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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霞,这名字好熟悉。”宋戈努力回忆自己在那里听到过这两个字,他一定是听到过的,不过既然他能忘,估摸着也不是十分重要的人。
“想起来了。”宋戈顺着林小玲、马德光、万十三的事儿去想,万十三那个初恋情人不就是叫林霞么,呀,一开始知道林小玲的姓氏的时候,他就该有这样的敏感和警觉的。
宋戈皱眉:“可林霞不是死了吗?”宋戈又改口,“我的意思是,林霞应该比万德光去世得还早,又怎么生下林小玲的呢?”
“可能是同名吧。”金瑶也在想这件事儿,“林霞这名字也没什么生僻字,福建两广和海南,给女孩子取名字又喜欢沾霞带凤的,很容易就重了。”
宋戈点头,表示有道理。
三人就站在林小玲家的水泥坪前头聊天,宋戈挨着金瑶站着,祝知纹则是双手插兜站得远远的,像是在站岗,有点儿风吹草动就警觉得像只看家犬,可这附近也没人,唯七的生物就是林小玲刚才放出来的几只老母鸡,黄毛黑尾,腹部圆滚滚的,应该是养来下蛋的。
这几只鸡也不走远,就在田埂上反复横跳,看得祝知纹都馋了,咽了好几次口水,他虽不需吃东西,可在鹿耳洞那种地方待久了,看大白馒头都觉得可爱,何况是肥的流油的鸡呢。
“知纹,你把鸡赶回去。”金瑶吩咐他做事,“既然准备让林小玲跟我们到星星民宿一起住,这些菜和鸡总不能耽搁了,你每两天来一次,浇浇水,喂喂鸡什么的。”
祝知纹张大了嘴,吃惊地指着自己,意思是在说——他诶,祝知纹诶,现在手下没人不说,竟沦落到捉鸡当狗的程度了?
金瑶眨巴着眼看着他:“你不愿意?那我只能自己来了。”
祝知纹木偶似地抬起左胳膊,手指头一伸,直愣愣地指着宋戈,为什么不让这货去?瞧瞧他那肩那背,又薄又瘦的,多缺锻炼,祝知纹心里好委屈,他还不敢开口,他只稍微张了张嘴,金瑶就盯着他要杀人似的。
祝知纹只能默默把手指尖继续往左移,指尖所指落在了林小玲家的菜园,祝知纹干笑着问:“菜园就是那个是吧,我怕我弄混了,浇错了园子。”
金瑶点点头:“那你就先去熟悉一下。”
话里话外,祝知纹是被安排得明明白白。
瞧着祝知纹走远了,宋戈忍不住对着金瑶劝了几句:“你别总是吓唬他了,他现在看你的眼神都不对了,怕得要命不说,”宋戈指了指自己,“还转移矛盾到我身上了。”
“他凶你了?”金瑶问。
宋戈连忙摇头:“这倒是没有,他好像就是……有点……。”
“吃醋”这两个字宋戈实在是说不出口,他一直觉得这是关系极度亲密的人才有资格用的词儿,譬如梁霄和丁文嘉,这俩货刚在一块儿的时候,梁霄和丁文嘉互相吃醋,吃醋对象还都是宋戈,弄得宋戈里外不是人,明明是两个人的恋爱,非得拽着他一起沉入苦海。
到底是在“三人关系”中摸爬滚打过的人,宋戈对这种交织错杂的关系有着高度的敏锐感,他提醒金瑶:“他很在意你。”
金瑶:“那是当然,我与他共事多年,就算是石头也得捂热了。”
宋戈挠头:“我不是那个意思。”
“你哪个意思?”
宋戈语塞,竟不知从何讲起,金瑶则是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微微皱眉,自言自语了一句:“林小玲的包在我们来的时候就收拾好了,她说还带点其他的东西,也不至于收拾这么久吧。”
金瑶思忖了一下,还是拔腿进了林小玲的屋子。
按道理,收拾东西应该在二楼卧房,可林小玲卧房没人,金瑶回头,看到紧闭的茶室门。
不会出什么事吧。
金瑶指尖触碰着冰凉而黝黑的茶室门,轻轻一推,门没锁,甚至都没关死,还是她从茶室里出来的状态。
门慢慢被金瑶推开,而林小玲……朝天仰着,脖子垂在圈椅后头,一动不动,像个被随意摆放的洋娃娃。
金瑶只看了一眼就知道,林小玲死了。
***
从派出所做完笔录回来已经临近黄昏。
金瑶坐在副驾驶,手肘撑着头,她看着窗外路边的椰子树,沉默不语。
开车的是宋戈,丁文嘉、梁霄和祝知纹坐在后头,三个人,个子都高,都得缩得和小鸡崽似的,梁霄不放心丁文嘉坐在中间,自告奋勇地缩着脖子挤在后座中央,探头探脑地安慰金瑶:“没事,那警察叔叔不是都说了嘛,这林小姐家的茶室里有摄像头,很清楚地拍到了她是自己拿出注射针管,自己注射的,和你也没关系,留你的电话,也只是为了日后调查,你又没嫌疑,你担心什么?”
金瑶听了,毫无反应。
梁霄正觉得自己有点儿热脸去贴冷屁股呢,金瑶忽而冒出一句:“恩,谢谢你。”
梁霄看了丁文嘉一眼,还挺得意。
丁文嘉翻了个白眼,又安慰起金瑶:“既然这样,你还担心什么?人死了虽然可惜,可毕竟是自杀,黄河没盖盖,谁都能去跳,想死的人你也拦不住。”
“她不想死的。”金瑶嘀咕了一句。
宋戈懂她:“是,哪个想死的人会收拾好行李准备离开呢?”
“也许就是收拾东西去别地儿了结自己呢?”梁霄脑洞大得很,“好多小年轻不都是这样吗?诶,之前大橡树里不就有一个吗?特意来大理,看完风和月,赏完山和海,直接吞了安眠药自杀,吓得老谢啊……。”
梁霄立刻捂嘴,他也是,说话总是没头没脑的,那老谢可不是什么好人,是那个破组织安插在丁文嘉身边的桩子呢,他怎么还好意思提。
“Yama。”金瑶忽而想到了这个名字,如果林小玲原本不准备死,她收拾东西的目的应该是准备逃,她要逃离谁?自己吗?可金瑶找到她的时候,她对金瑶似乎不怎么反感,如果真的是要逃离金瑶,那趁着金瑶等她收拾东西的时候就可以从后门走了。
可因为她告诉了金瑶关于“Yama”的事,有些事情,她可能躲不掉了。
金瑶这句“Yama”后座的人没听清,梁霄又探了个脑袋出来:“金小姐,你喊谁妈?”
宋戈皱了皱眉头:“Yama?你是再说英文吗?”
“是啊,”金瑶点头,“夜半三更,阎罗升堂,看来有人和我杠上了。”
第84章第34章那我也习惯习惯就好了
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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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康五年,齐皇室式微,诸侯四起。为笼络权倾朝野的大司空蔺稷,天子接回远在封地的胞姐隋棠长公主,赐婚下降。大婚当日,隋棠独守空房。直到七日后,月上中天时分才迎来新郎。却被他一把捏起下颚,将藏于牙中的毒药抠了出来。彼时隋棠因在婚仪路上被撞,双目暂且失明,正惶惶不安时,昏暗中却闻男人道,今日天色已晚,先歇下吧。这夜隋棠做了个梦。梦中她看见自己,难产诞下一子,后不到两炷香的时辰,便毒发身死。死前一刻,她抓着蔺稷的手,平静道,不必唤医官,不必累旁人,无人害孤。是皇弟,曾让太医令凿空了孤半颗牙齿,在你我二人大婚之日将一枚毒药埋入其间,用来毒死你。非孤仁心下不了手,实乃天要留你。送亲仪仗在铜驼大街为贼人惊马,孤被撞于轿辇瘀血堵脑,致双目失明,至今难寻机会。所以,司空府数年,原都无人害孤,是孤自备之毒,渐入五脏。大齐气数尽,孤认输,君自取之。她缓了缓,似还有话要说,譬如她帮扶的皇弟,她家摇摇欲坠的江山,她才生下的孩子然到底再未吐出一个字。所有念想化作一声叹息,来生不要再见了。隋棠在大汗淋漓中醒来,捂着余痛未止的牙口,百感交集。不知该为毒药被除去而庆幸,还是该为毒药被发现而害怕却觉身后一只宽厚手掌抚上自己背脊。男人嗓音暗哑,别怕,臣明日便传医官来府中,给殿下治眼睛!蔺稷拢紧榻上人,他记得前世。前世,隋棠死后,他收拾她遗物。被常年监控的长公主寝屋中,几乎没有完全属于她自己的东西。他整理了很久,才在一方妆奁最底处,寻到一份她的手书。久病的盲眼妇人,笔迹歪扭凌乱。此生三恨一恨生如浮萍,半世飘零久二恨手足聚首,却做了他手中棋三恨双目失明,从未见过我郎君。世人道,蔺氏三郎,霸道专权,欺主窃国。但他是第一个待我好的人,我想看一看他。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注1男主重生,女主是靠梦境记起前世的。2先婚后爱梗,公主VS权臣,1v1,双CHE。3感情线双向奔赴,剧情线偏正,本质是披着权谋皮的恋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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