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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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第1页)

于是言乔顺从自己的心意,他伸手,语气故作正经:“谢小姐,赏个脸吧。”

言乐乐见其成,推了推朝笙:“去去去,他要是踩到了你,朝朝姐你就十倍的踩回去!”

朝笙对这对兄妹印象极好,她莞尔,将手置于他的掌心。

音乐的旋律渐渐高起,朝笙不负她绝佳的皮囊,也不负她矜贵的人设,只要她愿意,于舞池中可以比谁都得体优雅。浑不似昨夜的模样。

许云暮早已习惯朝笙的冷遇,他也并不在意朝笙的态度,只是觉得谢朝笙好像变了一点。

勉强算得上和谢朝笙一道长大,他知道这个人金玉般的外貌中藏着何其腐朽的败絮,她有一张足以让所有人喜爱的美丽面孔,在父母面前是乖觉贪玩的女儿,在友人面前是脾性相投的知交,在酒吧里是一掷千金的大小姐,只有在他面前,谢朝笙不吝啬展示自己阴暗恶毒的面目。

灯光好像在追逐着那抹雪白的身影,许云暮头一次这样的出神。

言乔的舞跳得没有言乐说的那么蹩脚,又有一副好相貌,无论如何是称得上赏心悦目的。他抬手,朝笙翻飞的裙摆轻巧地划出一道优美的旋,她步履轻快,一个转身,与他触近又分开,周遭人的目光落在舞池中,而她抬眼,若有所感,那双倒映着华美灯光的眼看向了许云暮。

明明两人之间隔着人影幢幢,但许云暮却隐隐约约觉得,朝笙在看他。

言乐感觉十分的圆满,而且有朝笙带着,她哥哥的脚步都流畅了许多。作为一个乖巧的妹妹,她决定不做电灯泡了,快乐的跑向了在休息区等她的小姐妹们。

灯光璀璨,许云暮安静地站在阴影中。

这场宴会是言家掌舵人七十的寿诞,它辉煌盛大到人们难以置信,甚至媒体在举行前就花了夸张的文笔大肆渲染。

许云暮知道自己本不会出现在这儿。

在很小很小的时候,他还不明白谢家恢宏的庄园与员工小楼的差别,不明白坐在同一辆车上的父亲与谢先生的差别,不明白谢家朝笙与“朝朝”的差别。

然后谢朝笙率先明白,并让他懂了。

他们是云与泥。

言乐走到休息区,回头看一眼,发现那个跟着朝笙来的高大青年仍旧一个人孤零零站着,不自觉地便觉得他看起来有些可怜。

再一转眼,朝笙已经被言乔拉到爷爷那去了,她知道哥哥和朝笙自来关系好,爷爷也很喜欢朝笙。

她的礼节与同情心同时作祟,于是言乐叫住个端着甜点的侍者。

“阿乐小姐。”侍者停下,恭谨地唤她。

“你去问那边那个黑色衣服的男孩子,要不要过来吃点东西。”言乐指了指一个方向,她看许云暮站一晚上了。

侍者点头,转身向许云暮走去。

许云暮有些意外于言乐的好意,他略惊讶地看向她,少女朝他挥挥手,秋水似的眼睛弯成美好的弧。

他让侍者转达他的谢意,并表示自己并不需要。

因为谢朝笙是个有着很强的领地意识的人,她厌恶自己靠近他生活中的某些人,某些部分。

那是很多年前的仲春,高达367米的南洲大厦刚刚落成,许云暮离开这座城市边缘小岛上的廉租房,坐着货舱渡过窄窄的南洲湾,被父母接来了江岛市的中心。他离开了小渔村,见到了亚洲最高的大厦,而后,掩映在城堡般的庄园后的、水晶般的温室更令十一岁的他震惊。从此他成了这座庄园的一份子。

“这是什么花?”年幼的许云暮蹲在温室中,他面前放着一丛鸢尾,蓝色的花瓣微垂,像一只将要振翅飞走的蝶。

他听到声音,转头看去,面前的小女孩穿着鹅黄色的裙子,美好轻盈的蕾丝缀在领口上,精致得像他路过橱窗时看过的洋娃娃。

他先前一直生活在乡下,最近才被父母接来他们工作的地方生活。他对于谢家庄园的一切都很陌生,因此并不知道眼前的小女孩是谁。

但许云暮对于同龄人的出现很开心,他说:“这是鸢尾。”

“原来它叫鸢尾——我母亲很喜欢这种花,她的房间里还挂着一副画满鸢尾的画呢。花是你种的吗?”

“是的,最近我一直在帮妈妈照顾她的花。”

小女孩歪头思索,扎起来的一对小辫子跟着晃了晃:“你妈妈是这儿的园艺师吗?”

许云暮点点头。

“那不错。”小女孩朝他笑,露出一对甜滋滋的梨涡,“我叫朝朝,做我的朋友吧。”

许云暮其实刚见面就很喜欢他,也忍不住露出了笑,一双猫儿似的眼微弯。

“朝朝,我叫许云暮,很高兴认识你。”

他学着大人的样子伸出手,想和新朋友正式握手认识一下,不过小女孩飞速略过他沾满泥土的小手,轻轻拍了拍许云暮的头顶。彼时正值一九九九年的春夏之交,他们还很年少,湿润的海风吹往江岛市的山丘,鸢尾热烈开放,见证了谢朝笙和许云暮的初遇。

谢朝笙显得对温室中生长的花很有兴趣,对于新出现的玩伴亦然。她在温室里待了一下午,直到日暮时,等候在温室外的佣人才进来,告诉她即将到晚饭的时间。

“小姐,该回去了。”那是个瘦削的眼睛灰蓝的女佣,一头银发梳得整齐,许云暮只在电视上看到过这样的面孔。她不苟言笑,甚至神情有些严厉。

“您不该在这这样久的,您身体还得养着。这儿有蚊虫,而且很脏,您看那个小孩,指甲里都是泥”

她的声音渐渐远去,许云暮没听清,他只是个十一岁的孩子,尚对冷眼不敏感,也并不会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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