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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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第1页)

「我和你?」

夜绯烟的目光十分坚定,「对,你和我。」

「不行不行,我还小。」俞弯弯不忍心告诉夜绯烟,兔子的生命再长也不过千年,可吸血鬼不同。

夜绯烟在她的额头落下一吻,二百岁,也不小了。她以为俞弯弯只是不好意思,便轻声说:「那我等你。」

第27章婚礼

俞弯弯没想到的是,夜绯烟每天都会很认真地问她:「弯弯,做我的新娘好不好?」

如果只是单纯地问也就算了,可夜绯烟的声音十分勾人,还总是搂着她,贴着她的耳朵说这些话。俞弯弯迷迷糊糊的,好几次差点就要点头答应了,若非夜绯烟冰冷的指尖抚上她的脊背,她都无法清醒过来。

「不行不行。」俞弯弯不敢轻易和夜绯烟缔结婚姻的契约。如果自己死了,夜绯烟的力量会流逝,会承受许多痛苦的。

「可是,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你比昨天又长大了一天。」夜绯烟往俞弯弯耳朵上吹了一口气,俞弯弯的脸一下子就红了。

夜绯烟笑着托着俞弯弯的胳膊掂量了一下,「比前几天都胖了呢。」

俞弯弯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自己确实成年了,可是身材好像和小朋友一样。自己的身材不如夜绯烟也就算了,还比她矮了大半头,尤其是夜绯烟还喜欢穿高跟鞋。

俞弯弯伸长了胳膊,发现自己没办法摸到夜绯烟的肩膀。夜绯烟笑着屈了屈胳膊,俞弯弯才能摸到她的脸。

俞弯弯温热的指尖描绘着夜绯烟的轮廓,认真地说:「我觉得现在不是时候,我想再等等。」

「可是,如果再等等的话,你跟着别人跑了怎麽办?」夜绯烟觉得,自己的黑蔷薇古堡不如夜凌岚那里吸引俞弯弯。

她把俞弯弯放到床上,给她整理了一下碎发。「你要是跟着别人跑了……」

「你就杀了他然後吃了我?」这话夜绯烟说过的,可俞弯弯现在一点都不害怕。「才不会呢。」

夜绯烟觉得自己有些失败,小兔子越发大胆,现在都吓不住了。「你以为我会舍不得吃你?」

「你舍不舍得我不知道,但是我不会跟着别人跑啊。」俞弯弯勾住夜绯烟的胳膊,轻轻地在她脸颊亲了一下。

夜绯烟觉得,自己得和小兔子分房睡了,不让人乱碰,还喜欢撩拨。要命的是,小兔子有时候明明看起来可以吃了,可她又会突然把自己推开。

比如现在,夜绯烟只是在俞弯弯的脖子上种了个小草莓,俞弯弯迷迷糊糊了一会儿又开始抗拒。

「弯弯,怎麽了?」夜绯烟见俞弯弯别过脸,似乎有些隐忍。

俞弯弯咬了咬嘴唇,她察觉到夜绯烟不太高兴,可她自己也很委屈。「你……咬过别人的脖子。」

「什麽?」夜绯烟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她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自己好像确实在吸血。

可是自从俞弯弯住在自己这里,夜绯烟就再也没有直接咬别的血仆的脖子。「弯弯,那是个误会。」

「那不是误会,是……是我亲眼看见的。」其实俞弯弯也知道,那也许是吸血鬼的生活方式,她不该多管的。可是她就是介意,自己不过是一日三餐抱着胡萝卜,可夜绯烟居然要一日三餐都要抱着别人。

「弯弯,自从有了你,我就再也没和别的血仆近距离接触了,那些血都是她们放出来的,」夜绯烟心中暗喜,原来小兔子是吃醋了。

俞弯弯不理解的是,为什麽那些血仆会那麽迫切地希望夜绯烟咬她们的脖子。「她们好像很喜欢你?」

喜欢吗?夜绯烟可不觉得。那不过是利益关系,才不是喜欢。

「如果血仆能够得到主人的青睐,也许会得到更长久的生命。所以她们会迫切地想要讨好吸血鬼,那并不是出於喜欢。而作为吸血鬼,我也不会喜欢血仆的。」

「把血液献给吸血鬼就能得到长久的生命?」俞弯弯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脖子,觉得被人咬脖子想想就疼。狼族捕猎的时候,就喜欢咬断别人的脖子。

可是,如果自己拥有了长久的生命,是不是就能够有很强大的力量,就能够给爸爸妈妈报仇。再不济,也许能在夜绯烟身边待很久。

「也许吧,这是很多年之前的事情了,与血仆的契约是吸血鬼生来就有的,好像只有他们能与吸血鬼缔结契约。有关契约如何缔结,我也不太清楚。」夜绯烟猜到了俞弯弯在想什麽,因此她回答的有些含糊。她似乎明白了为什麽俞弯弯总是拒绝她的求婚,可她不愿意与俞弯弯缔结血仆的契约,那样的爱情是不平等的。

俞弯弯觉得夜绯烟一定知道很多,就拿红鲤鱼的事情来说。「可是,你为什麽可以掠夺鲤鱼的力量?」

「我吓唬她的,你也信?」夜绯烟回避了这个问题,然後藉口肚子饿离开了卧室。

令夜绯烟没想到的是,塔卡拉与左木的婚礼已经定下了日子。塔基尔派血仆把请帖送到了黑蔷薇古堡,而後很有礼貌地说:「夜绯烟小姐,我家主人说,您如果不想去的话就算了。」

出於礼貌,夜绯烟接过了请帖。「你家主人可真是善解人意,如她所愿,我不会去的。」

别说夜绯烟,就是夜凌岚也感到不可思议。这场婚礼,夜绯烟是不会去的。夜凌岚不确定地问:「你确定塔卡拉没有记忆了吗?她都那样了,米加第那种势利的家伙,怎麽可能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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