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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周狼群突然纷纷后撤,只有头狼向前踱步而出。不同于以往,魏烜脖颈上的寒毛竟忽而竖了起来,那头巨狼终于对魏烜发起了攻击,他挥剑便斩刺,头狼却身形腾挪如鬼魅般闪躲了开去,狼牙险些就要撕扯上他的胸膛。他忽然想起从前在军中,训练他的将军曾提过那句话:“狼王扑杀必在猎物力竭回首时”。“无需再等下去了!”这个想法越来越强烈,他剑势猛然一转,再度劈向头狼。就在这时,头狼突然停下了脚步,露出一种奇异的神情,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它缓缓抬起头,目光凝视着远处的黑暗。魏烜抓住此刻的瞬间执剑猛地刺出去,身形更是以不可思议地角度反向掠出,精准地刺穿了头狼黑色鬃毛下跳动的咽喉,另一手以拳击上了头狼的胸腹之间,狼血喷溅在雪地上时,他亲手以拳捏碎了头狼肋骨。头狼濒死的挣扎不断搅起地上的冰粒,许久才安静了下来。草原中的狼嗥霎时停止了,狼群如同潮汐般退回了原野中,仿佛从未来过一般,只有此刻远大于其他狼的头狼尸体,和魏烜脚边躺下的几十头狼的尸体。魏烜微微喘着气,即使是他,竟然也被狼群围困了这许久。他缓缓蹲了下来,伸手抚上了头狼仍然在剧烈喘着气,起伏的身子。它的毛色光滑,黑亮如油,如此高大,聪明,竟也让魏烜对着头牲畜生出了些可惜之意。他将剑挽了个剑花,为避免头狼持续地承受着窒息的痛苦,他安抚住它的头颅,将剑尖坚定地捅进了它的心脏,彻底终结了它的挣扎。他轻抚了抚它黑亮威武的皮毛,蹲下身子亲手挖了一个深坑,将头狼埋入其间,并以剑题了块木碑:“草原之灵”。古丽娅忍着恶心,小心翼翼地越过遍地狼尸,来到了魏烜的身后,她小声地念出了墓碑上所题的字,“草原之灵”。字迹笔力浑厚,即使是以剑提就,仍能看到使剑之人的风骨,卓然而立。“只是……”她有些犹豫,不知道在这样的时刻应不应该提起这事。刚才魏烜如煞神一般的模样她都看到了,这样大一群狼,前仆后继的场面,即使她生长在草原,也从未见过。他那样的杀气腾腾,她也从未见过。魏烜站起了身来,并未转身,沉默不语。“只是……”古丽娅上前一步,下意识的声音更轻了些,“我刚才听到了哨音。”魏烜闻言偏了头,淡淡地瞥了她一眼。那眼神中的杀意还未全然褪去,一股寒意从脚板底窜上来,空气中仍弥散的血腥气时刻提醒着古丽娅眼前这样漂亮的男人有着铁石一般的心肠。怯意让古丽娅更是坦诚了几分,“那哨音应是驯兽用的。”魏烜蓦然转身看她,古丽娅一怔,很快便读懂了他的意思,抬了指头指向了那远方巨物一般的山峦,“是从那里传来的。刚才,你一直在杀杀杀,怕是没听到。”魏烜看向山峦的那边,眸中微光闪过。“你、你要追去吗?”古丽娅有些紧张,这种夜黑风高的时候,如果他走了,这剩下来的都是女流之辈,有个万一,她尚且能勉力一战,阿伊扎也能自保,他的那位娇俏姑娘可待要如何?“走吧。”魏烜转身朝营地走去。古丽娅微微一怔,又暗自松了口气,还好,他并不是冲动鲁莽之人。魏烜走到营地附近的时候,停下了脚步,“你先睡吧,我守夜”,他将剑收回了鞘,并未回头。古丽娅点了点头,慢吞吞地走回首领的帐篷。她有些纠结,既想要留下来与他独处,又有些害怕他那杀神上身的模样。进帐篷前,她悄悄地回头看了他一眼,才拉下了帐帘。魏烜见人进去了,蹲下来用草地上的浮雪洗手,洗脸,擦去身上的血腥气。他面上仍是绷紧的,目光冷厉,冰冷的雪让他体内沸腾的血气稍稍冷静了些,片刻后才走到篝火前,抱剑坐下。草原的星空依旧璀璨,宁静的苍穹下仿佛刚才的插曲并未发生一般。明明在那之前,他还享受着片刻的闲情逸致,然而此刻,他只是竖起了耳朵,不动声色地巡视着那隐藏在黑暗中的动静。如果不是古丽娅提醒,即使是他,也忽略了这群狼的袭击绝非自然现象。这头狼能锲而不舍地跟了这么久,已属罕见,同时还能号召草原上这么多头狼,那擒获它的主人必然是草原上的人。这头狼应是从幼时就开始驯化,很可能是獒犬和狼的混血。因此它才会有那样茂盛的鬃毛,又体格比之普通狼大上许多。他伸出手来靠近篝火,借着火光暖和一下被冰雪盥洗过的手。柴火发出噼啪的声响,偶有星火迎风飘散。在灼灼火光中,他薄唇紧抿,面上仍有着晦暗不明的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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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于29号入v,谢谢新老朋友支持丹穗是一个富商的小妾,干的是小妾的勾当,担的却是丫鬟的名头。眼瞅着富商病歪歪的没两年活头,富商一死,她不是被纨绔少爷玩弄,就是被遣散发卖。以她的样貌,没了庇护,总归会踏上一条风尘路,沦为一个被折磨的玩物。故而,趁着富商还能喘气,她像个没头的苍蝇,四处钻营寻找新的靠山。这日,府上新来了个护卫,听说是一个行走江湖的刀客。武艺高强能带她私奔居无定所不怕闲言碎语赚的银子不少能给她买户籍就他了,丹穗开始琢磨怎么拿下他。韩乙是个四海为家的刀客,亲故皆断,为人冷情,过的也随性,一贯是赚多花多,赚少花少。路过平江城时身上银钱已尽,他随便接了个价高的活计,给一个布商当护卫。却不料府中的男主人看中了他的武艺,他后院的小妾们却是相中了他的皮肉,一个个暗示要随他浪迹江湖他厌烦极了,尤其是还有个貌美的小娘子总是无时无刻的凑来看热闹,她自己都虎狼环饲了,好似还无知无觉。真是兔子笑狼掉进狐狸窝,呆子。~~~~~~~~~~~~下本开探花郎的极品二嫂,求收藏孟青是一个普通穿越者,胎穿到大雍朝,是江南苏州一家纸马店的二姑娘,生活无忧地过了十八年,她为自己择了一门有前途的婚事。然而在婚后的第二年,她生完孩子后做了个梦,梦里小叔子杜悯会在三年后高中探花,杜家一时风头无两,而她这个投资者却风评受害,成了探花郎的极品二嫂,受众人唾弃。在重农抑商的朝代,孟青身为商户女,为了改变社会地位,让儿孙有机会读书入仕,她撒饵投资,带着不薄的嫁妆嫁给崇文书院常得冠首的穷学子杜悯的二哥杜黎。大概是商人好利的本性使然,她若是做了十分,必然让人知道七分,她觉得这不过分,然而这却成了日后被鄙薄的把柄。其一表现在刻薄,给小叔子花二两银要嚷嚷得整个村都知道,让读书郎抬不起头。其二表现在急功好利,利用读书郎的名头给她娘家拉生意,让读书郎在同窗面前蒙羞其三骂她是搅家精,从她进门后,杜黎不听他老娘的话了,胳膊肘往外拐,一心向着他媳妇,还心偏向岳家。其四就严重了,梦里她蛮不讲理地要把她的孩子过继到小叔子名下!狗屁,她势利归势利,可也没势利到让儿女认叔做爹。孟青气醒了,听到丈夫让小叔子给孩子挑个好名字,她心里一喜,探花郎啊,这小子有本事,她投资对了!再想到梦里的场景,她差点气晕,上天大德,让她梦晓今后事,且让她看看谁在她背后捣鬼给她泼脏水。她可没为了钱在村里瞎嚷嚷,为娘家拉生意也是跟杜悯合作的,读书郎可没少分利钱!杜黎家穷,为了供养极善读书的三弟,年过二十婚事还没定下,他心里清楚,他的婚事也将是资助三弟读书的筹码。为了不让他们夫妻俩都成为家里的老牛,杜黎想尽办法暗中毁了两门将成的婚事。所以孟青故意做局撞上来的时候,他对她的目的心知肚明。杜黎认识孟青,孟家纸马店的二姑娘,口齿伶俐,长相讨喜,极善生意,是槐安街有名的带刺花,但她对他没印象。所以杜黎明白,孟青冲他笑不是图他俊俏的长相,她跟他一样,图的是他三弟日后博得的功名权势。不过他不在意,带刺的花落在他手上,扎的是他,疼的是他,他乐意,他愿意挨扎也心甘情愿地受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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