但听这些修士所言,这位大当家似乎并不管事?”沈修远心存疑问,跟着季洵拐进了另一条路,人比方才少了些,也就更加清静。
季洵边走边解释道:“你肯定还记得玉衡君与余倾决裂一事,按理来说,封天该与孔雀族道歉的,但他并没有……那时的万坤已经和沈如晦沆瀣一气,早些时候就已哄骗封天修了无情道,所以出事之后,封天并不觉得那是多么大不了的事情,直到现在也是一样,因此他也不觉得万坤在金灯山庄的所作所为有任何过错。”
“沈如晦不懂情为何物,于是控制他人,扭曲他人,想从中窥破情之一字;封天已然忘了情为何物,所以放任余倾与万坤为所欲为,他以为这就是他们之间的兄弟情义。”
说着说着,二人来到了一间书铺前,话题戛然而止,季洵叹了口气。
“从前我落笔时,许多安排只为合理,只为故事能不断延续下去,并未想过书中人物的痛苦悲伤究竟重有几何,是我错了,我错的太离谱了。”
“寥寥数语,也许就是书中某人一生所长,那同样也是一条生命,只不过与我形式不同而已。”
“同样有血有肉,有笑有泪,不该被随意决定生老病死。”
季洵顿了顿,正要继续说时,一声脆生生的童声打断了他们的交流:“二位客人是要买书吗?”
沈修远微微垂眸,蹲下身来对小书童说:“是,我们要买些话本,你能帮我们挑些卖得不错的吗?”
小书童听了,小脸跟着就皱了起来:“先生不许我看话本,我也看不懂,你们能等等我吗?我去请先生来挑。”
“好,我们等着你。”
“欸,谢谢大哥哥!”
见小书童钻进了书铺,沈修远才站起身来,他转身望着季洵,似乎有什么要问,但又觉得不是时候,便说:“若非设身处地,谁又会顾虑那许多呢?况且,那也已经是许多年前了,现在的你不是正为书中之人,和书中之人一同奔走着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小说简介题名费伦法师自救指南西幻作者乔时一简介DND世界观衍生,主角故事都是原创本文讲述了一位普通穿越人士以回家为一个中心,坚持远离麻烦拒绝跨种族恋爱两项基本原则,结果都打破不说,还成为神明顺便拯救世界的故事。—霍俐穿越到费伦。在这个多种族,多信仰,且神明真实存在的大陆,她穿成了一个…没什么特点的人类。为了回家,霍俐...
关小榆二年级的时候,班上转来一个不会说话的插班生,而那个人成了她的新同桌。她羞怯地问他那笔画有点复杂的名字怎么念,他面无表情地为她标上了拼音mùzé。小榆想逗穆泽笑,就没有成功过。后来才知道,他的脸因为一场意外损伤了面神经,他是真的不会笑。成长中有很多次,她看他难过,情愿他痛快地哭出来,却只看到他红红的眼尾。穆泽的红眼尾真好看,关小榆一个忍不住,就给它们盖上了印。...
本文于29号入v,谢谢新老朋友支持丹穗是一个富商的小妾,干的是小妾的勾当,担的却是丫鬟的名头。眼瞅着富商病歪歪的没两年活头,富商一死,她不是被纨绔少爷玩弄,就是被遣散发卖。以她的样貌,没了庇护,总归会踏上一条风尘路,沦为一个被折磨的玩物。故而,趁着富商还能喘气,她像个没头的苍蝇,四处钻营寻找新的靠山。这日,府上新来了个护卫,听说是一个行走江湖的刀客。武艺高强能带她私奔居无定所不怕闲言碎语赚的银子不少能给她买户籍就他了,丹穗开始琢磨怎么拿下他。韩乙是个四海为家的刀客,亲故皆断,为人冷情,过的也随性,一贯是赚多花多,赚少花少。路过平江城时身上银钱已尽,他随便接了个价高的活计,给一个布商当护卫。却不料府中的男主人看中了他的武艺,他后院的小妾们却是相中了他的皮肉,一个个暗示要随他浪迹江湖他厌烦极了,尤其是还有个貌美的小娘子总是无时无刻的凑来看热闹,她自己都虎狼环饲了,好似还无知无觉。真是兔子笑狼掉进狐狸窝,呆子。~~~~~~~~~~~~下本开探花郎的极品二嫂,求收藏孟青是一个普通穿越者,胎穿到大雍朝,是江南苏州一家纸马店的二姑娘,生活无忧地过了十八年,她为自己择了一门有前途的婚事。然而在婚后的第二年,她生完孩子后做了个梦,梦里小叔子杜悯会在三年后高中探花,杜家一时风头无两,而她这个投资者却风评受害,成了探花郎的极品二嫂,受众人唾弃。在重农抑商的朝代,孟青身为商户女,为了改变社会地位,让儿孙有机会读书入仕,她撒饵投资,带着不薄的嫁妆嫁给崇文书院常得冠首的穷学子杜悯的二哥杜黎。大概是商人好利的本性使然,她若是做了十分,必然让人知道七分,她觉得这不过分,然而这却成了日后被鄙薄的把柄。其一表现在刻薄,给小叔子花二两银要嚷嚷得整个村都知道,让读书郎抬不起头。其二表现在急功好利,利用读书郎的名头给她娘家拉生意,让读书郎在同窗面前蒙羞其三骂她是搅家精,从她进门后,杜黎不听他老娘的话了,胳膊肘往外拐,一心向着他媳妇,还心偏向岳家。其四就严重了,梦里她蛮不讲理地要把她的孩子过继到小叔子名下!狗屁,她势利归势利,可也没势利到让儿女认叔做爹。孟青气醒了,听到丈夫让小叔子给孩子挑个好名字,她心里一喜,探花郎啊,这小子有本事,她投资对了!再想到梦里的场景,她差点气晕,上天大德,让她梦晓今后事,且让她看看谁在她背后捣鬼给她泼脏水。她可没为了钱在村里瞎嚷嚷,为娘家拉生意也是跟杜悯合作的,读书郎可没少分利钱!杜黎家穷,为了供养极善读书的三弟,年过二十婚事还没定下,他心里清楚,他的婚事也将是资助三弟读书的筹码。为了不让他们夫妻俩都成为家里的老牛,杜黎想尽办法暗中毁了两门将成的婚事。所以孟青故意做局撞上来的时候,他对她的目的心知肚明。杜黎认识孟青,孟家纸马店的二姑娘,口齿伶俐,长相讨喜,极善生意,是槐安街有名的带刺花,但她对他没印象。所以杜黎明白,孟青冲他笑不是图他俊俏的长相,她跟他一样,图的是他三弟日后博得的功名权势。不过他不在意,带刺的花落在他手上,扎的是他,疼的是他,他乐意,他愿意挨扎也心甘情愿地受疼。...
本书讲述了一个现代都市青年朴实而离奇的艳遇!也许他就在您的身边各式各样的美女,风采不同的尤物,眼花缭乱的佳人都要与您生激烈的碰撞当您看此书时,您会现您就是这本书中的主人公!该书最大的特点就是情感真实细腻淫荡贴近人心,能够激起您内心深处的强烈共鸣!...
穿越爽文军婚养娃大山种田(架空军婚,随军温馨日常)名声在外的妇産科医生王紫如,因故穿到八零年代,睁眼不到半天,儿子落水差点淹死。为保护年幼的儿子,她与婆家抗争。好不容易分家,第二天,当兵的丈夫回家探亲。原以为跟随丈夫去随军,日子会好过,可男人暗藏歪心思,到了部队,舒心日子还没过上,他打了离婚报告!这个节骨眼,早已是军官的前任未婚夫韩随境与她重逢。更是盯上了她和儿子。韩随境带上孩子跟我走,这辈子都不分开了。嫁给韩随境,她摇身一变,成为了军嫂们羡慕的女人,军官丈夫宠她如命,捧在手心怕她化了。只有王紫如知道,她家不茍言笑的男人‘另有所图’,害她二胎意外的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