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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不久,余知安久能带着宣和他们回京城去了。本来颂乐是要回京城读书的,不过让她自己选择,她选择跟自己的爸妈在一起。现在的颂乐小姑娘,头发乌黑,扎成一个高高的马尾,眉眼十分精致,小脸红扑扑的,笑眯眯的看着宣和。她身上是宣和服装公司专门为她制作的衣服,穿在颂乐的身上,有种人衬衣裳的感觉。走在路上,很多人的目光看着他们一家三口,不过几个人都已经习惯了。宣和他们直接去的校长室,没有去楼下报名,走出来的时候,宣和在人群中看到了一个人。是高胜男,她身边带着两个小孩,有一个胖乎乎的小男孩,还有一个瘦得像是麻杆的小姑娘。小男孩手中拿着两个棒冰,还朝边上的高胜男拳打脚踢,踢得高胜男脸色都变了。而边上的女孩子,一直沉默着不说话,身上背着两个书包。高胜男对自己的儿子的踢打不在意,小孩子嘛,调皮点没有什么,只是万可韵这个家伙,看到自己被打,也不知道上来帮自己一下。大丫的名字取名叫做万可韵,高胜男在她一岁的时候再次怀孕,这次大师算了说高胜男这一胎怀的是男孩。果然当孩子生下来,果然是一个男孩子,这下万国华和高胜男的腰杆总算是直起来了。因为有了儿子,万国华花了大价钱请大师给儿子取了名字,叫万可嘉,大师说这个名字将来会大富大贵,命中将来会有贵人相助。高胜男一下子就想到这个贵人是谁,不就是自己的女儿吗?等到女儿长大了之后,高胜男去认她,她难道会不相认吗?别忘记了是谁让她当上大官的女儿的。当时想到这里,高胜男就依照万可嘉的名字给大丫取了一个名字,就叫万可韵。高胜男感觉到人群中有一股视线盯着自己,顺着看了过去,就看到一个穿着打扮十分好的妇人正看向这边,不过现在目光已经收回去了。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宣和,看着宣和身上穿着的衣服,戴在手上的那些首饰,随便拿出一个,都能让万家过上好日子。她知道自己的女儿的名字叫颂乐,余颂乐,她非常喜欢这个名字。也知道宣和开了一个很出名的服装公司,还知道了有一个童装公司是专门给自己的女儿准备的。这让高胜男嫉妒得眼睛都发红的同时,心中又涌起一股快意。她经常去余家附近转悠,有时候就是为了看一眼余颂乐,看到她从一个牙牙学语的小孩子到现在的亭亭玉立。虽然只有七岁,但是高胜男知道宣和请了很多老师在家教余颂乐,因为宣和在采访的时候专门说过这些事情。女儿聪明伶俐,相貌还如此好看,她有时候也有点遗憾,自己不能陪在女儿身边,不能陪她长大。但是要是在自己的身边,余颂乐就没有现在的好日子了,就连她现在身上穿的衣服她都买不起,而现在女儿可以随便穿。而且宣和在采访的时候也说过,现在他们家最有钱的就是余颂乐,因为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给的股份还有每次过节的红包,加起来都是一笔相当多的钱。高胜男看过一个在电视上看过八卦,说余颂乐小小年纪,就有别人赚几辈子都赚不回来的钱所以遗憾的同时也十分开心。觉得当初自己做的决定十分正确。看到人群中那耀眼的小姑娘,那是她的女儿,她相当的自豪。而站在自己身边的万可韵,别说和余颂乐相比了,就是这些今天来报名的小姑娘相比,也差了很多。高胜男心中十分开心,本来还舍不得报名的那些书本费,现在十分开心的把钱交了。万可韵还有点诧异的看着自己的妈妈,之前花一块钱都会唠叨好久,今天怎么会痛痛快快的把书本费交了?不过看到还有边上的万可嘉,她知道了,虽然弟弟比自己小一岁,爸妈希望万可韵照顾万可嘉,不然这次自己都不能l来读书。能读书她已经很知足了,照顾这个喜欢打人的弟弟她也愿意的。万可韵看着报名完就往回走的人,在人群中她看到一个十分漂亮的女孩子,穿着漂亮的裙子,书包背边上英俊严肃的男人提着,看向其他人的时候目光冷冽。目光看着拉着的女孩子的时候,像是冰川融化,笑得十分温柔。而边上的女人,自从弟弟生下来,家里就买了电视机,妈妈经常在电视里面找这个人的新闻来看,原来她在现实中比在电视上好看多了。此时正弯着腰给穿着漂亮裙子的女孩子说话,万可韵羡慕的看着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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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小榆二年级的时候,班上转来一个不会说话的插班生,而那个人成了她的新同桌。她羞怯地问他那笔画有点复杂的名字怎么念,他面无表情地为她标上了拼音mùzé。小榆想逗穆泽笑,就没有成功过。后来才知道,他的脸因为一场意外损伤了面神经,他是真的不会笑。成长中有很多次,她看他难过,情愿他痛快地哭出来,却只看到他红红的眼尾。穆泽的红眼尾真好看,关小榆一个忍不住,就给它们盖上了印。...
本文于29号入v,谢谢新老朋友支持丹穗是一个富商的小妾,干的是小妾的勾当,担的却是丫鬟的名头。眼瞅着富商病歪歪的没两年活头,富商一死,她不是被纨绔少爷玩弄,就是被遣散发卖。以她的样貌,没了庇护,总归会踏上一条风尘路,沦为一个被折磨的玩物。故而,趁着富商还能喘气,她像个没头的苍蝇,四处钻营寻找新的靠山。这日,府上新来了个护卫,听说是一个行走江湖的刀客。武艺高强能带她私奔居无定所不怕闲言碎语赚的银子不少能给她买户籍就他了,丹穗开始琢磨怎么拿下他。韩乙是个四海为家的刀客,亲故皆断,为人冷情,过的也随性,一贯是赚多花多,赚少花少。路过平江城时身上银钱已尽,他随便接了个价高的活计,给一个布商当护卫。却不料府中的男主人看中了他的武艺,他后院的小妾们却是相中了他的皮肉,一个个暗示要随他浪迹江湖他厌烦极了,尤其是还有个貌美的小娘子总是无时无刻的凑来看热闹,她自己都虎狼环饲了,好似还无知无觉。真是兔子笑狼掉进狐狸窝,呆子。~~~~~~~~~~~~下本开探花郎的极品二嫂,求收藏孟青是一个普通穿越者,胎穿到大雍朝,是江南苏州一家纸马店的二姑娘,生活无忧地过了十八年,她为自己择了一门有前途的婚事。然而在婚后的第二年,她生完孩子后做了个梦,梦里小叔子杜悯会在三年后高中探花,杜家一时风头无两,而她这个投资者却风评受害,成了探花郎的极品二嫂,受众人唾弃。在重农抑商的朝代,孟青身为商户女,为了改变社会地位,让儿孙有机会读书入仕,她撒饵投资,带着不薄的嫁妆嫁给崇文书院常得冠首的穷学子杜悯的二哥杜黎。大概是商人好利的本性使然,她若是做了十分,必然让人知道七分,她觉得这不过分,然而这却成了日后被鄙薄的把柄。其一表现在刻薄,给小叔子花二两银要嚷嚷得整个村都知道,让读书郎抬不起头。其二表现在急功好利,利用读书郎的名头给她娘家拉生意,让读书郎在同窗面前蒙羞其三骂她是搅家精,从她进门后,杜黎不听他老娘的话了,胳膊肘往外拐,一心向着他媳妇,还心偏向岳家。其四就严重了,梦里她蛮不讲理地要把她的孩子过继到小叔子名下!狗屁,她势利归势利,可也没势利到让儿女认叔做爹。孟青气醒了,听到丈夫让小叔子给孩子挑个好名字,她心里一喜,探花郎啊,这小子有本事,她投资对了!再想到梦里的场景,她差点气晕,上天大德,让她梦晓今后事,且让她看看谁在她背后捣鬼给她泼脏水。她可没为了钱在村里瞎嚷嚷,为娘家拉生意也是跟杜悯合作的,读书郎可没少分利钱!杜黎家穷,为了供养极善读书的三弟,年过二十婚事还没定下,他心里清楚,他的婚事也将是资助三弟读书的筹码。为了不让他们夫妻俩都成为家里的老牛,杜黎想尽办法暗中毁了两门将成的婚事。所以孟青故意做局撞上来的时候,他对她的目的心知肚明。杜黎认识孟青,孟家纸马店的二姑娘,口齿伶俐,长相讨喜,极善生意,是槐安街有名的带刺花,但她对他没印象。所以杜黎明白,孟青冲他笑不是图他俊俏的长相,她跟他一样,图的是他三弟日后博得的功名权势。不过他不在意,带刺的花落在他手上,扎的是他,疼的是他,他乐意,他愿意挨扎也心甘情愿地受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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