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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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页)

同那些花鸟鱼虫没什么两样,与那些凡夫俗子无有不同,黄土一盖,无声无息。

再也无法矫情作妖地静寂下去。

沈珏敛了笑容,没有让自己再往下想。

距离他尊称“父亲”的老蛇离世已百年,风霜雨雪里替他挡在前面的背影选择了另一段旅程,偶尔浮出脑海的回忆都是些浮光掠影片段,时光拉长了他仿佛无穷尽的生命,一并扯薄了所有记忆。

最后陪伴他的只有背上的行囊,和脚下或松软或坚实的土地,未知前路地在这苍茫人世,找一个他应诺寻觅的孤魂。

他走出罗浮山下的荒芜小路,踏上黄土压实的大道,不知不觉又是十年。

又一次顿住脚,他一时有些想不起来自己要去哪里,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停在此处,站在人群喧嚣的街道上左右四顾,茫然地打量着来去行人,挡了挑担小贩的路。

乡音浓重的小贩是个四十多岁的黑瘦汉子,赤着脚,卷着一边高一边低的裤腿,冲他吼了一嗓子:“你是谁家汉子,站这看甚?还不让路!”

沈珏忙退了几步让开,浓重的口音倒是听懂了十成十,原来竟不知不觉来到了雍州。

他的腿脚约莫是坏了,不听使唤,每每他大脑一放空,就带着他到处跑。

逢清明会把他带去罗浮山的墓前,除此之外,每过几年便带他来一趟雍州,也会毫无规律地把他领进皇城里,一次次看着几百年不变制式的金色龙椅,看上面坐着不同的陌生人……他这双腿,像是有了自我意识,不拘主人的管控,很该剁了干净。

一了百了的省心。

沈珏低头,冲着自己风尘仆仆的长靴叹了口气,算了,还是饶它一命。

他想,等他找到了那不知钻哪个地洞里躲不见的人,一定要把靴子脱下来砸在他面前,然后把腿摆开,告诉他:你看,找了你几百年,腿都跑坏了,你看着办罢。

然后,然后大约相视一笑,所有风尘霜雪,就都成了曾经,变成不值一提的过往。

嗨呀——想一想,都觉得心口酸软,仿佛心脏里长出一粒糖渍梅子,酸酸软软又甜腻腻的让人想要笑出声来。

可是,那帝王的孤魂,也不知轮回成了什么物种,想必早已踏过三生石,饮了孟婆汤,再也记不得他了。

即便找到了,大约只能远远地望一眼,或走上前去问一句“可有难处”——必然是没有的,那人性子孤寡,当皇帝时有言官直谏两句,他就敢拍着桌子让侍卫把他拖下去,当着文武百官的面,扒了人家裤子赏赐三十大板。他很是不在乎被骂作暴君,想办的事一脑门子往前冲,所有挡路的无论人或物都被他踢开了,碾碎了。就算转世,就算遇到难处,估摸着也不愿意低头求人。

沈珏想来想去,大约就是这么个结局,被戒备的眼神打量一阵,而后被拒绝。

再然后,就这么一别两宽。

他不用再找下去,不用再走下去,年年岁岁地蹉跎在越来越陌生的山河故里。

念及此,突如其来的一阵轻松还未过去,紧跟着便是无法忽视的意难平。

意难平。

就像他十年前领回去的那株野梅,不知为何就落在了狭缝里,却不肯认命地腐烂掉,忍不住从细小的缝隙里钻出了芽来。

而后一点一点,钻出泥土,绕开岩石,找着阳光雨雪,生生把自己憋成了丑陋模样,张牙舞爪地挥舞着细弱枝桠,明知徒劳也挣了命地开出艳红的花。

奋力地挣扎,徒劳的抵抗,不过是意难平——明知绝路,也要挣个结果。

不知哪里来的那么多不甘心。

那本该是它短促一生里唯一一次开花,而后耗尽养分,根枝腐朽,销声匿迹。

仿若本不该出生的他——天真浪漫的狼妖,爱上了人间书生,害了书生,自己也被年青莽撞的道士索了命。

本该无交集的妖精和凡人,短暂的走在一处,又突兀分离,各自赔上性命,却留下了他。

他这样的混血,原该出生时就死去,却被母亲的妖丹续了命,而后被道士抱到沈家,恰恰好,遇上了同沈清轩在一处的伊墨。

就这么小小巧合,他成了小宝,养在沈家大宅里,有了亲人关爱,有了名和姓,有了人形。

如今,他只有背上的行囊,和不听使唤的双腿,这双腿不听使唤地带着他去了许多地方——

有大火烧尽的沈宅旧址,重新被沈家人置回后,再也修不出曾经模样;后来雍州城毁于一场洪水,重建的城池里,已无沈家子弟。

有沈清轩的小小坟茔,风吹雨打几百年,在一次暴雨塌方中滑入了未知的地方;

有沈老太爷和老夫人的祖坟,淹没在洪水里移成平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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