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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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雨天闲致(第2页)

这倒不是自夸,而是实话,色泽清白如玉,酸香气扑面而来的菜豆腐让慕九都眼前一亮。

等到吃上菜豆腐的时候,慕九更是伸出大拇指表示佩服。

“陆兄,菜豆腐很好吃,有这麽一手好厨艺,哥夫郎有福了,陆兄当初是不是就是靠着这一手好厨艺把哥夫郎给娶到手的”

前有冷锅串串,後有菜豆腐,平时基本都是陆远下厨做饭,慕九没少尝陆远的厨艺,觉得陆远比起大厨来也不差什麽,是他见过的少有的会下厨还厨艺好的男人。

虽然不是厨艺最好的那个,但也能排前三了。

厨艺最好的那家夥虽然和他不对付,但不得不承认,那家夥的厨艺是真的没话说,套用一句那家夥的话,那就是要想抓住一个人的心,得先抓住一个人的胃。

陆远会做饭,还挺爱下厨,所以慕九理所当然地认为他是靠厨艺赢得夫郎欢心的。

慕九的一句话让陆远和云秋梧都有些不好意思。

陆远心想,他和梧哥儿的顺序不对,一般是先恋爱再结婚,可他们是反着来的,先成婚後恋爱,应该是在恋爱吧?反正他现在挺喜欢梧哥儿,梧哥儿也是喜欢他的,别问他怎麽知道的,因为梧哥儿的表现太明显了,他眼睛又不瞎,双向喜欢不就是在谈恋爱吗?还是合法谈恋爱。

先婚後爱好像也挺不错,有个可心的小夫郎,最初的时候是怜惜,是不忍把梧哥儿逼上绝路,所以留他下来一起搭夥过日子。

但随着这些时日的相处,陆远是真心喜欢上了他的小夫郎,一个乖乖的,软软的,糯糯的,有时古灵精怪,有时傻乎乎,还有点儿财迷的小夫郎,哪哪儿都戳在了他的心上。

而云秋梧则是感到了甜蜜的幸福。

从那碗鸡蛋面开始,属于他的幸福就开始了。

少有汉子会进厨房,基本上都是等着夫郎做饭给他吃的,吃了以後连碗筷都懒得收,自己就坐在一边跟个二大爷似的抽烟吹牛。

可陆大哥不一样,陆大哥从来没有把厨房的事情都当成是他一个人的事情,自己什麽也不管。

陆大哥很好,他喜欢陆大哥,很喜欢很喜欢,喜欢和陆大哥在一起的每时每刻,想要和陆大哥过一辈子。

慕九瞅了瞅双双沉默的两人,怎麽搞的,他怎麽好像闻到了一股酸臭味。

啧,恋爱的酸臭味无可阻挡,一时间,连菜豆腐都不香了。

下午,陆远找出了一些纸笔,找了一个光线敞亮的地方,喊上云秋梧和他一起。

“梧哥儿,要不要学识字”

陆远每天都会记账,有次他记账的时候,不经意看到了云秋梧眼中的羡慕,所以就産生了想教云秋梧识字的想法。

不需要学多好,精通四书五经,哪怕云秋梧想,陆远也没那本事,他自己都未必懂那些古典经义,但是认得几个字,不用做个睁眼瞎,在外不会那麽容易受到蒙骗,自己会读会写,需要的时候自己就能上,不用求谁帮忙。

云秋梧怔了一下,随即露出惊喜欢欣的笑容,眉眼弯弯地笑着点头。

“要,我要学,陆大哥你教我就学。”

其实云秋梧也滋生过想要识字的想法,因为不认字真的太不方便了,看所有文字类的东西永远都是两眼一抹黑,不知道上面写了些什麽,只能听别人讲,问别人,遇上好说话的,会搭理一下,有些理都不理,当没听到,更过分的还有嘲笑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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