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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尸走肉,这四个字便可以完完全全地概括离开沈墨白之后,我所过的生活。
没什么好说的,我被沈墨白选中,有过一段好日子,然后被无情地抛弃,事实就是这样难堪,我不想承认都不行。
我听从了迟昭涵的建议,收下了那张卡,密码是我的生日,卡里的数额比我想象中还要多一点儿。
真阔绰,全然不像是生意人做的事,这笔买卖,他亏了。
拿着他给我的这笔款子,我做了很多荒唐的事。
我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公寓,买来各种酒当水喝,从天黑喝到天亮,天一亮,我就拉上遮光窗帘睡觉,睡醒了又继续喝。
余生无非也就是这样了吧,天黑等天亮,天亮又等天黑。
这段时间里,我迅速地学会了抽烟,但无论我对着镜子如何练习,姿势都不如迟昭涵那么好看——潜意识里,我当她是敌人,总忍不住暗暗拿自己跟她比较。
真丝睡衣买回来,只穿过一次,就被酒醉后的我剪成了一条一条。
楼下有家花店,我打电话叫他们把店里所有的花都送一束上来,躺在浴缸里撕花瓣玩,凋零的花瓣很快腐烂成泥。
还有一次,我心血来潮,大白天出了一趟门,回来的时候身上居然穿着一件给我妈穿都嫌老气的皮草。
……
我不知道该怎么排遣痛苦,做任何一件事都无法减少我的痛苦。
走在大街上,看到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他们的脸和背影都透露出喜悦,有时我会情不自禁地流下眼泪。
这个世界上有这么多人,可我季西柠,无人可爱。
我的心是一座空荡荡的死城。
事实上,我整夜整夜地哭过。
我拿刀割过自己。
我在空空荡荡的房子里揪着自己的头发往墙上撞过。
我在半夜对着窗外尖叫过号啕过也无声地呜咽过。
我暴饮暴食后又扣喉。
我在路上看到车开过来的时候直挺挺地站着不动,被人骂得狗血淋头。
我想过死,一遍一遍地计划过,遗书写过好几份,每一份的开头都是:亲爱的沈墨白先生,我要去死了……我做过这么多事情,不遗余力地伤害自己,可到头来,每一天我还是睁开眼睛,确定自己依然活着。
然后,我便走上了另一个极端,既然他不要我了,那么我也不必爱惜自己。
可以成就你的人,也可以轻易地摧毁你。
既然沈墨白要摧毁我,那么,我再助他一臂之力。
我开始荒废学业,每天晚上流连在城中最红的夜店,穿着暴露,跟不认识的陌生男人抱在一起跳舞。
音乐,酒精,镭射灯,还有那些暧昧不明的面孔,这一切都是好东西,像致幻剂一样麻醉了痛苦的神经,一天之中至少有那么几个小时,我不会想起他,不会想起过去。
但只有一点,我严防死守,无论那些人怎样企图把我灌醉,将我带走,都无法得逞。
我的灵魂可以堕落,堕落到地狱最底层都无所谓,但我的身体,只属于他一个人。
肃杀的秋天到来时,我已经有了一群固定的欢场上结识的狐朋狗友,有男有女,我们厮混在一起,打牌,抽烟,晚上出去喝酒,大家都喜欢我。
为什么?很简单,因为我舍得花钱。
他们都不知道我的钱从何而来,不知道那是我以一段生命为代价所换来的,他们不关心我即将被学校处分,二十多年来的漂亮的人生履历上即将画一把鲜艳的红×。
这就是我要的关系,今朝有酒今朝醉,醉后各分散。
父亲去世了,母亲不管我,沈墨白抛弃了我,多么自由,这庞大的自由使我一时之间有些不知如何自持,但有什么关系?重要的是这世上再也没有什么能牵绊得了我。
简直连做梦都会笑醒呢。
在我纵情声色的那些日日夜夜里,没注意到有一个人,三番两次地藏匿在那些嬉笑的面孔后面安静地观察我。
像猎人观察猎物那样,伺机而动。
又是一年生日到了。
我从昏睡中睁开眼睛,像是从一个冗长的梦里醒来,一摸眼角,竟然有泪水。
对着天花板发了将近半个小时的呆之后,我踉踉跄跄地爬起来,打算洗个脸就开始化妆,我想过了,今晚要化大烟熏,还要在脸颊上贴上水钻做出眼泪的效果。
沈墨白在我身上花费的心血没有白费,现在我自己都看得出,季西柠的确是有那么点儿味道了。
在找水钻的时候,我手忙脚乱,翻箱倒柜,一个小小的暗红色绒面礼盒从抽屉里掉了出来。
那对祖母绿的耳坠,我早已不戴了,但它重见天日的这一刻,幽幽的光泽还是惹得我痛哭了一场。
堕落,有用吗?
这些虚假的繁盛真的能够掩饰得了我内心无涯的黑暗和悲伤吗?
忽然间,我全身瘫软,跌坐在墙角,灵魂深处迸出一声一声的“渴”——那种没什么能够解决得了的渴。
我根本忘不了他,我骗自己骗得好苦。
他们见到我时都大吃一惊:“西柠你怎么了,怎么妆都没化就跑来了,还有,你穿的这是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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