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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回到王府,但这次却并非走得正门,而是从原先柴房边上的那条暗道摸了进去。他想偷偷溜进去吓裴静一跳,于是猫着腰朝里钻,暗门很窄,黑不溜秋只容得下孩子通过。他钻到一半,摸到什么东西,那东西软软的,像是人的皮肤,赫连翊顿时吓得哇得大叫。他这一叫,裴静也被吓得不清,抄起边上的茅草朝他砸过来,之后两个人连滚带爬地从柴房里逃出,紧接着边上堆着的茅草都塌下来了一半。刚巧,养在后院的马,瞅见这么多茅草掉下来,叫着朝他们冲过来,赫连翊看马受惊之后横冲直撞,险些要踩踏到裴静,一把拉起他跑。最后还是气急败坏的老王爷,带着奴仆将杂乱的后院给收拾妥当了。赫连翊和裴静并排站着挨骂,眼瞅着心宽体胖的老王爷,亲自动手在后门拴上了铁链,订上了铁板,将唯一的小门堵得严严实实。“你为什么要从后门出去啊?”赫连翊小声问裴静。裴静瞄着老王爷,忍不住小声嘀咕:“我想溜出去找你,吓你一跳。”“真巧,我也这么想。”他们都把对方吓到了,还牵连了无辜的老王爷受到惊吓。裴静略微地咳嗽了几声,赫连翊一脸担忧地看着他:“你没事吧。”裴静呛得更厉害了,但却摆摆手说没事。赫连翊看他呛得嘴唇发白,不忍他在寒风中站着,趁着老王爷不注意,悄悄把他拉进了屋内。屋内很温暖,赫连翊进裴静的屋子轻车熟路,他一进屋,就毫不客气地坐在了那张湘妃竹玫瑰椅上,环顾了一遍四周,瞧见不远处的案几上摆着笔墨,就跳过去全都拿过来。“教我写字,快点。”赫连翊一点也不客气,铺好笔墨纸砚,拉着裴静教他读书写字。裴静在纸上一笔一划地写他的名字,然后把纸笔递给他,要他写满整张纸。赫连翊模仿着裴静拿笔,颤颤巍巍地落笔,歪歪扭扭地模仿,一笔下去力透纸背,留下了深深的一处墨迹。裴静看他写字觉得好玩,就趴在桌子上,歪着脑袋聚精会神地看着赫连翊。人胜万物熟能生巧,赫连翊在写字的时候,察觉到必须收着力,否则就会一下子在纸上留下一团洇开的字迹,字也就变得不美了。他慢慢察觉到,克制,或许是中原人独特的方式。练字需要克制、做护卫需要克制、做王妃和当皇帝也要克制,他在草原里所有的感觉都是不一样的,他总会遇见不同的狼群,去往不同的山谷和溪流,每一天都是新鲜的,他可以肆无忌惮地做任何事,因为一切都不会留下痕迹。但是现在……赫连翊开了个小差,将一笔拖得很长,裴静拿尺子轻轻拍了一下他的手背:“认真一点,别想别的。”赫连翊瞄了裴静一眼:“你还挺像模像样的。”“我闲来无事,刚巧能给你当监工。”裴静敲着尺子,危险地在赫连翊手边晃来晃去,眉毛直往上飞,气焰甚是嚣张,“虽不至在区区几月之内,让你精通诗词歌赋,但这阵子我教你读书,之后你平日里识字看书,足矣。”赫连翊听闻不由得一顿:“几个月?”“你春夏留在王府,秋冬去高大人那里。”裴静理所当然地给他安排完了,丝毫没有过问赫连翊意见的意思。能有一段时日留在王府,赫连翊很高兴,于是他也不掩饰地笑了一下。“这么高兴?”裴静故意抬杠,“我很严厉,可能比高大人更严苛。”这么可怕?赫连翊凝视着裴静,思考着这话是真是假。许久不见,裴静的样貌似有一些细微的变化,半年前他更像个孩子,现在虽然仍是病恹恹的,但轮廓更清晰,眉眼也变得更鲜明了。他的眉毛虽然细长,眉尾却向上一抬,像书法最后落下的瞬间,形成一笔刚劲的转折。眼睛总是深水潭般的潋滟,与少女的盈盈目光比,到底还是不同。顺着眉眼往下,是会让人觉得温柔的一张脸,可能因为温柔,所以反倒会在说严厉的话的时候,让人觉得更残忍一些。赫连翊盯着裴静看了很久,唉声叹气:“唉,那我还是回高大人那儿去吧。”怎么这么快就知难而退了,裴静很惊讶,哀怨地拿尺子直戳赫连翊的腰。“不是说好要跟我学读书念字?怎么一点诚心都没有。”“因为你总是捣乱。”赫连翊哼了一声,“其实你不想当监工,你想跟我一起玩。”裴静当即站起来反驳:“才不是呢。”裴静为了证明自己才不是想跟赫连翊玩,大白天去点了一支蜡烛,在幽幽烛光从明至灭的过程中,他赌气似的未与赫连翊说一句话,却在桌边静静地坐着,不动声色地看赫连翊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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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于29号入v,谢谢新老朋友支持丹穗是一个富商的小妾,干的是小妾的勾当,担的却是丫鬟的名头。眼瞅着富商病歪歪的没两年活头,富商一死,她不是被纨绔少爷玩弄,就是被遣散发卖。以她的样貌,没了庇护,总归会踏上一条风尘路,沦为一个被折磨的玩物。故而,趁着富商还能喘气,她像个没头的苍蝇,四处钻营寻找新的靠山。这日,府上新来了个护卫,听说是一个行走江湖的刀客。武艺高强能带她私奔居无定所不怕闲言碎语赚的银子不少能给她买户籍就他了,丹穗开始琢磨怎么拿下他。韩乙是个四海为家的刀客,亲故皆断,为人冷情,过的也随性,一贯是赚多花多,赚少花少。路过平江城时身上银钱已尽,他随便接了个价高的活计,给一个布商当护卫。却不料府中的男主人看中了他的武艺,他后院的小妾们却是相中了他的皮肉,一个个暗示要随他浪迹江湖他厌烦极了,尤其是还有个貌美的小娘子总是无时无刻的凑来看热闹,她自己都虎狼环饲了,好似还无知无觉。真是兔子笑狼掉进狐狸窝,呆子。~~~~~~~~~~~~下本开探花郎的极品二嫂,求收藏孟青是一个普通穿越者,胎穿到大雍朝,是江南苏州一家纸马店的二姑娘,生活无忧地过了十八年,她为自己择了一门有前途的婚事。然而在婚后的第二年,她生完孩子后做了个梦,梦里小叔子杜悯会在三年后高中探花,杜家一时风头无两,而她这个投资者却风评受害,成了探花郎的极品二嫂,受众人唾弃。在重农抑商的朝代,孟青身为商户女,为了改变社会地位,让儿孙有机会读书入仕,她撒饵投资,带着不薄的嫁妆嫁给崇文书院常得冠首的穷学子杜悯的二哥杜黎。大概是商人好利的本性使然,她若是做了十分,必然让人知道七分,她觉得这不过分,然而这却成了日后被鄙薄的把柄。其一表现在刻薄,给小叔子花二两银要嚷嚷得整个村都知道,让读书郎抬不起头。其二表现在急功好利,利用读书郎的名头给她娘家拉生意,让读书郎在同窗面前蒙羞其三骂她是搅家精,从她进门后,杜黎不听他老娘的话了,胳膊肘往外拐,一心向着他媳妇,还心偏向岳家。其四就严重了,梦里她蛮不讲理地要把她的孩子过继到小叔子名下!狗屁,她势利归势利,可也没势利到让儿女认叔做爹。孟青气醒了,听到丈夫让小叔子给孩子挑个好名字,她心里一喜,探花郎啊,这小子有本事,她投资对了!再想到梦里的场景,她差点气晕,上天大德,让她梦晓今后事,且让她看看谁在她背后捣鬼给她泼脏水。她可没为了钱在村里瞎嚷嚷,为娘家拉生意也是跟杜悯合作的,读书郎可没少分利钱!杜黎家穷,为了供养极善读书的三弟,年过二十婚事还没定下,他心里清楚,他的婚事也将是资助三弟读书的筹码。为了不让他们夫妻俩都成为家里的老牛,杜黎想尽办法暗中毁了两门将成的婚事。所以孟青故意做局撞上来的时候,他对她的目的心知肚明。杜黎认识孟青,孟家纸马店的二姑娘,口齿伶俐,长相讨喜,极善生意,是槐安街有名的带刺花,但她对他没印象。所以杜黎明白,孟青冲他笑不是图他俊俏的长相,她跟他一样,图的是他三弟日后博得的功名权势。不过他不在意,带刺的花落在他手上,扎的是他,疼的是他,他乐意,他愿意挨扎也心甘情愿地受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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