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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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第1页)

他呢,他的自恋在她这里无法发挥,他从来无能也没期望自己能拯救她。即使是小时候被他欺负,哭得魂飞魄散,她还是镇定把他带到自家门口,放大黑狗咬了他,往死里咬那种。

想到这儿,他摸摸林桢的脑袋,低头安慰,别哭了。又问,喜欢吧。

林桢边哭边想,这人真像狗,净是往家里叼破烂当宝贝,一会儿从窗子外扔给她个龙虾卷,一会儿给她穿上毛绒兔袜子,一会儿搞来一杯可乐姜茶,一会儿捡回一朵玉兰花放在她桌上,一会儿又往她手里塞一个小破娃娃,还摇着尾巴,神气活现地等表扬。越想却哭得越厉害。

john懵了,低头看她,没明白是碰到她哪根筋了。

他没穿上衣,她眼泪从他颈窝顺着流下去,滑到左胸上,凉了,还有点痒,他想挠挠。

于是,他拉过林桢的手,深情地按在自己心口上。手心柔软湿热,胸部终于舒服了。可是怀里的人仍在啜泣,热乎乎,汗涔涔的,像在纽约暴风雪那晚,他给发烧的她喝了很多热水,他们相拥而眠,慢慢的,怀里的人变热变软,尖牙利爪的战斗力全丧失,紧紧贴着他取暖,像刺猬翻出的小嫩肚皮,任人侵犯。

他展了又展臂,捋她的头发,按着后脑再带近一点,下巴顶在头顶,把她抱了个严严实实。

“别哭了,”他低头靠近,小声说:“吃黄桃罐头好不好。”

说是citywalk,还真的就是walk。林桢挽着john的臂弯,john语音播报到哪里了。

他们曾经和这个城市血脉相贴。走了千万里,离开十几年,身体系统默认最爱吃的早点还是豆汁儿焦圈。好像小鸡会把出生后第一眼看到的当做妈妈。

有时候故乡这两个字很虚,就像同为海外华人的费翔唱的,故乡是云、是风、是泥土的芳香。有时候故乡又很实,是香椿,是知了,是槐花,是不管网络如何发达,也够不到的风物。

有时候故乡又是半虚半实的,故乡是一个瘦高的男人带着小女儿,冬天在什刹海滑冰,秋天在钓鱼台外看银杏,夏天在院子里抓知了,春天炒合菜吃春饼。它们是真实发生过的,现在却只存在记忆里,所以半实半虚。尤其是,回忆里那个瘦高的身影渐行渐远,小女儿再也追不上,故乡,永远成了失落的版图。

“从此以后,即使我走过全世界,北京,将永远是那枚缺失的拼图。”父亲走后,她曾这样告诉john。

所以,他带她走出来,走到北京的街道上来。

他提议:“我们去景山公园,俯瞰北京全貌吧。”说完立马意识到不妥,赶紧改口:“嗨,不好玩儿,换个地方。”

对“看”这一类词,他特别特别注意。

环在他臂弯的手指却拍拍他,轻声说:“我可以听。”

他值得信任和托付。那么,我呢,行吗?可以吗?我能做到吗?

我愿意尝试。

john呆看了她一会儿,然后低头吻她的头发。

第一次出“远门”,又是景区,人多路陡,走得不快,等爬到了景山公园的万春亭,已经到黄昏。万春亭处于北京城南北中轴线上,在景山最高处,是最佳的观景点,它是座三重檐攒尖方型古亭,周围一圈观景平台。

“小时候来过么?”john把手放在她环着自己胳膊的手上,带她走,边偏头问她。

“当然来过呀,”林桢说:“小时候春游。”

john笑,“那还记得么?”

“有点儿印象,好像能看见神武门。”

john领着她站在观景平台,将她的手轻轻从自己臂弯引到栏杆上。

他说:“对,我们现在站在景山最高处,你面对的就是故宫。”

林桢双手握栏杆,凭栏而立。她感觉自己站得很高,一阵风拂过她脸庞,脚下松柏声像浪潮。开阔气象迎面扑来。她的头发动了,还有什么地方也跟着动了。

好像有一幅画卷在她脚下缓缓铺展开来。

凭借记忆,她在脑海里还原不远处故宫的样子。红色宫墙,一盏盏金黄琉璃顶,大大小小8000多座宫殿殿堂,以她脚下一根中轴线为轴,对称分布,重重殿宇巍峨耸立,坐落有序,四角各有一座精美的角楼。对称,紫禁城的壮美秩序由此奠定。

“这是南边,能看见故宫全貌。西边——”john握她的手往右指,“那边,是北海的白塔,还记得么?”

“就是小学学的——让我们荡起双桨,小船儿推开波浪,海面倒映着美丽的白塔,四周环绕着绿树红墙…”

林桢笑了,没想到她说可以听,于是一米九几的人就在她耳边唱儿歌。还没笑完,眼睛又湿了。走了千万里,离开十几年,儿时的歌谣只需要一阵风,就会苏醒过来。

她往后倚在他身上,嬉笑道:“唱这个终于没跑调。”

john明白她说的是万圣节派对上,他被乐队起哄上台唱歌那件事。

“唱别的也不跑调好不好。”他给自己正名。

那天,他唱的是大备胎卑微的心声,混乱世界里记住一个女孩永远的样子。她呢?却和一个卷毛合情歌对唱。后来他问起那男的怎么样时,她还大放厥词说什么“饺子要吃烫烫的,男人要爱壮壮的。”在因为她而失意、屁股受伤的他心上再捅一刀。现在想起来还是气不打一处来。

显然林桢也想到这里了,被抓了现形,抿嘴偷笑。

他作势拧拧她两只耳朵,“你,晚上带屁股来挨打。”在她耳边狠狠说:“看谁壮一点。”

林桢鼻子皱起来,低额蹭他下巴求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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