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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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争执(第2页)

赵宇林心底暗笑,以陈思瑶的身份,她的族叔想必自是不凡,作为陈家人,在外怕是向来只有横着走没有低眉顺眼的道理,但此地不善,与神州大地别的去处大有不同,陈思瑶的叔叔来了,惹得老道士不高兴,还就真得挨揍,管你是天王老子呢?

“不好意思,我那位朋友比土匪可野蛮多了,你的叔叔大概是个学者,是文化人,就别跟穷凶极恶的刁民一般见识了,到头来只能是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

赵宇林半开玩笑的言语里有着劝诫的成分。

陈家势大,北方的一霸,家主陈见鳌纵使进了中南海的红墙绿瓦,传说中的老人家门也要七分友谊三分客气笑呵呵热脸相迎,吨位沉重的一匹,碾死人间一孤苦无依的游方老道士,想来应该十分轻松。

赵宇林不想看着老道士好好的颐养天年着,因为暴脾气遭了无妄之灾,也不希望陈思瑶那个叔叔被侄女坑惨,擡着赤脚踩上毒刺猬。

老道士毕竟也不是那麽容易欺负的,即便站在面前是庞然大物陈家,也断然不至于逼得他走投无路鱼死网破。

归根结底无伤大雅,但面子上不好看。

陈思瑶死死瞪着前面慢悠悠的背影,很气,咬牙切齿。

她堂堂关外陈家嫡系子辈,都忍着没怎麽说得太强势,那个魂淡区区草民,随便提起个朋友就拽得二五八万,完全目空一切。

狂不是一般的狂,那叫非常之狂。

但最让陈警花圣器的是,那个魂淡狂也就算了,居然还狂得那麽自然,好像事情本就该如此的尿性,简直欠揍。

要不是打不过,美女警花真想把赵宇林骑在地上一顿爆锤,教育丫的学做人!

孙乐灵挽住闺蜜充当和事姑娘,于耳畔轻言细语道:“好啦,你就忍忍呗!”

陈思瑶被劝得愈发火大,怒目而视:“你怎麽就知道帮你心上人,不知道帮帮你好姐们儿呢?凭什麽要我忍忍呀?”

孙乐灵目光深深,看向前面缓慢而行的影子,慵懒却桀骜,继续与闺蜜耳语,说道:“他那麽傲气的人,说起小屋主人的时候,一口一个那位,表面上不咸不淡,但我能感觉到,他对小茅屋的主人非常尊敬。”

“那又怎麽了!”

陈思瑶委屈得直翻白眼,只听说过男人让着女人,哪有女人让着男人这种说法?

虽然她年龄方面长赵宇林两岁半,那也不能成为她委曲求全的理由——美女警花一直拿自己当花季正好的豆蔻少女,永远十六岁。

这麽算的话,她是比赵宇林小的,可是这死鬼却不知道让着自己一点,果然是个魂淡。

孙乐灵觉得新闺蜜生闷气的样子好生可爱,浅笑道:“他这麽心比天高的人都心存敬重,可见那位朋友该是如何超凡的人物,我倒不是说得罪不起,但让自己少些烦恼,不是很好吗?”

陈思瑶清水眸子露出思量的光芒,片刻後,仍然显得不甘心:“哼!懒得跟他一般见识!”

绒衣脱去,宛如初夏的艳阳青草原上,她上身只穿了件白毛衣,贴身勾勒身材,把那对极其优秀的浑圆尽显无疑。

她又是双臂环胸的姿势,气呼呼的,纯粹的性感美艳无端添了几分俏丽稚气。

赵宇林收回目光继续朝前走,耳目清晰,注意着周遭一切的风吹与草动,暗自笑了起来。

孙乐灵也笑着,细致的一双眉垂衔秋水,笑容像七月间的月亮。

周彩凤和弟弟也在笑,数道笑容令陈思瑶更为恼火,高挑清新的鼻梁狠狠皱着,仿佛要吞人一般,连耳垂都是炙红晶莹的颜色,可见心情有多不美丽。

福至心灵相由心生,长得好看的女孩儿大都聪明,最起码不会很笨。譬如孙乐灵,不似周彩凤有颗七窍玲珑心,却也是九成九的伶俐女子,而习惯了大大咧咧的陈思瑶,其实也是很有灵性的。

孙乐灵说的她自然也能想到,所需要的仅仅是一个往下去的台阶罢了,于是孙乐灵给了台阶,她将就着滑下来,默契往往了无痕迹。

只是陈思瑶接受孙乐灵那番润物细无声的时候,多少有些迫不得已的成分——她从赵宇林的老道士的称呼里嗅出了与孙乐灵一样的猫腻,也大概猜想到老道士会如何了不起,但那并不妨碍她身为陈家人的骄傲,该摆牌面的关头认怂历来不是她的风格。

然而她退让妥协了,她想不明白这是因为什麽。

人情世故?

也许,又未必。

不愿意让伸出手的孙乐灵尴尬地缩回手去?

可是自己明明就在等待那只小手。

越想越不得其解,越想越烦躁的陈思瑶险些恼羞成怒,无数道不清不楚的情绪汇聚成一个念头,就是冲上去朝赵宇林的屁股踹他大爷一脚。

“呀!熊!”

“我擦嘞!”

几声惊呼同时响起,强行将陈思瑶已经从心头酝酿至脚尖的念头驱散,转眸望了一眼,看到了一样惊心动魄的事物。

一头四肢着地都几乎与人齐高的棕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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