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泰达米尔醒来的时候,剑魔已经走了。营地中央的火堆还在燃烧,火焰舔舐着被砍断的旗杆,出细碎的爆裂声。烟熏得他眼睛涩,但他没有眨眼,因为他的视线被另一个画面钉死了。
尸体。到处都是尸体。
那些他从小熟悉的面孔——部落中最强壮的男人、最利落的女人、笑声最大的老猎人、总是偷偷给他多舀一勺肉汤的瞎眼婆婆——全都倒在血泊中。他们的死状各有不同,有的被劈成两半,有的被刺穿胸膛,有的头颅滚落在几米外,脸上的表情凝固在死亡降临前最后一刻的惊恐中。泰达米尔跪在父亲面前。父亲的胸口有一个贯穿的大洞,边缘焦黑,像被什么东西用高温烧穿。他的眼睛还睁着,瞳孔扩散到几乎占据了整个虹膜,嘴角挂着一丝还没来得及凝固的血迹,已经变成了暗褐色。
那把剑。泰达米尔记得那把剑。它在夜幕降临前的最后一缕光中燃烧着暗紫色的火焰,剑刃上流淌着某种不属于金属的光泽,像血管,像活物的经脉。持剑的人——如果那也能称为“人”——身形庞大,覆盖着由暗紫色纹路和暗沉金属拼凑的铠甲,头部没有头,只有一道从额头延伸到后颈的狰狞骨冠。他的眼睛是两团燃烧的紫色火焰,看过来的时候,泰达米尔感觉自己的血液都要凝固了。
“太弱了。”那个声音像从地底传来的雷鸣,“你们这个部落,太弱了。”
然后剑落下。泰达米尔在那一刻做了一件他从未做过的事——他跑了。不是怯懦,而是他父亲拼尽最后一口力气,用被斩断半截的手臂死死抱住剑魔的脚踝,在血沫中对他吼道“走!”那一声吼叫里没有嘱托,没有遗言,只有命令。父亲用最后的力量给了儿子活下去的机会。
泰达米尔跑了三天三夜。没有回头,没有停歇,没有吃任何东西。他在冰原上奔跑,踩碎了冻土上的霜花,惊散了觅食的旅鼠,越过冰裂缝,翻过冰丘,直到身后再也没有那股令他窒息的压迫感。他在一条冻河边上停下,跪在冰面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呼出的白雾在面前凝成短暂的幕墙,透过那层幕墙,他看见了自己的脸——满脸血污,眼眶深陷,嘴唇干裂,像一具刚从坟里爬出来的行尸。
他一个人在冰河上坐了整整一天。夕阳落下,月亮升起,月亮落下,太阳再次升起。他没有哭,他的泪腺在那场屠杀中就已经冻住了。他只是反复想着同一个问题为什么他还活着?当他的父亲、母亲、族人全部倒在血泊中时,为什么他一个人跑了出来?
答案在他心底缓慢浮现,像一把刀从冰层中凿出来因为他还有债没还。那把剑,那个燃烧着暗紫色火焰的存在,欠他一条命。不,不是一条,是几百条。他要回去,要找到它,要用自己的手,把它的头颅从那个丑陋的躯干上砍下来。
但现在的他做不到。剑魔说得对,他太弱了。弱到连父亲临终前最后一眼都不敢接住,弱到只能逃跑,弱到连复仇的念头都只能藏在心底最深处,像一颗埋在冻土里的种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芽。
泰达米尔站起来,沿着冻河向下游走去。他要找一个能让他变强的地方。找一些人,一些愿意收留他、愿意训练他、愿意在他最弱小的时候给他一把武器和一个容身之处的人。他不知道那个地方在哪里,但他知道,他必须找到它。否则,他这辈子都只能做那个在剑魔面前转身逃跑的懦夫。
艾希第一次听说泰达米尔的名字,是从一个北方商队领队的嘴里。那个领队喝了几杯温好的烈酒后,舌头开始软,在篝火边絮絮叨叨地讲起了冰原上流传的新鲜事有一个南方的蛮族部落被屠了,只剩一个活口。那活口在冰原上流浪了很久,最终被凛冬之爪的巡边队捡到,送到了瑟庄妮面前。
“瑟庄妮收留他了?”艾希的眉毛微微抬起。
领队摇了摇头。“那小子把瑟庄妮派去试探他的三个壮汉全揍趴了。然后他对瑟庄妮说,他不替女人卖命。”领队说到这里,自己先笑了起来,“瑟庄妮差点把他钉在木桩上喂乌鸦。后来不知怎么,他又走了。有人说他去了西边的霜原,有人说他往南去了。谁知道呢。”
艾希没有笑。她在想,一个能独自存活下来、敢对瑟庄妮这么说话、还能把三个壮汉揍趴的人,也许值得她花点心思找到他。不是因为同情,而是因为她需要这样的人。
阿瓦罗萨部落脱离凛冬之爪后,处境一直很艰难。冰原上的其他部落视她们为叛徒,认为她们背叛了瑟庄妮的母亲——那个曾经统一过北方诸多部落的强大女人。艾希的母亲在多年前的一场内斗中死去,艾希接过了部落的指挥权,带着愿意跟随她的人离开了凛冬之爪的核心区域,在冰原的东南角重新扎根。
几年下来,阿瓦罗萨部落吸纳了几个同样不愿受瑟庄妮统治的小部落,人口翻了倍,猎场也扩展了不少。但问题也随之而来。那些新加入的部落并不是真心臣服于艾希,而是迫于生存压力暂时依附。他们有自己的领,自己的规矩,自己的忠诚对象。艾希的命令在他们那里经常被打折扣,资源的分配也时常引争执。几位老领不止一次在议事帐篷里拍着桌子对艾希说“你不是我们的王,你只是我们的邻居。今天我们可以跟你合作,明天我们也可以跟别人合作。”
艾希需要一个能把这些人拢在一起的理由。她的幕僚们提出了一个古老的方案联姻。不是艾希与某个外部势力联姻,而是在内部——让她从各部落的领或勇士中挑选一位夫婿,通过婚姻将各部落的血脉和利益捆绑在一起。那个夫婿将成为阿瓦罗萨名义上的“共主”,代表各部落的共同意志,同时也能起到震慑外敌的作用。
艾希不喜欢这个方案。她不喜欢把自己的婚姻当成政治工具,不喜欢“名义上的夫婿”这个身份,更不喜欢幕僚们在讨论这件事时那种“这是唯一的办法”的语气。但她没有更好的选择。因为她比任何人都清楚,阿瓦罗萨部落经不起再一次分裂。如果那些部落领在议事帐篷里谈不拢,他们会带着自己的人离开,回到各自的猎场,重新变成冰原上的一盘散沙。而一盘散沙,在瑟庄妮、在剑魔、在所有觊觎这片土地的力量面前,只有被碾碎的份。
所以当那个蛮族幸存者的名字再次出现在她的情报网中时,艾希做了一个决定。她要找到他,看看他能不能成为那个“名义上的夫婿”。一个没有部落背景、没有政治根基的外来者,不会偏袒任何一个部落,不会在内部的权力斗争中站队。一个能把瑟庄妮的三个壮汉揍趴的战士,足以让那些老领闭嘴。一个曾经从剑魔的屠杀中活下来的幸存者,不会惧怕战场上任何风吹草动。
完美的人选。只要他愿意。
泰达米尔被带到艾希面前的时候,正下着雪。
他在西边的霜原上待了几个月,靠给一个小部落当猎手换取食物和住处。那个部落的规模远不如他曾经的族人,但人还算友善,至少没有因为他是个外来者而排斥他。他原本打算在那里待到春天,等到冰雪消融,再决定下一步的去向。但艾希的信使比他预想的更早找到了他。
信使是个年轻的女性,穿着阿瓦罗萨部落标志性的白蓝相间的皮甲,腰间挂着一把短弓。她递给他一封用兽皮卷成的信,信上没有文字,只有一道冰晶凝结的纹章——阿瓦罗萨的印记。泰达米尔盯着那枚印记看了很久。他不知道阿瓦罗萨部落找他能有什么事,但他决定去看看。因为那个信使在描述艾希时,用了“女王”这个词。一个自称女王的部落领,在冰原上可不多见。
阿瓦罗萨的营地比泰达米尔预想的更大。帐篷排列有序,外围有木栅栏和了望塔,营门两侧站着持矛的卫兵,卫兵的皮甲上同样缝着白蓝相间的布章。营地里的人看见他,目光各异。有的好奇,有的警惕,有的漠不关心。泰达米尔没有理会那些目光,跟在信使身后穿过营地中央那条被踩实的雪路,在最深处的一顶白色帐篷前停下。信使掀开帘幕,示意他进去。
帐篷里很暖和,中央的火盆烧得正旺。艾希坐在火盆对面,面前摊着一张用兽皮绘制的地图,手里握着一支炭笔。她抬起头时,泰达米尔看见了一张出乎他意料的脸。不是那种用粗犷和凶狠武装自己的部落领的脸,而是更安静、更内敛、更接近冰原本身那种沉郁的美丽。她的头是银白色的,松散地束在脑后,几缕碎垂在额角。眼睛是淡蓝色的,在火光的映照下,像两块刚被凿开的冰晶。她穿着一件裁剪得体的深蓝色长袍,领口处露出一圈白色的毛领,衬得她的脖颈修长而苍白。
“泰达米尔?”她放下炭笔,站起身。
“是我。”泰达米尔没有行礼,没有屈膝。他只是站在那里,像一根钉进冻土里的木桩,看着那个向他走来的女人。
艾希在他面前两步处停下。她的头顶只到他的下巴,需要微微仰头才能与他对视。她打量着他,目光从他的脸移到他的肩膀,再移到他的双手,最后落回他的眼睛。
“我听说你把瑟庄妮的三个壮汉揍趴了。”
“他们先动的手。”
“你对他们说,你不替女人卖命。”
泰达米尔的嘴角动了动。“那是气话。”
“是吗?”艾希歪了歪头,“那你替不替我卖命?”
泰达米尔沉默了。他在想这个女人到底想要什么。一个部落领,大费周章地派人找到他,不是为了收编他,就是为了利用他。他不在乎被利用,只要利用他之后能给他足够的回报。比如食物,比如住处,比如——变强的机会。
“那要看你能给我什么。”他说。
艾希的嘴角微微上扬。那不是笑容,而是某种在漫长等待中终于等到正确答案时的、近乎释然的弧度。“我能给你一个家。”她说。
泰达米尔盯着她,试图从那双淡蓝色的眼睛里找到谎言、算计、或者任何他可以用愤怒来回应破绽。但他什么都没找到。那双眼睛里只有一种他已经很久没见过的东西——真诚。
“我需要一个名义上的丈夫,”艾希继续说,语气平静得像在陈述天气,“我的部落由多个小部落拼凑而成,他们需要一个能让他们凝聚在一起的理由。一个没有政治根基的外来者,不会偏袒任何一个部落。一个能打的人,能让那些老领闭嘴。”
“你是在求婚?”泰达米尔问。
艾希点了点头。“可以这么理解。”
帐篷里安静了片刻。火盆中的木柴出一声轻微的崩裂,几点火星飘起来,在空中打着旋儿,然后熄灭。
“如果我不答应呢?”泰达米尔问。
“那我会送你足够吃一个冬天的食物和一柄新的武器,作为你跑这一趟的酬劳。”艾希的回答没有任何犹豫,“然后你可以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
泰达米尔看着她。他想起剑魔,想起那个燃烧着暗紫色火焰的存在。他想起父亲的尸体,想起母亲被劈成两半的弓,想起瞎眼婆婆再也不会睁开的眼睛。他需要变强,需要活下去,需要有朝一日能够站在剑魔面前,不再逃跑。
“我答应。”他说。
名义上的夫婿不是那么好当的。艾希把消息放出去后,阿瓦罗萨部落炸开了锅。几个部落的老领联名要求与泰达米尔“切磋”。他们嘴上说得客气——“想看看女王选中的人到底有什么本事”——但泰达米尔清楚,那是下马威。他们要把他打趴,让他跪在地上承认自己配不上女王,然后让艾希重新考虑联姻的人选,最好是选中他们部落的人,为他们争取更多的话语权。
第一个找上门的是熊皮部落的领,一个被族人称为“碎骨者”的壮汉。碎骨者的体重至少是泰达米尔的两倍,双臂粗得像百年古松的树干,手指关节上长满了老茧,每一根都像一把小锤子。他从营门走进来的时候,地面都在微微颤动。碎骨者没有用武器,他说,打一个外来者还用武器,丢份儿。泰达米尔也没有用武器。他用了一招——侧身避开碎骨者的熊抱,右拳砸在他太阳穴上,左膝顶进他的胃部,在碎骨者弯腰的瞬间,双臂箍住他的脖颈,用力一拧。碎骨者的下巴磕在泰达米尔的肩头,牙齿咬破了自己的舌头,鲜血从嘴角淌下来。他拍了拍泰达米尔的手臂,表示认输。
喜欢联盟选出艾希,Rita坏掉了请大家收藏.联盟选出艾希,Rita坏掉了2o小说网更新度全网最快。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2526已完结明日开新下一本,依旧九点。和百万网红亲亲後灵感井喷这件事尹司晨丶馀可意糊逼网文作者丶调酒师amp百万网红丶摄影师不完全出租屋文学,纯甜不虐,互相成就,he关于短暂迷失的两人互相温暖,逐步走出困境,重拾对于生活的信心後,迎来命运神迹的故事。↓本作品原文案东北背景,现实向,剧情流,刑侦文,be放心看,不会弃坑,坚决对自己作品负责分卷只作大致划分,剧情之间互有联系,请勿直接跳过主cp王宇&赵越︱双强丶互攻阳光开朗细腻狗狗小警察vs破碎内向温柔猫系实习法医两人因案件调查而相识,逐步破案的过程中,成为彼此最契合灵魂。地球在旋转,极光在流动,冰山在倾斜。候鸟从白天飞到黑夜。不知名的幼苗破土而出。万物更叠,生生世世,轮回不息。可是我闭上了眼睛,不去看那所有的一切。只是偷偷庆幸。还好这一刻,我拥有你。以下为简介1990破败的北方小城,烟尘弥漫的合金厂,厂区荒废很久的文化宫,五个人相遇了,疾病丶苦难丶心酸,压上全部购买一张死亡的入场券。亲情丶友情丶爱情丶疾病丶金钱丶无依无靠,朴素的丶一无所有的人们。1999事件发生十年後。警方接到报案。在废弃的文化宫发现尘封的多具尸体,展开调查,怪异的死法使整起案件疑点重重。责任感爆棚的刑警师徒二人和一位实习法医三人组,抽丝剥茧,步步逼近案件核心,最後得到的只剩唏嘘。时代洪流下,人就像是动物。被侵损丶被熬煎,忍耐中坚持,只因心中还有一丝勇气。内容标签强强正剧现实BE救赎群像其它悬疑,刑侦...
安命是一名恐怖小说写手。穿越到星际时代,成为没有异能,备受欺凌的菟丝花小可怜。但偏偏这个时代,文化贫瘠,精神匮乏,人们缺少精神刺激,异能日益衰退安命DNA动了,有什么能比恐怖小说更能刺激精神呢?次日,她发表了一份中式怪谈。...
本文副cp预收已开,专栏港风文无赖,欢迎下趟旅程继续相遇。年上天才游戏制作人受x业内疯狗CEO攻木头x小狗书叙白给前任秦绪卖命的第五年,他递上了一封辞呈。圈内人透露,他是为了那个传闻中的白月光。衆人哗然,暗叹像他这样眼高于顶的天才,到底是怎样的人物,才能让他甘愿自弃前程。秦绪知道。是一个死人。是死了整整五年,他一直在与之较劲的人。看着那份离职申请,他闷声发笑。原来,死人才能让你念念不忘。书叙白擡头看他,藏匿起十分情绪,咽下原本想说後,温吞道秦总,你醉了。秦绪幽幽看向他如果,十一年前我死了,今日被你记住的,是不是我。书叙白将一个人藏了整整十一年。他本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和此人有任何交集。透过工作台上的灯光,书叙白望向玻璃门後正在深夜查看报表的秦绪。他看起来有些疲惫,领带已被扯得微微发松。和书叙白记忆中的模样,已大不相同。这是他们重逢的第五年,也是他爱着秦绪的第十一年。但是,秦绪好像不知道。食用事项1双洁互宠,非攻控文,主攻党慎入纯小情侣谈恋爱2视角只为剧情服务,不欢迎极端控,不支持拆cp3低能商战,一笔带过,为了商战而看可跳过」∠4感情流慢节奏,爱看快节奏感情的宝宝慎重内容标签都市情有独钟破镜重圆业界精英追爱火葬场总裁...
...
初拥血族的传统技艺。以特殊手法将濒死的人类转变成吸血鬼,并以长亲身份对新成员负责。现代社会,这种古老的技艺即将失传,作为最后一位传承者,夏渝州被迫当起了各种人的爹。中年富豪你是谁?天才少年你能长生不老吗?美丽少女你把我变成吸血鬼,是打算带我去你长满血色玫瑰的古堡,永生永世囚禁起来吗?夏渝州统一回答,我是你‘爸爸’,不长生,没古堡,就一间牙科诊所,每个月可以给你一千块零用。现代社会,低调做鬼,不咬人,不吃人,做遵纪守法的好血族。...
架空世界,与现实世界无关对外阴险狠厉对内温柔人夫攻前拼命三郎後生活给一锤就躺平受阮白忱过劳猝死然後穿进了狗血文里,既然上天给了他第二次生命,阮白忱愉快地决定找条粗壮的大腿抱住,美美变身一条咸鱼。狗血文的痴情舔狗男二郗南泽就不错,宽肩窄腰大屁股,简直就是按照着阮白忱的审美长的。阮白忱决定篡改剧情,让郗南泽如愿以偿,两人甜蜜的来了个先婚後爱,果然不出所料,阮白忱按自己预想的一样爱上了郗南泽,正当他以为他这辈子就这样了的时候,发现了一些端倪排雷练笔文,文笔有些小白,或许番外会涉及生子(待定)想看商战丶撕13的这里都没有,一切以主人公恋爱为主旋律,咸鱼也不是完全躺平的,完结还会大修。一句话概括本文一言不合就开摆!人生就是为了自己而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