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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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1页)

见喜兰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脑袋看,凡江有些不好意思,笑着说,是啊,好几年了,还是我在县里上学的时候你送的呢,戴习惯了,都有感情了。

说这话的时候,凡江并没有多想,话一出口,他的脸却“腾”地红了。心里打起了鼓,自己这话会不会被误会?真要是误会,岂不是唐突了对方?

喜兰却没有太大的反应,视线从帽子上移了下来,看向往常车来的方向,嘟囔了句,车怎么还不来……接着又扫了凡江一眼,继续说,等我有空给你织顶新的吧。

下周再见面的时候,喜兰递给凡江一个纸包,打开来,里面是一顶深灰色的毛线帽。

看看颜色,不喜欢我就拿回去给我爸。喜兰笑着说。

很好看,显稳重,肯定很暖和。凡江也笑了,边说边把手覆在帽子上轻轻摩挲,线的质量明显不错,手挨上去绒绒的,暖暖的。

怎么不换上?喜兰问。

等我回去洗完澡洗完头再戴。凡江笑着说。

这顶旧的怎么办?喜兰又问。

洗干净留着当纪念,都有感情了。这回凡江说得很笃定,说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看着面前的喜兰,倒把一向大方的喜兰给看红了脸。

一九五五年,年底,凡江正式去古家提亲。虽然,早就看出了苗头,老古还是很高兴。连声说“好!”

那天晚饭,凡江陪未来岳父多喝了几盅酒,俩人都有些醉了,脸上漾满笑意。喜兰守在一边,不说话,嘴角却始终上扬。

那顿饭的最后,老古给自己的酒杯满上,又给凡江和喜兰也分别倒了一杯,说,孩子,这盅酒咱们敬敬你们走了的那个爹。当初啊,你们才几岁的时候,他就说,让两个孩子结“娃娃亲”吧!谁成想,现如今,还真让他说着了,也算是遂了他的愿了,他要是知道了,得多高兴!

三人一饮而尽杯中的酒。泪光朦胧中,喜兰仿佛看到孟叔就坐在父亲的身边,也笑吟吟地端起酒杯,回敬着三人…

故土难离

一九五六年,人间四月天,经过双方单位的批准,喜兰和凡江正式结为夫妻。

没有奢华的聘礼,也没有繁琐的仪式,有的只是恰到好处的微风和暖阳,以及全村老少、亲朋好友的祝福。

小两口不约而同的为对方准备了新婚礼物。喜兰送出的是一支永生牌铱金钢笔,光滑温润的笔身,簇新闪光的笔尖。对钢笔没什么研究,但喜兰很喜欢“永生”这个名字,那是她对爱情和婚姻最朴素的愿望。

喜兰收到的是一只玉镯。她那早逝的婆婆合眼前,交给老孟两样东西:一块玉佩和一对玉镯。凡湘出嫁的前一天,老孟将玉佩交到了女儿的手上,玉镯中的一只也早已送给了大儿媳桂香。老孟去世的前几天把凡江叫到床边,将另一个用丝绢包好的镯子放在他的手中,缓缓地说,以后……成了家,给你……媳妇。

听凡江说完这镯子的来历,喜兰小心而郑重地将镯子收好。她想,也许有一天,自己也会如自己公婆那样将它传下去,就像生命一样,一代一代,生生不息。

婚后的凡江和喜兰还住在老孟原来的房子里,结婚前,凡江将屋子重新粉刷了一遍,又添了些生活用品。喜兰将自己的衣物从隔壁搬过来,虽然只是一院之隔,但她却觉出了许多的不同。从那院到这屋,从为人女到为人妻,二十多年的时光,在院门的推来推去间倏忽而过。

平时还要在县里上班,两个单位的条件都有限,暂时没法提供双人宿舍,所以,周一到周五,喜兰和凡江还是各自在之前的宿舍住着,周六晚上再一起回村。不同的是,周一到周五,谁有时间也会过到对方的单位去见一面,一起吃个饭,说说话,再离开。

两个人结婚了,却又和之前没结婚时差不多,在亲密又有些疏远的关系中,喜兰和凡江度过了婚姻的头半年。这年十一之后,凡江的室友调回了山西老家,宿舍空出了一半,凡江赶紧向学校打报告申请,让妻子喜兰住过来。

就这样,喜兰和凡江终于在县里有了一处共同的安身之所。房间不大,他们周末也不在这里,除了必要的桌椅、衣柜、床之外,再没有其他的家具。就是这样简简单单甚至都称不上“家”的员工宿舍,却依然被喜兰布置得温馨而整洁。她将一条旧床单裁剪成合适的大小,变成桌布铺在小小的餐桌上,又在上面放一个玻璃罐头瓶,里面插着一束操场边上摘来的野花。野花常换常新,样式随季节变化而变化。

婚后的喜兰发现凡江除了温和有礼、喜爱运动之外,爱干净的好习惯也从儿时保留过来。无论是村里还是学校,她家的衣柜一打开,数量虽有限,但衣裤永远洗得干干净净,挂得整整齐齐,这些都是凡江在打理。

有时候喜兰打开衣柜,像欣赏艺术品一样看着那些裤线笔直、挂得齐齐整整的裤子,手指在挺括的衬衫衣领上滑过,她脑海中就会不自觉地想起那个站在主席台上发言、衣领雪白的少年凡江;那个从父亲和姐姐身后走出来、她最初注意到的凡江;那个除了徐先生外,她唯一认定的文明人。

外人面前,喜兰是得体的、稳重的,自家人面前,她又是娇憨的、狡黠的,而在凡江面前,她是独立的也是顺从的。从小到大,凡事都很有主见的喜兰,过起日子也是一把好手,怎样生活,怎样攒钱,她都安排的井井有条。可她又愿意什么事儿都问问凡江,即使这件事她心里早已有了定论,她也习惯问一问,就好像凡江的话才是最后的定音之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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