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巴蜀地区把红薯叫做红苕,每一个经历了历史困难时期的巴蜀人恐怕都有一段独特的关于苦难、生计和美味的红苕史,可以说是爱恨交织、恩怨纠缠。
周景明也不例外。
在蜀地,红苕是高产作物,亩产可达三四千斤,曾是救荒食物的不二之选。
那时候,几乎年年乡下都要闹春荒和夏荒,差不多二十多天的样子,吃的几乎都是红苕干磨成粉,掺上应季野菜做成的菜糊。
这样的红苕干,因为切片晾晒的时候没有削皮,也没有仔细去烂疤、挑虫眼,全都带着一丝苦涩味。
不过,渡荒嘛,有东西果腹就不错了,谁还挑剔这点苦味儿。
在周景明的记忆中,那时候,不单白天吃红苕稀饭,晚饭也是白水煮红苕片儿汤,苞谷面都没加,还是拌泡酸菜吃,吃得烧心,经常反酸。
沈凤琴还会弄来一些红苕藤洗干净,下锅焯水,捞起来密密切碎,再和菜籽油炒香的泡酸菜、泡辣椒、泡姜一起炒,做下饭菜。
这样的红苕藤,一吃吃半碗,油水又极少,吃完不到一个小时,就感到痨肠寡肚,嘴里不住地流清口水。
周景明小的时候吃红苕是真的吃怕了,以至于很长时间里,见到红苕都头疼,反而上了年纪,能平和地想起。
他曾在途径春城街边烤红苕的摊子上买过红苕,却再也找不到记忆中的味道,而且还被骗了。
他冲着烤红苕的摊主随口问:“怎么卖?”
摊主答:“八块!”
本想着是八块钱一斤,结果过秤后,都拿到手里掰开了吃上了,被告知是八块钱一两,一个红苕就是四十多块钱!
只是四十块钱而已,对于周景明当时的身家来说,不值一提,但那种坑爹的感觉,又让这红苕味道变得更苦涩,吃了两口,随手就扔了。
现在,终于又有机会好好尝尝。
刚从灶膛柴灰堆里刨出的烧红苕捧在手心里,烫得不停地在左右手间来回交换,又吹又拍,咬一口那金灿灿熟透了的苕肉,一股特有的香甜直窜鼻端,立时香透浑身上下,甜透五脏六腑。
周景明终于有了一种魂体相融的踏实感。
儿子归家,双亲自然免不了尽可能地准备一桌好饭。
沈凤琴拿出家里存量不多的大米,在锅中煮一煮,再用甄子蒸上,就忙着到屋外不远处的自留地里摘青菜。
周德同则是忙着将平日里舍不得吃,挂在灶头上被烟熏火燎变得黢黑的腊肉取下一块来,倒了热水清洗,准备好好炒上一大碗。
在临近天黑的时候,锅里焖着刚摘的青菜、腊肉的咸香混着柴火的气息,在老屋的梁柱间流转。
这一晚,爷俩喝了不少酒,都有些醉了,三口人聊到很晚,周景明问双亲的身体状况,听他们说村里的家长里短,而双亲则是问他的工作。
工作上的事儿,他们听不懂,周景明告诉他们工作很顺利就没有再多问。
不过,话题很快又转到周景明的终身大事儿上。
“有没有相中的姑娘……”
“都二十六岁了,不能再耽搁了,你看看村里,像你这年纪的,娃儿都会打酱油了。”
“村里你王伯家的姑娘喜不喜欢?”
“你外婆家那边有个叫小玉的妹儿长得水灵……”
周景明只是默默地听着,微微笑着,不点头也不摇头,直到双亲都说得没趣了,他才解释:“我跟你们说过我的工作,常年在戈壁、山岭那些荒无人烟的地方,一年到头,也就只是在临近年关,风雪实在太大,不方便工作,才有时间回来。
爸妈,你们别急,等我再努力努力,混到蹲办公室了,不用天天往野外跑再考虑,不能耽误人家不是。
再说了,我好歹也是有工作的人,想娶个媳妇还不简单,就别操心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小说简介题名费伦法师自救指南西幻作者乔时一简介DND世界观衍生,主角故事都是原创本文讲述了一位普通穿越人士以回家为一个中心,坚持远离麻烦拒绝跨种族恋爱两项基本原则,结果都打破不说,还成为神明顺便拯救世界的故事。—霍俐穿越到费伦。在这个多种族,多信仰,且神明真实存在的大陆,她穿成了一个…没什么特点的人类。为了回家,霍俐...
关小榆二年级的时候,班上转来一个不会说话的插班生,而那个人成了她的新同桌。她羞怯地问他那笔画有点复杂的名字怎么念,他面无表情地为她标上了拼音mùzé。小榆想逗穆泽笑,就没有成功过。后来才知道,他的脸因为一场意外损伤了面神经,他是真的不会笑。成长中有很多次,她看他难过,情愿他痛快地哭出来,却只看到他红红的眼尾。穆泽的红眼尾真好看,关小榆一个忍不住,就给它们盖上了印。...
本文于29号入v,谢谢新老朋友支持丹穗是一个富商的小妾,干的是小妾的勾当,担的却是丫鬟的名头。眼瞅着富商病歪歪的没两年活头,富商一死,她不是被纨绔少爷玩弄,就是被遣散发卖。以她的样貌,没了庇护,总归会踏上一条风尘路,沦为一个被折磨的玩物。故而,趁着富商还能喘气,她像个没头的苍蝇,四处钻营寻找新的靠山。这日,府上新来了个护卫,听说是一个行走江湖的刀客。武艺高强能带她私奔居无定所不怕闲言碎语赚的银子不少能给她买户籍就他了,丹穗开始琢磨怎么拿下他。韩乙是个四海为家的刀客,亲故皆断,为人冷情,过的也随性,一贯是赚多花多,赚少花少。路过平江城时身上银钱已尽,他随便接了个价高的活计,给一个布商当护卫。却不料府中的男主人看中了他的武艺,他后院的小妾们却是相中了他的皮肉,一个个暗示要随他浪迹江湖他厌烦极了,尤其是还有个貌美的小娘子总是无时无刻的凑来看热闹,她自己都虎狼环饲了,好似还无知无觉。真是兔子笑狼掉进狐狸窝,呆子。~~~~~~~~~~~~下本开探花郎的极品二嫂,求收藏孟青是一个普通穿越者,胎穿到大雍朝,是江南苏州一家纸马店的二姑娘,生活无忧地过了十八年,她为自己择了一门有前途的婚事。然而在婚后的第二年,她生完孩子后做了个梦,梦里小叔子杜悯会在三年后高中探花,杜家一时风头无两,而她这个投资者却风评受害,成了探花郎的极品二嫂,受众人唾弃。在重农抑商的朝代,孟青身为商户女,为了改变社会地位,让儿孙有机会读书入仕,她撒饵投资,带着不薄的嫁妆嫁给崇文书院常得冠首的穷学子杜悯的二哥杜黎。大概是商人好利的本性使然,她若是做了十分,必然让人知道七分,她觉得这不过分,然而这却成了日后被鄙薄的把柄。其一表现在刻薄,给小叔子花二两银要嚷嚷得整个村都知道,让读书郎抬不起头。其二表现在急功好利,利用读书郎的名头给她娘家拉生意,让读书郎在同窗面前蒙羞其三骂她是搅家精,从她进门后,杜黎不听他老娘的话了,胳膊肘往外拐,一心向着他媳妇,还心偏向岳家。其四就严重了,梦里她蛮不讲理地要把她的孩子过继到小叔子名下!狗屁,她势利归势利,可也没势利到让儿女认叔做爹。孟青气醒了,听到丈夫让小叔子给孩子挑个好名字,她心里一喜,探花郎啊,这小子有本事,她投资对了!再想到梦里的场景,她差点气晕,上天大德,让她梦晓今后事,且让她看看谁在她背后捣鬼给她泼脏水。她可没为了钱在村里瞎嚷嚷,为娘家拉生意也是跟杜悯合作的,读书郎可没少分利钱!杜黎家穷,为了供养极善读书的三弟,年过二十婚事还没定下,他心里清楚,他的婚事也将是资助三弟读书的筹码。为了不让他们夫妻俩都成为家里的老牛,杜黎想尽办法暗中毁了两门将成的婚事。所以孟青故意做局撞上来的时候,他对她的目的心知肚明。杜黎认识孟青,孟家纸马店的二姑娘,口齿伶俐,长相讨喜,极善生意,是槐安街有名的带刺花,但她对他没印象。所以杜黎明白,孟青冲他笑不是图他俊俏的长相,她跟他一样,图的是他三弟日后博得的功名权势。不过他不在意,带刺的花落在他手上,扎的是他,疼的是他,他乐意,他愿意挨扎也心甘情愿地受疼。...
本书讲述了一个现代都市青年朴实而离奇的艳遇!也许他就在您的身边各式各样的美女,风采不同的尤物,眼花缭乱的佳人都要与您生激烈的碰撞当您看此书时,您会现您就是这本书中的主人公!该书最大的特点就是情感真实细腻淫荡贴近人心,能够激起您内心深处的强烈共鸣!...
穿越爽文军婚养娃大山种田(架空军婚,随军温馨日常)名声在外的妇産科医生王紫如,因故穿到八零年代,睁眼不到半天,儿子落水差点淹死。为保护年幼的儿子,她与婆家抗争。好不容易分家,第二天,当兵的丈夫回家探亲。原以为跟随丈夫去随军,日子会好过,可男人暗藏歪心思,到了部队,舒心日子还没过上,他打了离婚报告!这个节骨眼,早已是军官的前任未婚夫韩随境与她重逢。更是盯上了她和儿子。韩随境带上孩子跟我走,这辈子都不分开了。嫁给韩随境,她摇身一变,成为了军嫂们羡慕的女人,军官丈夫宠她如命,捧在手心怕她化了。只有王紫如知道,她家不茍言笑的男人‘另有所图’,害她二胎意外的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