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6章(第1页)

沈骊珠敏锐地察觉到小顺子在听见红颜的时候嘴角微微一抽,而后一时没有出声,沈骊珠也没有出声催促他,只是直直地盯着他的眼睛。

遗书

小顺子双手往袖子上抓了抓,擦了擦手心的汗渍,目光扫了扫内室的几个人,终究下定决心,屏住呼吸道,“回主子,奴才听说过。”

沈骊珠不自觉地坐直了身子,神色变得严肃了些。

“红颜在先帝时期曾被禁止在宫中出现,这背后是有一番缘由的,就,就算是如今从先帝时期留下来的老人,恐怕也没有多少清楚的。不过恐怕连先帝和皇上也不知道,当年奴才服侍的赵太妃和懿仁太后暗地里关系是很不错的,因而阴差阳错,奴才也知晓了一些不该知道的事情。”小顺子缓缓道,似乎是在回忆当年发生的事情。

“到底是什么事情,你倒是说呀。”文瑶站在沈骊珠身后,忍不住开口催促道。

“是。当年懿仁太后家世不显,也并不得先帝宠爱,能有孕实属是上天眷顾。那时恭仁太子还在,虽先天不足,但却天资聪颖,先皇和当今太后将全部的心思都放在他身上,命御医院务必要想办法调养好恭仁太子,因此懿仁太后有孕一事也没有掀起什么波澜。

但不知为何,懿仁太后自有孕之后性情大变,易怒易躁,不愿见人。皇上出生后情绪更加不稳定,时而将皇上捧在手心,时而又对他好似是仇人一般,不过这些事情都被瞒的很好,除了懿仁太后宫里的人可能也就只有赵太妃知晓一二,但那时懿仁太后对赵太妃也时常摆脸色,久而久之,赵太妃也不愿意再同她往来了。”

沈骊珠听的有些揪心,眉头都不自觉的皱了起来,虽然有些对懿仁太后不敬,但她觉得懿仁太后这症状似乎更像是精神出了些问题。

“这般下去,皇上年岁渐长,虽说身子康健,但在宫中并不得重视,先帝并不常来看他。但就在皇上大约是五岁时,恭仁太子又发了一场大病,御医几乎断言恭仁太子活不过成年。当今太后悲痛之下,也开始起了别的心思,比如想要再抚养一个皇子。当时,宫中皇子也有五六个了,得知这个消息,有些人便起了心思,想要讨好太后。但是太后当时大抵是考虑到其他皇嗣身后的母家权势,因而并没有立即定下。”

“那皇上后来?”沈骊珠自然是知晓当年真正交由太后抚养的是当今皇上,此时也忍不住开口问道。

“皇上当年年岁已经有些大了,开始记事了,又不怎么得先帝喜欢,因此皇上当年应当并非太后的首选。但谁也没想到,这个关口下,懿仁太后突然病逝了,查出来是有人在内室的蘅芜香中掺了红颜,中毒而亡,但却无人知晓是谁在蘅芜香中动了手。先帝处死了懿仁太后宫中的宫人,未免宫中议论,先帝下令知晓事情的所有人不得外传,宫中再不准出现红颜,只说懿仁太后是正常病逝的。皇上失了生母,顺利成章地便养在了当今太后膝下。”

“既然先帝下令不得外传,你又是怎么知道的?”方才一直很安静的文岚忽然开口问道。

方才本来已经镇定不少的小顺子听见文岚的询问,脸色又慌张了起来,支支吾吾半天才低声道,“因为赵太妃在懿仁太后死后不久突然收到了一封书信,当时正好轮到奴才和小越子守夜,不小心听见赵太妃在收到信之后和送信的人在殿内提到懿仁太后,凋红颜,还有”

“还有什么?”

顶着屋内几人的视线,小顺子吞了口口水,“还有奴才听见赵太妃说懿仁太后实在太狠心了,解脱了在那之后赵太妃在宫中碰到皇上也会送些东西,照拂几分。”

难道?沈骊珠不愿再去深想这种可能性,她语气有些颤抖道,“皇上当时也同懿仁太后住在一起,为何他身体无恙?”

“奴才,奴才也是猜想懿仁太后很少见皇上,或许那些日子皇上没有同懿仁太后住在一起,故而没有受影响也是有可能的。”

“这些事情,皇上知晓吗?”沉默许久,沈骊珠这才开口道,不等小顺子开口,她又开口道,“不必说了,当本宫没问过罢了。”

小顺子看了主子脸色不好,一时也没再敢多说话。

“好了,你先下去吧,当年的事情,便当作你什么都不知道的,可明白?”沈骊珠沉声道。

“是是是,主子放心,奴才这些年一直守口如瓶,谁也没说过,毕竟这话说出去,只会带来麻烦。”听见沈骊珠的话,小顺子赶紧接到。

说完,看文岚在一旁招呼他出去,他便跟着文岚退出了室内,不想刚出门手里就被塞了一个银袋子,耳边传来文岚的叮嘱,“听清楚了,主子的意思是此事谁也不能说,包括小越子,你可记清楚了。”

将银子揣到兜里,小顺子心下一喜,赶忙又保证了几遍,甚至连咒自己的话都拿出来发誓了,文岚才让他走。

文岚看着小顺子离开,这才进了内室同主子禀报。

“文琪,方才小顺子说的,你再问一遍小越子再同我说。”沈骊珠看向文琪吩咐道。

“是,主子。”不必多说,文琪也知道此事涉及一些旧事,不能出差错,小顺子和小越子的话对照起来便能知晓他们说的是否是实话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大美人沈望带球跑後,为了隐藏身体秘密,躲在大润发杀了十八年的鱼。唯一庆幸的是,他生下个漂亮聪明的女儿。但最近,沈望有一点emo。因为他意外发现女儿在大学交了男朋友,还是个鬼火黄毛沈望在提刀劝分手的路上,突然觉醒了自我意识,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一本点家後宫狗血文。女婿的龙傲天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女儿!!喜提炮灰身份不说,最後在难産中去世!沈望我tm现在就阉了这个龟孙子但没人告诉他,给龙傲天女婿下套的大反派。居然是当年与他大战三天三夜,害他年纪轻轻就怀孕带球跑的那魂淡啊,草!鹤爵是京城有名的性冷感大佬,无论遇到多麽惊艳漂亮的男女,都不能令大佬侧目一看。人人都说鹤爵是穿着西装的清冷佛子,天生杀伐果决,没有人类的欲望。其实鹤爵年少时,也认真地疼爱过一个小孩,可惜对方睡了他之後,消失的无影无踪。再见面,当年那个小孩已经变成熟男。像完全熟透的水蜜桃)不但生了野男人的孩子,浑身还散发出要命的甜美气味,被一群年轻的小鬼每天缠过来。鹤爵我很冷静,一点也没有嫉妒的想法。鹤爵的嗅觉失灵了很多年,直到当初玩弄他的那人,重新求到自己的面前。鹤爵发现,只有闻到沈望的体香,看见沈望的时候。嗅觉失灵的毛病就会康复。是夜,富丽堂皇的别墅卧室内。沈望眼睫微颤,光洁的背脊都渡上一层羞耻的红,沁出淋漓的汗液,低声求道,你去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孩子吧,我不行了。。男人则完全脱离了西装佛子的美誉,偏执且病态得用手指刮蹭沈望的汗水,放在口鼻间仔细品尝,痴迷得忘记呼吸。不是你自己要求,用体香换取我的支持看来女儿不重要了,嗯再试着多出点汗液,乖。不然你给我也生一个女儿吧。美貌老父亲为爱奉献自己的味道(不是)是谁表面八风不动实际醋得要死了我不说原来是你啊,strong哥天生媚体万人迷疯狂宠女儿受×情根深种满眼都是老婆大佬攻。重度排雷1攻受都是三十多岁的熟男,而且都是锯嘴葫芦,介意的就不用看了。2受天生丽质,自带体香,堪称行走的迷魂剂。3受特别美,特别美,美得毫无道理,美得沁人心脾,美得人神共愤4不好意思,发现有的亲亲宝贝不喜欢看生二胎的剧情,现在排雷一下,沈望会生二胎,哈哈哈哈,不过也就只再生一个了。麽麽哒封面立绘来自金风细雨和寒自推已完结作品风格很狂野,种类很齐全,各种型号各种体感1大狗狗攻舔清冷受摄政王一胎二宝1追妻火葬场徐医生,退你婚的总裁大佬腿折了2追妻火葬场直男舍友总是偷偷喝我可乐3追妻火葬场被A渣了後,Beta回宫当团宠皇子了〔A+B〕4团宠小甜饼坏男人们被我哭得心软了〔人鱼×触手〕5沙雕小甜品给小情敌上色的几个步骤〔穿书〕6豪门甜宠小炮灰能有什麽坏心思呢〔穿书〕7豪门狗血流追妻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书〕8破镜重圆小甜饼被我抛弃的学渣大佬找上门来了9脑洞爽文星球追妻乱撩Alpha,总是要遭报应的10脑洞小甜饼小植物人靠吐露心声逆天改命了我真的下本写这个渣攻,你爷爷没了求收藏啊江芷白跟了宋啓七年,一直鞍前马後出谋划策,最终协助宋啓当上宋氏跨国食品公司总裁。临到头准备跟宋啓去见宋氏家族掌权人,彻底敲定两人婚事,结果宋啓这不要脸的渣滓竟领着白月光去了宋家家宴,还在饭店门口绝情推了江芷白一把。江芷白不慎滚落台阶当场毙命。血耻深仇,不共待天!索性江芷白幸运,重生去了八零年代,意外遇见了宋啓的爷爷,宋氏未来董事长宋执,两人还莫名成了同班同宿舍的学友。宋啓此生最畏惧,也最敬重的就是他爷爷,总说他爷爷年轻时英俊倜傥,博学多才,是打下宋家庞大基业的先锋力量。江芷白远远看着传说中的先锋力量,正在逃学的路上跟人打架,提砖的模样确实够狠,瞪向江芷白的黑色瞳孔仿佛幽深的离渊,令人禁不住瑟瑟发抖。宋家的人果然从根儿上就是坏的,上梁不正下梁歪tui再後来拥有第一座食品加工厂的宋执单手把江芷白往玉米地里扯,江白芷急红了眼眶使劲阻挡,我们是俩男的,那事儿不合适呀!宋执凶恶不减一分老子又不喜欢小孩,老子这辈子只想要你!江白芷突然想到一个报复渣攻的毒辣计划让你爷爷断子绝孙就行了。红着脸道那,那来吧!泼皮无赖宠妻攻美貌与心机并存受内容标签生子豪门世家破镜重圆甜文穿书炮灰沈望鹤爵很多人一句话简介龙傲天的岳母是男妖精岳父是反派立意幸福要自己争取,但也要执手相伴...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作为一个有着特殊国际地位的免税城市,难免的孕育了各种各样的繁华,当然也包含了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同样的猖獗。与其滋养了无数富豪富商外,这个城市还滋养出六大帮派,赌场,妓院,毒品,盗版,高利贷,暗媒。每个帮派在各自自己的生意圈中均隶属于佼佼者,这六大帮派只有为银行收黑账这一块业务是所有帮派共通的,没办法,毕竟这个商业化的城市有着数之不尽的债务问题。商业光明繁华的背后自然同样滋养了社会黑暗。不过我们的女主艾丽思却全然断绝了这个城市的黑暗。级幸运出生在国际贸易大亨艾公馆的艾丽思,由于自身拥...

摸尸一时爽

摸尸一时爽

你穿越了,还是一个灵气复苏的世界。什么?灵气复苏已经过去了万年?不过没关系,你有穿越必备金手指。你的大手抚过乱葬岗的古尸,你摸到了功法一部,你的大手抚过早...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