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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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六月里青草盛开处处芬芳2(第2页)

每个人都有一片森林,迷失的人已经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我没法拿村上春树的这段话再搪塞自己。

北京的秋天的夜,下了一点儿小雨。

我裹着披肩从胡同里走出来,在路边等车等了很久。

你知道吗,那一刻我有一种解脱了的感觉,为着坐在你身边的人。

她涂薄荷绿和白色的指甲油,用爱马仕的钱包,她比我年纪大,看起来比我得体得多。

而我是怎样的一个笨蛋呢,一个连斗地主都打不好的笨蛋。

思考要慢,做决定要快。

我就在那个夜里做了这个决定。

我这一生,再也,再也,不要见你。

哪怕我依然爱着你。

那天晚上我在回去的出租车上,又哭又笑,像演戏似的,脑子里不断冒出村上春树的这句话。

“你要做一个不动声色的大人了,不准情绪化,不准偷偷想念,不准回头看。你要去过自己另外的生活,你要听话,不是所有的鱼都生活在同一片海里。”

此生再也不必相见了。

你就回到你原本的生活轨道之中去吧,我有我无可抵消的孤寂和沉默。

[七月,悲喜交加。麦浪翻滚连同草地,直到天涯]清迈{时光破碎往事翻涌}我很清楚地记得,在去清迈的前一天晚上,长沙忽然起了大风。

窗外风声呼啸,我和两个闺密在即将退租的房间里吃消夜,我一边整理行李一边跟她们聊天,三十多平方米的房间里凌乱不堪,透着一股子浓烈的离别气息。

那天晚上我们三个人挤在一起睡,但我没想到的是,那竟然是我最后一次睡在那个小公寓里,最后一次睡在那张每个朋友都觉得很舒服的柔软的大床上。

次日清晨,她们起来去上班,我拖着箱子在公寓后面吃了一碗加了很多辣椒的酸辣粉,然后赶去机场。

那是个温度很低的早晨,我穿一件白色的亚麻衬衣,再裹个披肩,仍然觉得很冷。

到昆明时,温度高了很多,我把披肩收了起来,将行李寄存在柜台,跟一个朋友一起去吃饭。

飞往清迈的航班在下午五点,我要在昆明停留五个小时。

这是我第二次来昆明,时隔两年,心境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两年前,我刚刚落地时,满心的雀跃,吃碗过桥米线也觉得无限满足,我没有预计到不久之后,我会遇见生命中那么重要的一个人。

两年后,朋友见到我的第一时间就关切地问:“你是不是很累啊?”

其实无关航程疲惫,颓靡和折堕是从内心向外扩张出来的,它们形成了一个无形的结界,将我包裹在一层肉眼无法辨识的愁云浓雾之中。

昆明,别来无恙。

从机场大厅里出来,我下意识地抬起头,顿了顿,跟身边那个年轻的男生说:“云南的天空还是这么美啊。”

他不以为然地说:“没什么好看的啦,每天都这样。”

每天都能看到的东西,的确是不值得大惊小怪,所以惊鸿一瞥的事物,才会让人刻骨铭心。

他们总是说,拥有的时候,我们不懂珍惜,每每要到失去了,才后悔莫及。

人总是喜欢说一些看起来好像很有道理,深想一下,其实蛮可笑的话。

并不是说,只要珍惜了,就不会失去。事实是,无论珍不珍惜,迟早都会失去。

我是宿命论者。

在昆明停留的五个小时里一直平淡无奇,高潮发生在最后那一刻。

朋友陪我在出境大厅里办理登记手续的时候,背后突然传来一声“舟舟姐”!

就像被人点了穴一样,我怔了好几秒种才回过头去,两个女孩子站在离我几米的地方,其中一个一脸兴奋的羞涩,又似乎有些忐忑地看着我。

两年前,我抱着坏掉的笔记本,郁闷地走在大理的石板路上,也遇到过一模一样的情景,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小姑娘忽然大叫一声“葛婉仪”,吓得我差点儿把本子摔在地上。

她们有个共同的称号,叫毒药。

好几年前,独木舟贴吧还只有几百个会员的时候,吧主曾经发过一个征集粉丝团名字的帖子集思广益。

这个好像是从选秀节目那里学来的,每一个参赛选手的粉丝团都有特定的称号。

我守着那篇帖子刷了好几天,一直没有特别满意的,后来我随口说,那就取“独”的谐音,叫毒药吧。

无心插柳,我也没想到后来随着时间流逝,这个群体越来越庞大,竟成为一枚标签。

我拿着护照不知所措地看着紧张得有点儿语塞的她,其实我也很紧张,如果我知道有读者会看到我的微博,跑来机场见我一面的话,五个小时的时间里,我会化个妆的。

二十多岁的姑娘素面朝天地出门,要么是天生丽质,要么是自暴自弃。

显然我就是属于后者。

另外一个女生打破了僵局,向我解释说:“她是你的铁粉,喜欢你六年了,早上看到你的微博说会到昆明,下午课都没上就赶过来了。”

一时之间,我感到万分惭愧,但我又很想批评她说,你这可是脑残粉干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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