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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书华今年又被任了高三课组长,暑假也不得歇息,余榆回家这天是专程请了半天假,回来做了一桌她爱吃的菜。她同余庆礼围在余榆两边,满眼欣慰地看着自家养的小崽子毫无形象地闷头吃饭,乐得不行。
“乖乖,今年去不去奶奶家?”李书华给她盛汤,问道。
“去,余博文哥哥叫我早点去,说带我抓小龙虾。”
所有哥哥里,她和余博文最投契,从小就爱带着余榆吃吃喝喝玩玩乐乐,余榆在外人面前多文静一个小姑娘,每回跟着这个哥哥,都格外欢脱。
余庆礼:“那到时候爸爸开车送你。”
余榆点头:“谢谢拔八~”
回了榆市,余榆就如同枯鱼得水,成日春风得意。
前三天她都与徐新桐混在一块儿,两人把榆市近一年出现的新鲜玩意儿都玩了个遍,仿佛有聊不完的天,吃不完的美食。
徐新桐说关小谢要回国了,前段时间两人又联系上了。
余榆哦了一声,咬下一口冰淇淋,颔首道:“那你们什么时候在一起?”
徐新桐一听,立马瞪大了眼:“臭鱼,你说什么呢?就联系上了怎么就交往了?臭不要脸!”
嗬!
害羞!
余榆笑起来,没再继续逗她。
“不过,”徐新桐说,“我倒是感觉我小叔好像要有对象了。”
这话一说完,吃着冰淇淋的余榆登时僵住。
“……什么?”
又要有对象了?
徐新桐煞有其事:“他之前不是不婚主义么,但前几天,好像松口了。哎呀我也是猜的,那徐暮枳城府深得很,他的事,我有几回是猜中的过呀?别信别信,我现在对他可没信心……”
余榆又哦了一声,没说话。
她心中犯起了嘀咕:没听说徐暮枳在广州有什么认识的姑娘啊?怎么又要有对象了呀……肯定是徐新桐脑子瓦特了。
可这样想着,安慰着自己,当天晚上却翻来覆去,没怎么睡好。
竖日。
一夜没睡好,醒来又烈日炎炎,余榆慢吞吞地爬起来,一出房间门便闷热得慌。
她耐不住,一通洗漱后,决定去楼下的小卖部批发雪糕。
她穿着短裤趿拉着拖鞋,披了一头柔顺头发,没什么形象地慢慢踱步到小区门口。
咕噜噜。
咕噜噜。
这时,一阵行李箱拖动的声音在周围响起,引去了余榆的注意。
她举目而望,视线晃了晃,只见一道挺拔身影冉冉而来。
熟悉的深灰恤,黑色鸭舌帽,帽檐有小小银环,在阳光下时不时闪烁着。帽沿下是疏朗干净的眉目,长睫下一双眼眸熠熠,带着星碎的笑。
见到余榆,他唇角挑开一抹笑,吊儿郎当的样子:“surprise。”
余榆被打了个措手不及,连自己形象随意的事儿都忘得一干二净。她撑开了眼,惊喜得吞吐道:“你……你怎么回来了?!”
徐暮枳:“席津要结婚,我请个假,回来做伴郎。”
席津,好席津,真是好席津。
余榆内心狂喜,连忙朝他走过去:“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儿呀?”
傻姑娘。
徐暮枳暗暗点着她:“筹备婚礼,不得提前定时间和人选?”
唉?什么意思?
也就是说他早就知道准确的婚礼时间啦?!
余榆怔了怔。
那……当日她问他还能再见否,他其实就已经知道席津要在这时候结婚。
却故意没有告诉她?
心尖像被人用羽毛轻轻挠了一下,酥酥麻麻地荡开涟漪。
他蓄谋良久,难道就为了……就为了瞧她此刻这样猝不及防的惊喜神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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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我有罪,来得晚。[化了]
这章红包继续呜呜呜呜呜
徐暮枳的车在小区门口缓缓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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