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一次,她幻化的是夏清。
攒射而来的剑光在没入她眉心前一瞬陡然凝滞悬空,虽然最终还是穿透了她的脑门,却给了她可乘之机。
白镜玄陡然一惊,抬手抵挡,掌心被水银凝结的尖刺穿透一个窟窿。
水银从窟窿中穿过,蛇似的缠上她的手腕。
尖端之处,皮表的水银剥落,露出一只拳头大小的黑底红眸的眼睛。
“哎哟,这不是老熟人嘛。”水银涌动,响起沙哑的重音,“你千金之躯亲来蛮荒,难道是终于想起我了?嗯?镜玄仙尊?”
第52章第五十二章
白镜玄脸色难看。
见她不应声,水银下那只黑色的眼睛咄咄逼人:“你不回答,我就当你默认了,真是难得啊,没想到我有朝一日,能看见仙尊您如此狼狈脆弱的姿态。”
与白镜玄交手的瞬间,幻妖就敏锐地发现了白镜玄的不对劲。
她的实力大幅削减,出剑威力不足过往的百分之一。
更有甚者,她竟然会心软。
这可是天赐良机。
幻妖苦于封印镇压无法离开荒古遗迹这座囚笼,苦苦等了几千年,终于让它等到转机。
一日之内,遗迹中接连闯入两个人类,虽然修为一个比一个低,但好歹有血脉,有传承,可以借由她们的肉身离开荒古遗迹。
它万万没想到,这一日还会再见到白镜玄。
说起来,它和白镜玄可是有旧仇的。
仙界一日,蛮荒一年,蛮荒几千年前发生的仙魔大战,对于仙界来说,不过短短十数年。
魔族被仙族和神族一起打入魔渊,白镜玄自然也参加了那场大战。
将幻妖封印在这遗迹中的,正是白镜玄。
“果然因果循环,报应不爽。”水银包裹的眼珠子发出难听的笑声,“你这副样子竟然敢现身蛮荒,与其让你那些仇家把你这具金仙真身糟蹋了,不如把它送给我。”
水银眼珠咯咯笑着,穿透白镜玄手掌的水银涌动起来,化作千万根银针,从破溃的伤口扎进血肉,沿着经脉向内蔓延,侵蚀白镜玄的身体。
白镜玄反手一掌震断自己的左臂,速度之快,没有任何犹豫。
经脉骨骼都被被强行阻断,那团水银并不气馁,却爆发一阵尖锐的笑声:“哈哈哈哈,白镜玄,你一点都没变,还是这么狠!”
话音未落,无数水银突破血肉继续向上蔓延,到被白镜玄法力阻断的节点,它们化作尖刺活跃地撞击,尝试冲开封锁。
白镜玄右手按住左臂,眼看着手臂被水银覆盖的皮肤灼烧变黑,血肉在毒物腐蚀下开始溃烂,脸色前所未有地凝重。
这幻妖最为难缠,仙魔大战时就没能取它性命,只能暂时封印,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它不仅没有衰败虚弱,反倒更加难以对付了。
“你无法抵挡,不如乖乖听话。”幻妖的笑声愈发狂妄,“不把肉身交给我,你也走不出这荒古遗迹!”
白镜玄脸色渐渐发白,她的法力正在飞速流失,夏清的修为本就不及柳菡云,抽取夏清的法力化形只能维持半柱香的时间。
幻妖继续冲击封锁,白镜玄的左臂已经严重扭曲变形。
“你休想!”白镜玄眼底掠过一抹冷光。
剩余不多的法力汇聚于白镜玄右手掌心,幻化为筷子那么长的小剑。
锃——
剑鸣声响,小剑穿透她的左臂,精准地刺穿那只藏在她皮肤下面,黑色的眼珠子。
幻妖猝不及防,爆发惨烈的尖叫声。
白镜玄面不改色,口中继续默念咒诀,加大法力输出。
这点法力或许杀不死幻妖,但若凭依她的肉身,足够将其囚困封印。
这是唯一能保证夏清不被此妖所伤的法子。
幻妖意识到白镜玄的目的,水银身躯极速抽退,叫骂连连,但它妖目被白镜玄定住,无论如何挣扎都是白费工夫。
白镜玄面露疲态,但眼底幽光闪烁:“纵然本座虎落平阳,又岂是尔等奴犬之辈能挑衅冒犯的?!”
言罢,她右手掌心亮起一束暗金色华光,整只左臂被金光笼罩,须臾间,固化为金玉,将那试图逃窜的幻妖封印。
结束法术,白镜玄身躯一晃,阵阵晕眩之感冲撞她的识海,她甚至没来得及再看一眼夏清,便当即倒地昏迷。
不知过了多久,夏清悠悠转醒。
她脑子迷迷糊糊,浑身没有力气,虚弱无力,尤其后脖颈不知怎么回事,特别特别痛。
片刻后,视野清晰,周围环境映入眼帘,夏清陡然忆起自己昏迷前发生的事情。
她先是一惊,随后低头看看自己,手脚好端端的,没有缺胳膊少腿,身上也没有明显的外伤。
很好,那怪物应该是被白镜玄击退或击杀了。
她正待起身寻找白镜玄,忽而眼角余光瞥见一团柔软的白色毛茸茸。
毛茸茸的小动物侧躺在地上,姿态与平常睡觉的样子大不一样,而且毛色黯淡无光。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小说简介题名费伦法师自救指南西幻作者乔时一简介DND世界观衍生,主角故事都是原创本文讲述了一位普通穿越人士以回家为一个中心,坚持远离麻烦拒绝跨种族恋爱两项基本原则,结果都打破不说,还成为神明顺便拯救世界的故事。—霍俐穿越到费伦。在这个多种族,多信仰,且神明真实存在的大陆,她穿成了一个…没什么特点的人类。为了回家,霍俐...
关小榆二年级的时候,班上转来一个不会说话的插班生,而那个人成了她的新同桌。她羞怯地问他那笔画有点复杂的名字怎么念,他面无表情地为她标上了拼音mùzé。小榆想逗穆泽笑,就没有成功过。后来才知道,他的脸因为一场意外损伤了面神经,他是真的不会笑。成长中有很多次,她看他难过,情愿他痛快地哭出来,却只看到他红红的眼尾。穆泽的红眼尾真好看,关小榆一个忍不住,就给它们盖上了印。...
本文于29号入v,谢谢新老朋友支持丹穗是一个富商的小妾,干的是小妾的勾当,担的却是丫鬟的名头。眼瞅着富商病歪歪的没两年活头,富商一死,她不是被纨绔少爷玩弄,就是被遣散发卖。以她的样貌,没了庇护,总归会踏上一条风尘路,沦为一个被折磨的玩物。故而,趁着富商还能喘气,她像个没头的苍蝇,四处钻营寻找新的靠山。这日,府上新来了个护卫,听说是一个行走江湖的刀客。武艺高强能带她私奔居无定所不怕闲言碎语赚的银子不少能给她买户籍就他了,丹穗开始琢磨怎么拿下他。韩乙是个四海为家的刀客,亲故皆断,为人冷情,过的也随性,一贯是赚多花多,赚少花少。路过平江城时身上银钱已尽,他随便接了个价高的活计,给一个布商当护卫。却不料府中的男主人看中了他的武艺,他后院的小妾们却是相中了他的皮肉,一个个暗示要随他浪迹江湖他厌烦极了,尤其是还有个貌美的小娘子总是无时无刻的凑来看热闹,她自己都虎狼环饲了,好似还无知无觉。真是兔子笑狼掉进狐狸窝,呆子。~~~~~~~~~~~~下本开探花郎的极品二嫂,求收藏孟青是一个普通穿越者,胎穿到大雍朝,是江南苏州一家纸马店的二姑娘,生活无忧地过了十八年,她为自己择了一门有前途的婚事。然而在婚后的第二年,她生完孩子后做了个梦,梦里小叔子杜悯会在三年后高中探花,杜家一时风头无两,而她这个投资者却风评受害,成了探花郎的极品二嫂,受众人唾弃。在重农抑商的朝代,孟青身为商户女,为了改变社会地位,让儿孙有机会读书入仕,她撒饵投资,带着不薄的嫁妆嫁给崇文书院常得冠首的穷学子杜悯的二哥杜黎。大概是商人好利的本性使然,她若是做了十分,必然让人知道七分,她觉得这不过分,然而这却成了日后被鄙薄的把柄。其一表现在刻薄,给小叔子花二两银要嚷嚷得整个村都知道,让读书郎抬不起头。其二表现在急功好利,利用读书郎的名头给她娘家拉生意,让读书郎在同窗面前蒙羞其三骂她是搅家精,从她进门后,杜黎不听他老娘的话了,胳膊肘往外拐,一心向着他媳妇,还心偏向岳家。其四就严重了,梦里她蛮不讲理地要把她的孩子过继到小叔子名下!狗屁,她势利归势利,可也没势利到让儿女认叔做爹。孟青气醒了,听到丈夫让小叔子给孩子挑个好名字,她心里一喜,探花郎啊,这小子有本事,她投资对了!再想到梦里的场景,她差点气晕,上天大德,让她梦晓今后事,且让她看看谁在她背后捣鬼给她泼脏水。她可没为了钱在村里瞎嚷嚷,为娘家拉生意也是跟杜悯合作的,读书郎可没少分利钱!杜黎家穷,为了供养极善读书的三弟,年过二十婚事还没定下,他心里清楚,他的婚事也将是资助三弟读书的筹码。为了不让他们夫妻俩都成为家里的老牛,杜黎想尽办法暗中毁了两门将成的婚事。所以孟青故意做局撞上来的时候,他对她的目的心知肚明。杜黎认识孟青,孟家纸马店的二姑娘,口齿伶俐,长相讨喜,极善生意,是槐安街有名的带刺花,但她对他没印象。所以杜黎明白,孟青冲他笑不是图他俊俏的长相,她跟他一样,图的是他三弟日后博得的功名权势。不过他不在意,带刺的花落在他手上,扎的是他,疼的是他,他乐意,他愿意挨扎也心甘情愿地受疼。...
本书讲述了一个现代都市青年朴实而离奇的艳遇!也许他就在您的身边各式各样的美女,风采不同的尤物,眼花缭乱的佳人都要与您生激烈的碰撞当您看此书时,您会现您就是这本书中的主人公!该书最大的特点就是情感真实细腻淫荡贴近人心,能够激起您内心深处的强烈共鸣!...
穿越爽文军婚养娃大山种田(架空军婚,随军温馨日常)名声在外的妇産科医生王紫如,因故穿到八零年代,睁眼不到半天,儿子落水差点淹死。为保护年幼的儿子,她与婆家抗争。好不容易分家,第二天,当兵的丈夫回家探亲。原以为跟随丈夫去随军,日子会好过,可男人暗藏歪心思,到了部队,舒心日子还没过上,他打了离婚报告!这个节骨眼,早已是军官的前任未婚夫韩随境与她重逢。更是盯上了她和儿子。韩随境带上孩子跟我走,这辈子都不分开了。嫁给韩随境,她摇身一变,成为了军嫂们羡慕的女人,军官丈夫宠她如命,捧在手心怕她化了。只有王紫如知道,她家不茍言笑的男人‘另有所图’,害她二胎意外的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