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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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何妨一狂再少年(第1页)

那个穿着格子呢大衣的女人,其实并不算漂亮。

周景明甚至都不知道她的名字。

但不妨碍她成为改变他一生的人。

周景明只是想抄近路赶去锦官城班车站,拐进车站附近巷道的时候,她就在里边。

擦肩而过之际,她忽然尖叫一声,将周景明给拉住:“你个流氓……”

后面的事情就是一帮子人冲进巷道,将他堵在巷道里,他被扣了个名头,有了在沙坪农场长达五年的劳教生涯。

这让他深深明白一个道理:有姑娘待着的巷道不能随便进,特么有毒!

这段几十年前的记忆,很难不刻骨铭心,加之后续引发的一些事儿,让周景明心里充满恨意。

从劳教农场出来,周景明回家一趟,只是待了两天,就赶往锦官城,在商店里边买了把弹簧刀揣着,每天在那条街面上转悠,试图找到那个女人,打算让她再尖叫一次。

只是,等他来到锦官城,那条巷道已经不复存在。

老旧的房子被拆,变成了几栋联排的四层小楼,全是商店门面。

他在城里各处游荡了大半月,终于认清现实,放弃了报复。

因为他发现,那女人,属实是混入人群,就泯然于众的类型,五年的时间,漫长得他都已经记不清她是什么模样了,或者说,看着街上往来的,年岁差不多的女人,感觉都像。

但总不能见人就递刀子。

满腔的憋屈,他只能继续憋在心里,试图在某一天真正遇到,唤醒最脑海中最深处的记忆。

这一憋,就是一辈子,成了周景明终身憾事。

此时此刻,周景明陡然看到那个巷道口的时候,记忆瞬间被唤醒,如临万丈深渊,立马警觉驻足。

“我明明领着团队在洪沙瓦底开着吸沙船进行淘金作业……怎么会突然回到了这里?”

他脑子有些发懵,怀疑眼前所见的一切,是在梦里。

……

七四年,初中毕业,十六岁的周景明响应号召,懵懂地凭着一腔热血,义无反顾地去了北大荒当知青,凭着踏实能干,还透着一股子机灵劲,深受农场场长喜欢。

七六年的时候,在场长的推荐下,周景明上了工农兵大学,三年后毕业,分配到乌城一个地质队搞勘探工作。

这一做就到了八四年。

这个时候的周景明,二十六岁。

也正是这一年,随着改革开放大气候的变化,个体、私营经济政策的稳定和从业人员地位的提高,甚至有大批官员和书斋中的知识分子改换身份,投身私营工商界,掀起了第一波下海潮。

下海这个词,在那年头,还隐隐含有从高就低的意味。

传统的国人一直歧视商人,称商人是奸商,至于做工,更是等而下之。

这也能理解,国人口中所颂的,向来是“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和“学而优则仕”。

但下海能赚钱,能很快过上更优渥的日子,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周景明其实也厌倦了每天在荒郊野岭挖槽探矿还没几个钱的日子,他放弃了地质队的工作,办理了停薪留职,也打算下海试一试。

只是没想到,从乌城坐火车几经辗转,回到锦官城,准备转乘班车回老家路上,碰到这么一档子事儿,下海没下成,反而拐道去了劳教农场。

等五年后出来,一切早已经物是人非。

虽说是改革开放,但其实社会还比较封闭,像周景明这样的情况,先不说彻底丢了地质队的工作,想去干点什么都被嫌弃。

他所能做的,似乎也只有同大多数同样蹲过班房或是去过劳教农场的人一样,继续走五年前就定下的路子:下海创业经商。

但创业经商,需要本钱,对于此时一穷二白的周景明来说,起步都难。

所以,他迫不得已选择了另外一条来钱快,也比较熟悉的路子:淘金。

想要花上一年时间,先积攒些本钱再说。

西方十九世纪的淘金热,催生出两座以金山命名的城市,一个是漂亮国的旧金山圣弗朗西斯科,一个是澳洲的新金山墨尔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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