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7章(第1页)

文琪没有拖延,向主子行了礼便出去寻小越子去了。

“主子?”一向大大咧咧的文瑶都感觉到主子此时心情十分不好,给主子换了一杯热茶后轻声唤了一声,语气中带着不自觉的担忧。

沈骊珠摇摇头,示意自己无事。要说起来,这件事已经过去了多年,和她也并无关系,只是不知为何,她此时心中却格外沉重,隐隐有什么刺痛她的感觉。

虽说她让文琪再去问一遍小越子,但方才小顺子的话,她其实已经信了有七八分了。至于方才她为何将问皇上知否知晓此事的话吞了进去,显而易见,皇上既然今日听说红颜时变了脸色,那当年发生的事情恐怕也并非一无所知了。

她突然有些后悔,若是今日没有让文琪去查探方才人的情况,若是没有提到红颜就好了,若是过了皇上生辰再揭露此事就好了……这样想着,她又觉得自己怕不是疯了,怎么能这样想呢,无论如何方才人是一条性命啊,怎么能为了顾及一个人的心情便能随意舍弃呢?再来一次,恐怕她依旧会同今天一般做。

只是,她如今当真是有些怨怼此番背后指使之人了,无论那人是否知晓皇上这段往事,但红颜这种禁物被故意在皇上生辰前被带入宫中,此人当真是居心不良,罪大恶极!

想到皇上,她心里便隐隐作痛,同样是五六岁的年纪,皇上为何要经历这些呢?她忍不住红了眼圈,若是当初她能陪在皇上身边就好了……她也想要哄哄那个年幼孤独无助的孩子。

没过多久,文琪从殿外进来,看着沈骊珠神色恍惚的模样,顿了顿,还是走到跟前低声道,“主子,婢子单独问了小越子,虽有些细节大抵是因为时间太长了记不清了,但是大体说的和小顺子是一样的。婢子也吩咐了让他不准同外人说。”

听完文琪的话,一时之间,沈骊珠也懒得再去想什么淑妃了,她现在只想寻个办法能让皇上在生辰的时候开心一些。

但是事情总是不如人意,还未等万寿节开宴,长春宫便传来了一个令人始料不及的消息。

一个名唤绿绮的宫女投湖自尽了,在其住所找到了一封遗书和一些红颜花。

遗书里面交代了说自己受了丽修仪的指使故意往蘅芜香中的掺了红颜,本来丽修仪吩咐的是让她在淑妃和昭婕妤的份例中下药,但是她一时慌张,将原本应该掺到昭婕妤香中的红颜放进了方才人的香中。

事情败露之后,她受到丽修仪责罚,心中又惶恐难安,于是选择自尽,死前将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一都写到了遗书当中。

至于丽修仪为何要对其淑妃和昭婕妤动手,据说是因为她嫉恨年初升位时她没有升位份,被这两个人抢了风头,所以一直怀恨在心。

“什么?这也太离谱了些,如今张氏已是未在旦夕,她这般做能有什么好处?再者这宫女自尽还特意留了罪证在长春宫,这怎么看都像是一场阴谋啊。”听说消息的沈骊珠顿时觉得万分离谱,难以置信。

“主子说的是,但是皇上已经派人让两个内务府送蘅芜香的奴才去辨认过了,说那日撞上他们的小宫女就是她,绝对没有认错。”文岚将最新得到的消息告诉主子,此时让人觉得疑点众多,但偏偏又每一件事情都对上了,据说那封遗书就是绿绮平日的字迹,而那日长春宫中也有其他人证明那个时间,绿绮确实出去了不在长春宫内。

“这也实在是太巧了,仿佛就是有人精心算计过一般,淑妃?淑妃什么反应?”沈骊珠很快便反应过来。

“听说淑妃听说此事后大受打击,当时便晕过去了,醒过来之后便要求见丽修仪一面。”

“皇后答应了?”沈骊珠眉间轻蹙,开口问道。

文岚点点头,“皇后娘娘忙着明日万寿节的宴席,没空此时去处理丽修仪这件事情,便让人守着长春宫,先将丽修仪给禁足在长春宫了。听了淑妃的要求,随手便让她去了。”

“看来此事要成定局了,淑妃还真是选的一个好时候。”沈骊珠闭了闭眼,心中已经明了此事已经再无转圜的余地。但无论如何,丽修仪在其中恐怕也算不上是无辜。

邀约

与之前只是监视不同,皇后已经下令拘押长春宫的宫人,外面皆派了侍卫守着,只留下了怡佳一人伺候病重的丽修仪。

怡佳站在殿内,脸上此刻浮现出茫然的神色,她不明白为何绿绮会自尽,又留下这样的遗书。

绿绮虽不似她一般自小便陪在主子身边,但也是从三皇子府开始就被分来伺候主子的,主子待她也难得有几分信任。故而此次她主动请缨帮主子做此事,主子也承诺了事成之后会为她想法子将她送出宫去,带着银子好生在宫外有个好归宿。

如今大都护和主子这般情形,虽说皇上并非是个不念旧情的人,但明眼人也都能看出来恐怕主子以后在这宫中难有立足之地了,这样想来主子给绿绮的安排也算是仁至义尽了。可是,为什么她会受人指使背叛主子呢?没错,是背叛,怡佳几乎可以肯定那封遗书是绿绮亲笔写的,一字一句皆是她平日的口吻,绝非旁人逼迫。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大美人沈望带球跑後,为了隐藏身体秘密,躲在大润发杀了十八年的鱼。唯一庆幸的是,他生下个漂亮聪明的女儿。但最近,沈望有一点emo。因为他意外发现女儿在大学交了男朋友,还是个鬼火黄毛沈望在提刀劝分手的路上,突然觉醒了自我意识,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一本点家後宫狗血文。女婿的龙傲天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女儿!!喜提炮灰身份不说,最後在难産中去世!沈望我tm现在就阉了这个龟孙子但没人告诉他,给龙傲天女婿下套的大反派。居然是当年与他大战三天三夜,害他年纪轻轻就怀孕带球跑的那魂淡啊,草!鹤爵是京城有名的性冷感大佬,无论遇到多麽惊艳漂亮的男女,都不能令大佬侧目一看。人人都说鹤爵是穿着西装的清冷佛子,天生杀伐果决,没有人类的欲望。其实鹤爵年少时,也认真地疼爱过一个小孩,可惜对方睡了他之後,消失的无影无踪。再见面,当年那个小孩已经变成熟男。像完全熟透的水蜜桃)不但生了野男人的孩子,浑身还散发出要命的甜美气味,被一群年轻的小鬼每天缠过来。鹤爵我很冷静,一点也没有嫉妒的想法。鹤爵的嗅觉失灵了很多年,直到当初玩弄他的那人,重新求到自己的面前。鹤爵发现,只有闻到沈望的体香,看见沈望的时候。嗅觉失灵的毛病就会康复。是夜,富丽堂皇的别墅卧室内。沈望眼睫微颤,光洁的背脊都渡上一层羞耻的红,沁出淋漓的汗液,低声求道,你去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孩子吧,我不行了。。男人则完全脱离了西装佛子的美誉,偏执且病态得用手指刮蹭沈望的汗水,放在口鼻间仔细品尝,痴迷得忘记呼吸。不是你自己要求,用体香换取我的支持看来女儿不重要了,嗯再试着多出点汗液,乖。不然你给我也生一个女儿吧。美貌老父亲为爱奉献自己的味道(不是)是谁表面八风不动实际醋得要死了我不说原来是你啊,strong哥天生媚体万人迷疯狂宠女儿受×情根深种满眼都是老婆大佬攻。重度排雷1攻受都是三十多岁的熟男,而且都是锯嘴葫芦,介意的就不用看了。2受天生丽质,自带体香,堪称行走的迷魂剂。3受特别美,特别美,美得毫无道理,美得沁人心脾,美得人神共愤4不好意思,发现有的亲亲宝贝不喜欢看生二胎的剧情,现在排雷一下,沈望会生二胎,哈哈哈哈,不过也就只再生一个了。麽麽哒封面立绘来自金风细雨和寒自推已完结作品风格很狂野,种类很齐全,各种型号各种体感1大狗狗攻舔清冷受摄政王一胎二宝1追妻火葬场徐医生,退你婚的总裁大佬腿折了2追妻火葬场直男舍友总是偷偷喝我可乐3追妻火葬场被A渣了後,Beta回宫当团宠皇子了〔A+B〕4团宠小甜饼坏男人们被我哭得心软了〔人鱼×触手〕5沙雕小甜品给小情敌上色的几个步骤〔穿书〕6豪门甜宠小炮灰能有什麽坏心思呢〔穿书〕7豪门狗血流追妻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书〕8破镜重圆小甜饼被我抛弃的学渣大佬找上门来了9脑洞爽文星球追妻乱撩Alpha,总是要遭报应的10脑洞小甜饼小植物人靠吐露心声逆天改命了我真的下本写这个渣攻,你爷爷没了求收藏啊江芷白跟了宋啓七年,一直鞍前马後出谋划策,最终协助宋啓当上宋氏跨国食品公司总裁。临到头准备跟宋啓去见宋氏家族掌权人,彻底敲定两人婚事,结果宋啓这不要脸的渣滓竟领着白月光去了宋家家宴,还在饭店门口绝情推了江芷白一把。江芷白不慎滚落台阶当场毙命。血耻深仇,不共待天!索性江芷白幸运,重生去了八零年代,意外遇见了宋啓的爷爷,宋氏未来董事长宋执,两人还莫名成了同班同宿舍的学友。宋啓此生最畏惧,也最敬重的就是他爷爷,总说他爷爷年轻时英俊倜傥,博学多才,是打下宋家庞大基业的先锋力量。江芷白远远看着传说中的先锋力量,正在逃学的路上跟人打架,提砖的模样确实够狠,瞪向江芷白的黑色瞳孔仿佛幽深的离渊,令人禁不住瑟瑟发抖。宋家的人果然从根儿上就是坏的,上梁不正下梁歪tui再後来拥有第一座食品加工厂的宋执单手把江芷白往玉米地里扯,江白芷急红了眼眶使劲阻挡,我们是俩男的,那事儿不合适呀!宋执凶恶不减一分老子又不喜欢小孩,老子这辈子只想要你!江白芷突然想到一个报复渣攻的毒辣计划让你爷爷断子绝孙就行了。红着脸道那,那来吧!泼皮无赖宠妻攻美貌与心机并存受内容标签生子豪门世家破镜重圆甜文穿书炮灰沈望鹤爵很多人一句话简介龙傲天的岳母是男妖精岳父是反派立意幸福要自己争取,但也要执手相伴...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作为一个有着特殊国际地位的免税城市,难免的孕育了各种各样的繁华,当然也包含了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同样的猖獗。与其滋养了无数富豪富商外,这个城市还滋养出六大帮派,赌场,妓院,毒品,盗版,高利贷,暗媒。每个帮派在各自自己的生意圈中均隶属于佼佼者,这六大帮派只有为银行收黑账这一块业务是所有帮派共通的,没办法,毕竟这个商业化的城市有着数之不尽的债务问题。商业光明繁华的背后自然同样滋养了社会黑暗。不过我们的女主艾丽思却全然断绝了这个城市的黑暗。级幸运出生在国际贸易大亨艾公馆的艾丽思,由于自身拥...

摸尸一时爽

摸尸一时爽

你穿越了,还是一个灵气复苏的世界。什么?灵气复苏已经过去了万年?不过没关系,你有穿越必备金手指。你的大手抚过乱葬岗的古尸,你摸到了功法一部,你的大手抚过早...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