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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屏松懈双肩沉思了会,想不出答案,不免有些歪声丧气,「还说这个疑团呢,那香的谜团我们也没解开。」
时修却笑了下,「我记得在江都查许玲珑的案子,那时候你就说过,姜家有香料铺子,也配一些奇香。曹善朗和姜家原本就有瓜葛,会不会那香就是在姜家的香料铺里配的?」
话音刚落,西屏便着急往香料铺子里去,凭他如何留她吃早饭也留不住。
可巧她前脚走,後脚臧志和又来,时修只得指着那碗稀饭叫臧志和吃。臧志和哪有空闲吃早饭,将手朝外一指,道:「我不吃了,我想再到锦玉关去瞧瞧,特地来问大人有什麽要嘱咐的没有。」
时修不以为意,非一把拽他坐下,「锦玉关该查的都查过了,还去查什麽?先陪我一起吃了早饭再说。」
「万一还有什麽遗漏的要紧线索呢?总好过在衙门里坐以待毙。」
「你先吃饭!吃过饭将文库的方文吏叫到这里来,我有话要问他。」
臧志和这才带着疑惑落坐,「大人还是怀疑那个迟骋?现在的疑点不都在曹善朗身上麽?」
时修却端着碗一笑,「曹善朗是曹善朗,迟骋是迟骋,就算汪鸣不是迟骋杀的,也必定和这案子有牵连,我看眼下他的事倒比查我的案子要紧些。」
臧志和虽不明道理,却只得依从,这厢吃罢饭,便去叫了方文吏来。这方文吏五十来岁的年纪,迄今在衙内当差的日子比周大人还长,因他只是区区管文库的书吏,一向不受周大人器重,人又实诚,想来许多话倒方便问他。
此人毕竟上了年纪,有些眼力,看得出时修此刻虽是受困囹圄,将来必能官复原职,因而一样拿他当大人看待,进门便郑重作揖,「不知大人叫卑职来是有何吩咐?」
时修敬他年纪大,特地叫狱卒搬了凳子来请他坐,「十几年前有个迟骋迟班头在衙门当差,听说您老认得他?」
「认得,认得。」方文吏眯着眼回忆起来,「自从汪班头死後,衙内恐怕就只我与周大人认得这个迟骋了,他是十几年前的老人了,本来前途无量,唉,偏偏为个女人迷了性情,知法犯法,落得暴尸荒野的下场。亏得他孑然一身了无牵挂,否则真是要拖累家人了。」
时修闲散地坐回桌旁,「他没有家人?」
方文吏叹了声,「他自幼就没了娘,到衙门当差没两年爹也病死了,所以无人替他主张婚事,二十出头还没娶亲。要是早早娶上一房媳妇,我看也不会受那女犯人的引诱,走上了歧途。」
时修一手放在桌上捻着,翘起腿来,「依您老看,此人当差当得如何?」
「他——」方文吏捻着胡须轻轻笑道:「在我看来嘛,迟骋此人尽职尽责,也许是因他无牵无挂,凡遇到危险的事他都冲在头里,每到节下,也都是他头一个留在衙门值守。他这个人还难得大方,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光棍,又没有什麽花钱的嗜好,所以发了俸禄,人家问他借钱他都肯借。我记得有一年汪鸣家中兄弟病了,还是迟骋借给他钱医治,人没治好,病死了,也是迟骋出钱买的棺椁。不过他这人也太实诚,不会说好听的奉承人,也不大变通,所以——」
「所以周大人不大喜欢他,是麽?」
方文吏笑着点头。
臧志和听了这番话,倒钦佩起迟骋来,不由得替他抱不平,「这样的人在官场上自然吃亏,在衙门当差就是如此,那会做事的就是比不上会拍马屁的!」
时修在对过看他一眼,他又笑着添补,「自然了,我们大人不是那样瞎眼的上司。」
方文吏又跟着点头,「其实汪鸣那人也不擅溜须拍马,和他师傅性子有点像,只是他家里人口多,艰难呐。」
「俗话说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嘛。」时修含笑点头,「那个女犯人的事呢?我听说关於她的卷宗都焚毁了,您老还记不记得她的案子?」
方文吏睃着他二人,心下忖度,这小姚大人与周大人不和,为官又清廉正直,想来将此事透漏给他也不要紧。踟蹰片刻,便道:「说起那妇人,不知道大人有没有听说过泰兴县当年码头边上的一桩杀人纵火案?」
「什麽杀人纵火案?」时修才刚问完,记忆一闪,想起好像先前在江都的时候曾听南台说过一桩泰兴县的旧案,「是不是有个小贼摸到一艘船上去,原本是为盗窃,可最後却杀了人,还放火烧了船?」
方文吏点点头,顷刻又摇头,「那桩旧案的卷宗也到期焚毁了,不过我记得,那案子里死了四个人,一个是那艘船的雇主,是位小姐,那贼就是先用匕首杀了这位小姐,再往船上倒了酒放火。当时是夜里,船上的人都睡了,船夫和他一双年幼的儿女被活活烧死,只有船夫老婆跳进江里逃出了命。」
臧志和忙问:「难道那女犯人就是这船夫老婆?不对呀,她分明是受害人,怎麽後头却成了犯人?」
「你听我慢慢说来,那艘被烧焦的船是次日早起到江上打鱼的人看见的,那人当时就往衙门报了案,迟骋很快就带人去岸上查访,连查了三日,我听说眼看有了点眉目了,衙门突然跑来一个人投案,说那案子是他做下的。」
时修挑着眼道:「想必就是那个小贼了?」
「正是,此人叫沈小七,年纪不到二十,家住城西郊码头一带,家中有六口人,他尚未成亲,素日也没什么正经事干,常在码头上小偷小摸,是个出了名的泼皮无赖。据他自己说,案发前几日,他在码头上踩点,看见那艘船泊在离码头有些远的岸边,泊了好些日子,船上除了船夫一家,就只一位小姐,看那小姐的穿着打扮好像有些钱财,所以他就起了邪念,那晚趁着夜深人静,摸到那船上去,本想偷些银两就罢了,谁知惊醒了那位小姐,他慌乱之下就用随身携带的匕首杀了那小姐,後来乾脆一不做二不休,又放了火。」<="<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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