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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寒笙挺直脊背,嘴角勾着,晦暗沉静的眸子,直勾勾望着洛云舒:“妈妈还要自欺欺人到什么时候?您臆想我是爸爸的孩子,我就是爸爸的孩子了吗?”洛云舒脸色大变:“你你……你什么时候知道的?”“当然是您一遍遍向我洗脑,说我是顾家独一无二的大小姐时。”洛云舒嘴角抽了抽,那会她才多大,五岁,四岁,还是三岁?“妈妈也别太大惊小怪,毕竟我是您的亲生女儿?您能将一副烂牌打成王炸,女儿自然也不遑多让。”洛云舒听出她话里的弦外之音,直觉是她想的那意思,又觉得不可思议。“你还知道什么?”“妈妈秘密之所以是秘密,就是它不能同外人道。”顾寒笙说完这话,深深看了洛云舒一眼,脚步轻快上楼了。洛云舒在客厅站了一会,冷汗浸湿后背,缓了好一阵,才娉娉袅袅离开香山别墅。坐进车里她就给管家打电话,询问老宅那边的情况。“先生和少爷还没回来,老爷子已经去睡觉了。”洛云舒皱眉:“一会先生回来给我发个信息。”“好的。洛夫人。”……瓢泼大雨兜头罩下,曲折的山路,一排车队极速前行。顾溪亭看了眼腕上的手表,眉头微不可察蹙了蹙,已经是午夜十一点,那孩子也不知去哪儿,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就在顾溪亭焦躁之际,手机屏幕亮了,按了接听,那头汇报说人已经找到了。顾溪亭捏了捏眉心,吩咐司机立刻掉头。雨水毫不留情拍打枝叶,水线沿着屋檐落下,冲刷着亭外的一排排芭蕉树。顾之恒翘着二郎腿,姿态散漫坐着,黑衣保镖撑着伞,替他遮挡飘进来的水汽。“烦不烦,一边去。”对于遮挡住自己视野的保镖,顾之恒表现得极不耐烦。知道自家这位小祖宗脾气不好,保镖识相地挪了挪步子。顾之恒“嗤”了一声,下意识去兜里掏手机,摸到锋利的棱角,才猛地想起,手机在争执过程中摔坏了。低声咒骂了一句,重新把手机揣兜里。一束束车灯将黑沉沉的夜划破,小小的凉亭霎时亮如白昼。为首的黑色轿车门被拉开,从里面走出一个身材高大男人,一身暗色系的西装,衬得他矜贵又神秘。顾溪亭单手插兜,撑着伞,闲庭信步走进凉亭,视线轻飘飘在保镖上瞥了眼,之前怎么赶也不走的保镖,收了伞,悄无声息退了下去。“气还没消?”顾之恒看也没看他一眼,别过头,留给顾溪亭一个冷漠的后脑勺。顾溪亭垂眼看他,眸底沉静如墨,什么都没说,挨着他身侧坐下。顾之恒嫌撇了撇嘴,不动声色往边边挪。“今天的事是爸爸没处理好,让你受委屈了,爸爸真诚的和你道歉,希望你能给爸爸将功补过的机会。”背对凉亭而站着的温儒林听了这话,嘴角狠狠抽了抽,虽说见惯了大boss在顾小少面前低声下气的样子,但每一次听灵魂都受到震颤。这可是帝国说一不二的男人,哪一个见了不是捧着,偏偏在大小姐留下的唯一孩子面前,没有一点做父亲的威严。外人只道大boss清心寡欲、不近女色,那是他们没见到他在大小姐面前的样子……妥妥的恋爱脑。但凡大小姐皱一下眉头,他都能脑补一出大戏。如果说大boss是恶龙,那大小姐就是驯龙师。只可惜天妒英才……“最近没有好好吃饭吗?脸都瘦一圈了?等明天你爷爷寿辰过后,爸爸给你做好吃的……”“老头你话很多。”顾之恒抿了抿唇,不耐烦站了起来。“你去哪儿?”见他起身要走,顾溪亭跟着站起来。顾之恒抬手搓了搓脸,表情有些不自在:“困了,想睡。”顾溪亭愣了两秒,随即笑了起来,嗓音温柔:“回明月斋,还是老宅?”顾之恒没吱声,低头看脚尖。顾溪亭也不催促,静静看着顾之恒,等着他做决定。长长久久的沉默之后。顾之恒终于说出“明月斋”三个字。顾溪亭柔和的眉眼晕染笑,拿起一侧的伞撑开。虽然知道儿子不会和自己共撑一把伞,但内心还是忍不住隐秘的期待。顾之恒瞥了眼安静站着的人,咬了咬腮帮子,别别扭扭走到他伞下。顾溪亭愣了两秒,脸上儒雅之色几乎绷不住,嘴角高高扬起,笑得像一个二傻子。男人的情绪不加掩饰,顾之恒想忽视都难,摸了摸鼻尖,嫌弃地催促:“还不走?”“走走走,这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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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于29号入v,谢谢新老朋友支持丹穗是一个富商的小妾,干的是小妾的勾当,担的却是丫鬟的名头。眼瞅着富商病歪歪的没两年活头,富商一死,她不是被纨绔少爷玩弄,就是被遣散发卖。以她的样貌,没了庇护,总归会踏上一条风尘路,沦为一个被折磨的玩物。故而,趁着富商还能喘气,她像个没头的苍蝇,四处钻营寻找新的靠山。这日,府上新来了个护卫,听说是一个行走江湖的刀客。武艺高强能带她私奔居无定所不怕闲言碎语赚的银子不少能给她买户籍就他了,丹穗开始琢磨怎么拿下他。韩乙是个四海为家的刀客,亲故皆断,为人冷情,过的也随性,一贯是赚多花多,赚少花少。路过平江城时身上银钱已尽,他随便接了个价高的活计,给一个布商当护卫。却不料府中的男主人看中了他的武艺,他后院的小妾们却是相中了他的皮肉,一个个暗示要随他浪迹江湖他厌烦极了,尤其是还有个貌美的小娘子总是无时无刻的凑来看热闹,她自己都虎狼环饲了,好似还无知无觉。真是兔子笑狼掉进狐狸窝,呆子。~~~~~~~~~~~~下本开探花郎的极品二嫂,求收藏孟青是一个普通穿越者,胎穿到大雍朝,是江南苏州一家纸马店的二姑娘,生活无忧地过了十八年,她为自己择了一门有前途的婚事。然而在婚后的第二年,她生完孩子后做了个梦,梦里小叔子杜悯会在三年后高中探花,杜家一时风头无两,而她这个投资者却风评受害,成了探花郎的极品二嫂,受众人唾弃。在重农抑商的朝代,孟青身为商户女,为了改变社会地位,让儿孙有机会读书入仕,她撒饵投资,带着不薄的嫁妆嫁给崇文书院常得冠首的穷学子杜悯的二哥杜黎。大概是商人好利的本性使然,她若是做了十分,必然让人知道七分,她觉得这不过分,然而这却成了日后被鄙薄的把柄。其一表现在刻薄,给小叔子花二两银要嚷嚷得整个村都知道,让读书郎抬不起头。其二表现在急功好利,利用读书郎的名头给她娘家拉生意,让读书郎在同窗面前蒙羞其三骂她是搅家精,从她进门后,杜黎不听他老娘的话了,胳膊肘往外拐,一心向着他媳妇,还心偏向岳家。其四就严重了,梦里她蛮不讲理地要把她的孩子过继到小叔子名下!狗屁,她势利归势利,可也没势利到让儿女认叔做爹。孟青气醒了,听到丈夫让小叔子给孩子挑个好名字,她心里一喜,探花郎啊,这小子有本事,她投资对了!再想到梦里的场景,她差点气晕,上天大德,让她梦晓今后事,且让她看看谁在她背后捣鬼给她泼脏水。她可没为了钱在村里瞎嚷嚷,为娘家拉生意也是跟杜悯合作的,读书郎可没少分利钱!杜黎家穷,为了供养极善读书的三弟,年过二十婚事还没定下,他心里清楚,他的婚事也将是资助三弟读书的筹码。为了不让他们夫妻俩都成为家里的老牛,杜黎想尽办法暗中毁了两门将成的婚事。所以孟青故意做局撞上来的时候,他对她的目的心知肚明。杜黎认识孟青,孟家纸马店的二姑娘,口齿伶俐,长相讨喜,极善生意,是槐安街有名的带刺花,但她对他没印象。所以杜黎明白,孟青冲他笑不是图他俊俏的长相,她跟他一样,图的是他三弟日后博得的功名权势。不过他不在意,带刺的花落在他手上,扎的是他,疼的是他,他乐意,他愿意挨扎也心甘情愿地受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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