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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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练白霜说什么“与你有何干系”,但霍瑾觉得,还是有的。

因为她要洗白练白霜啊,如果不亲自经历练白霜曾经的那些,怎么可能设身处地为练白霜着想,又谈什么洗白她呢?霍瑾是个很有自知之明的人,她也明白有些事情必须去做。

于是霍瑾也不在意练白霜喝了她的茶水,只是回过身,又和那些人细细问了下登山的事情、这次是要去哪里登山。这并不是什么很机密的事情,所以那些人也没瞒着她,直接说了出来,一点也不觉得告诉霍瑾会增加自己的竞争对手。

这一路去的人都是要登山的,哪怕他们不说,霍瑾也迟早会从别人口中得知。而且霍瑾容颜上好、加之身上有平民百姓没有的那种气质,不管是脸、是手都很嫩,一看就是家中有些银钱的富庶人家,和这种人交好、搞不好在登山途中碰到了还能捞自己一把。

霍瑾在那边细细问着,练白霜却品茗着口中苦苦的茶水,想到了当初自己要去登山的情景。

练白霜一开始,其实也并不知道登山是什么,她那时候都和小乞丐差不多了,经过一路跋涉、到了个破庙里面,身上衣服也乱糟糟的、不知道是从哪里弄来的粗布衣服。

这样的练白霜,哪怕听到登山也无动于衷。可是在破庙里的练白霜听到了路过的人说,一旦登山成功就不愁吃穿、说不定还能改变际遇、成为仙人。“仙人”这两个字落在了练白霜的耳朵里,终于让她心动。

她想,如果求求仙人的话,是否能让自己回家去呢?回到原来那个自己所在的世界?

彼时的练白霜一心只想着一件事,那就是——回家。

可是她比这个世界的很多人都聪明,等真的登上登山之路的时候,她马上明白过来,哪怕登山成功、也没办法让自己回家。因为这些宗门只是在修真,努力修行想要成为仙人。

他们不是仙人,只是一群修士。

这样的情况下,他们是没办法让自己回家的。可是,也因为懂了这些,练白霜明白,原来真有成为仙人的途径。如果他们靠不住,没办法送自己回去的话,那就靠自己。

自己去修炼,等她成为了仙人,说不定就能找到回家的方法。

而练白霜所参加的登山之旅,要比现在那群人口中说的登山,来得残酷得多,是真正的九死一生。练白霜卯足全力,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才智,还有那么一丝无法言说的幸运,成功登山,并且因为极高的天赋,被长老收为徒弟。

练白霜当时还觉得自己能活下来成功登山,不是一般的幸运,现在想想成为那个宗门的弟子,简直就是倒霉到家。练白霜仰头和喝完了茶盏里的苦茶,这个时候霍瑾也回来了。

她付好了茶钱,带着练白霜走了。在路上的时候,霍瑾还兴致勃勃说:“练白霜,我也要去登山。”

虽然练白霜刚才在回忆自己有多倒霉,但还是留了一耳朵听着霍瑾在那边询问的话,也知道了一些基本的信息。例如此次招手门徒的门派名为真元宗。她搜索了一下自己的记忆,脑海中并没有这个门派。

要么就是叫不出名字的三教九流,要么就是自己被关押的这一百年里才兴起的小门派。

总而言之,不是什么名门大派。

这样的宗门,会去登山的也大多不是什么厉害的人,多半以普通人为主,而且难度并不是太高。以霍瑾这种本身就有底子的修士水平,想要通关,简直如同探囊取物一般简单。

练白霜搞不懂,她跑去参加这种宗门登山到底有什么意义。

霍瑾不知道,练白霜还不知道吗,系统给霍瑾的修炼之法,不管是医修还是火系法修的,都是最为上乘之物,连自己修炼的心法都稍差分毫。更何况是那些小门派的修行之法,简直是云泥之别。

要是放到外面,让其他修士知道,那都是会引起腥风血雨的东西。

就她学的这些,还要去小宗门,那不是丢了西瓜捡了芝麻嘛。但练白霜无所谓,她也没办法,除非霍瑾现在死翘翘,不然霍瑾去哪里,她也只能跟着去哪里。

反正霍瑾本来也没有目的地,她的主线任务就是洗白练白霜,却没有规定要在哪里洗白,所以带着练白霜悠哉悠哉去登山,系统也不会阻止她。

她们按照之前那帮人给的路线一直往前走,到了夜间来到了一座城门下。城门上面还有牌匾,只是字体霍瑾认不出来,但通过那巍峨的城墙也能知道,这和之前的县城完全不一样。

古代的大城市非常繁华,霍瑾走在街头,露出了一点乡下土包子进城的那种表情,满眼兴趣到处乱瞧。还带着练白霜去了成衣铺子,挑了几件衣裳准备换着穿。

练白霜并不要这些衣裳,比起练白霜身上这件宝衣来说,人间的衣服再好看也是一些凡品,连一点攻击都抵挡不住,可霍瑾却很喜欢。古代虽然科技落后,织布手艺也没有穿越前的世界来的高超,但也并不代表他们审美不行,有些衣服确实好看。

如果霍瑾有时间在这里久住的话,还可以量体裁衣做一些定制款。这在穿越前,霍瑾都有些不敢想。定制的衣服得多贵啊,霍瑾一个普通穷学生肯定是买不起的,没想到在这个世界却可以轻松拿下。

只是不知道要在这座城市待多久,霍瑾只能遗憾,买了一些成衣。

转身又带着练白霜找了个客栈住了下来,开完房间以后,霍瑾就在房间里面开始了换衣服。大夏天的,衣服主要还是以清凉为主。霍瑾换了好几身,都是里面一层清凉的纯棉衣服打底,外面再罩着实地纱衣。

这种纱并不透,但是穿起来轻轻的,格外舒服。霍瑾最喜欢的是红色的一身,掌柜的介绍说是一种蚕丝织成的红罗布。好看,清凉,但是贵。霍瑾花了大价钱,非常爽快的买了下来,并且迫不及待换上了。

这布料摸起来也顺滑,看得出来的确是好料子。

霍瑾在练白霜面前转了一圈,扬着笑容问她:“怎么样啊?”

老实说,练白霜穿越以后没怎么穿过红色的衣服。在登山之前,她都混成小乞丐了,有的穿就不错了,哪里还挑颜色。再说像这么明媚鲜艳的颜色,可不是普通老百姓能穿的,练白霜当然穿不起。

再说登山后,修仙宗门总是讲究清心寡欲,自然也不会穿这么浓烈炽热的颜色,大多以青白灰为主,加之练白霜的师傅是修炼冰系法术的,更不会用什么红色的衣服。

现在的练白霜也是,一年四季都穿着身上这件宝衣,不染一丝尘埃,是最纯白无瑕的白色。练白霜穿这个色,还有点讽刺的意味。明明是个魔修,却穿得这么清尘脱俗,原先宗门那些弟子看了,都要觉得怄心。

穿越前嘛,练白霜也没穿过这样的衣服。她对汉服有好奇、有喜欢,但自己没有尝试过。现在猛地一看霍瑾穿着红色衣衫,确实有那么些新奇在里面。

但要练白霜说什么“好看”,那是不可能的。

不仅如此,她还要嘲讽霍瑾:“一件普普通通的衣裳把你高兴成这样,没见过世面的东西。”

练白霜口中吐不出来好话,霍瑾却不在意,她将自己的头发抓起、用同色系的发绳扎了个马尾辫,对着铜镜好一阵臭美。虽然是古代,但铜镜却很清楚,只是这个客栈的水平有限、准备的铜镜还有些许划痕有些看不清,但依旧能让霍瑾感到欣喜。

“好看的呀,我以前都没怎么穿过汉服呢。之前在小石村那边的时候,镇子上的成衣铺子也没什么好东西,这身衣服在网上卖,我感觉一两千肯定打不住。”

没见过世面就是没见过世面,练白霜撇了撇嘴:“说少了,手工缝制的,再加上一整套蚕丝,少说也得过万了。”

霍瑾笑嘻嘻的,更满意了。

“……”看霍瑾这么高兴,练白霜不乐意了,早知道她就不说这些了。本来想嘲讽霍瑾没见过世面,没想到一句话让霍瑾暗爽。

霍瑾把其它几套衣服放到了系统给的空间里面,又稍微对自己身上这套做了点改善。这衣服漂亮是漂亮,就是有些地方太宽大了,不适合行动。霍瑾也不会手工活,就随便拿红色绳子绑了下袖口之类的地方。

有些不伦不类,不过霍瑾却觉得有这些小绳子坠着,看起来更加飘逸了。

总而言之:喜欢。

看到霍瑾的模样,练白霜却不由说了一句:“你这样子,比我还像个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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