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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希望他的宝宝能平安降生。依依不舍地睁开眼,周宴之站在他的面前,微微俯身凝视着他。微弱的烛光将镜片镀上一层暖金色的光晕,细碎的光点在他眼底流转,像一场醒不来的美梦。差点忘了吹灭蜡烛。用力一呼气,烛火摇摇晃晃地消失。林律昇扬声打趣:“吹个蜡烛还这么黏糊,我们还在场呢。”温颂面红耳赤回到座位。服务生切分蛋糕,又陆陆续续地上菜。“我记得小颂好像还没毕业。”方思镜忽然开口。“是,六月份毕业。”“毕业之后准备做什么?”温颂挠了挠额头,“应该不能做什么。”他那时候大概率哪儿都去不了,在家待产。“哦,差点忘了。”方思镜反应过来。这个话题很危险,温颂不希望方先生误会,于是深吸一口气,说:“其实……都是因为我,我有信息素紊乱症,一发病会诱导alpha发情,我当时喝醉了,先生出于好心把我带回去,没想到会发生那样的事……”他话音一落,满桌皆静。周宴之的脸色微不可察地沉了一瞬。温颂努力向方思镜推销周宴之:“是我非要留下孩子的,因为我没有其他亲人了。我没有想到先生会负责任到主动提出结婚,我……我也是一时……被财富和虚荣心砸昏了头,就同意结婚了,但我们之间什么都没有,就是像朋友一样相处。”林律昇傻了眼,和方思镜交换了一个困惑的眼神,而后齐齐望向周宴之。周宴之面色如常,修长的手指轻轻搭在餐刀上,只是低垂的眼睫暴露了他极力克制的不悦。温颂仍无察觉,他已经说得口干舌燥就快要断气了,“缘分是很奇妙的东西,有时候眼前的人不一定是唯一的选择——”“温颂。”周宴之鲜少直呼温颂的全名。嗓音仍是温柔的,却带着不容置喙的压迫感:“吃饭吧。”温颂抬眸,正对上他深邃的目光。又搞砸了。他是不是又犯蠢了?面前的三个人都比他年长七八岁,比他沉稳睿智,都是家世优渥,人生美满的天之骄子,哪里需要他来指点迷津?他们才不会像温颂这样,总在幸福触手可及的时候感到恐慌,不敢坦然接受。其实他只是希望方先生回过头看一看先生,只要方先生愿意,他可以立即离婚,带着孩子离开,这辈子都不回斐城。可是方先生无意于此,先生也被他惹恼了。他真的是全世界最扫兴最无趣的人。周宴之放下餐刀,金属与瓷盘碰撞的轻响让温颂心头一跳,整个人都绷紧了。“喝点热汤。”周宴之让服务生为温颂先上了一例热汤,温颂不敢再说话,也不敢发出声音,低头喝汤,尽可能降低自己的存在感。生日宴就这么草草结束了。林律昇和方思镜不约而同地离开,将空间留给周宴之。温颂想解释,但周宴之来了工作电话,他去楼上接电话,很久没有下来。温颂蜷缩在沙发里,呆呆地望着落地窗外的海面。他给乔繁发去消息:[我犯错了。]乔繁过了几分钟才回复:[出什么事了?]温颂把前因后果告诉乔繁:[我是不是有毛病啊,为什么要在桌上说那些话,如果我是先生,我都要气死了。]他后悔至极:[我真想揍死我自己。]乔繁:[我也想。]温颂转过身,默默把脸埋在沙发靠枕里。乔繁:[我理解你不自信,但你对周宴之多点信心,不可以吗?人不会无缘无故对另一个人很好的,他对你有感情,这很明显,爱屋及乌的前提是爱。]温颂:[可我不值得先生对我这么好。]乔繁无言以对。温颂:[这里,一切都太豪华了,我做梦都梦不到两栋用玻璃栈桥相连的海边别墅,但对先生和他的朋友来说,是习以为常的。我觉得我不属于这里。]乔繁:[你属于什么?福利院?还是电子厂?你就想跟我一起打工,每天起早贪黑进车间,过着一眼望不到头的日子,辛苦一辈子都买不起房,找不到对象,你就只配过这样的生活,是吗?]温颂立即回复:[你不要这样说自己,小繁,不是的。]乔繁:[那你也不要这样说自己。]温颂愣住。乔繁:[我还记得你刚上高中的时候,我在工厂做工受了伤,你就那么点休息时间,中午还要跑回来给我和鹏鹏洗澡换衣服,鹏鹏弄脏了床,你还要洗床单被单,洗完身上都湿了,头上也全是汗,我让你换一件,你说没事,跑回学校就干了。其实你连午饭都没吃,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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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于29号入v,谢谢新老朋友支持丹穗是一个富商的小妾,干的是小妾的勾当,担的却是丫鬟的名头。眼瞅着富商病歪歪的没两年活头,富商一死,她不是被纨绔少爷玩弄,就是被遣散发卖。以她的样貌,没了庇护,总归会踏上一条风尘路,沦为一个被折磨的玩物。故而,趁着富商还能喘气,她像个没头的苍蝇,四处钻营寻找新的靠山。这日,府上新来了个护卫,听说是一个行走江湖的刀客。武艺高强能带她私奔居无定所不怕闲言碎语赚的银子不少能给她买户籍就他了,丹穗开始琢磨怎么拿下他。韩乙是个四海为家的刀客,亲故皆断,为人冷情,过的也随性,一贯是赚多花多,赚少花少。路过平江城时身上银钱已尽,他随便接了个价高的活计,给一个布商当护卫。却不料府中的男主人看中了他的武艺,他后院的小妾们却是相中了他的皮肉,一个个暗示要随他浪迹江湖他厌烦极了,尤其是还有个貌美的小娘子总是无时无刻的凑来看热闹,她自己都虎狼环饲了,好似还无知无觉。真是兔子笑狼掉进狐狸窝,呆子。~~~~~~~~~~~~下本开探花郎的极品二嫂,求收藏孟青是一个普通穿越者,胎穿到大雍朝,是江南苏州一家纸马店的二姑娘,生活无忧地过了十八年,她为自己择了一门有前途的婚事。然而在婚后的第二年,她生完孩子后做了个梦,梦里小叔子杜悯会在三年后高中探花,杜家一时风头无两,而她这个投资者却风评受害,成了探花郎的极品二嫂,受众人唾弃。在重农抑商的朝代,孟青身为商户女,为了改变社会地位,让儿孙有机会读书入仕,她撒饵投资,带着不薄的嫁妆嫁给崇文书院常得冠首的穷学子杜悯的二哥杜黎。大概是商人好利的本性使然,她若是做了十分,必然让人知道七分,她觉得这不过分,然而这却成了日后被鄙薄的把柄。其一表现在刻薄,给小叔子花二两银要嚷嚷得整个村都知道,让读书郎抬不起头。其二表现在急功好利,利用读书郎的名头给她娘家拉生意,让读书郎在同窗面前蒙羞其三骂她是搅家精,从她进门后,杜黎不听他老娘的话了,胳膊肘往外拐,一心向着他媳妇,还心偏向岳家。其四就严重了,梦里她蛮不讲理地要把她的孩子过继到小叔子名下!狗屁,她势利归势利,可也没势利到让儿女认叔做爹。孟青气醒了,听到丈夫让小叔子给孩子挑个好名字,她心里一喜,探花郎啊,这小子有本事,她投资对了!再想到梦里的场景,她差点气晕,上天大德,让她梦晓今后事,且让她看看谁在她背后捣鬼给她泼脏水。她可没为了钱在村里瞎嚷嚷,为娘家拉生意也是跟杜悯合作的,读书郎可没少分利钱!杜黎家穷,为了供养极善读书的三弟,年过二十婚事还没定下,他心里清楚,他的婚事也将是资助三弟读书的筹码。为了不让他们夫妻俩都成为家里的老牛,杜黎想尽办法暗中毁了两门将成的婚事。所以孟青故意做局撞上来的时候,他对她的目的心知肚明。杜黎认识孟青,孟家纸马店的二姑娘,口齿伶俐,长相讨喜,极善生意,是槐安街有名的带刺花,但她对他没印象。所以杜黎明白,孟青冲他笑不是图他俊俏的长相,她跟他一样,图的是他三弟日后博得的功名权势。不过他不在意,带刺的花落在他手上,扎的是他,疼的是他,他乐意,他愿意挨扎也心甘情愿地受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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