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六章
仇滦走了,小孩儿哥却出现了。
林悯听见脚步声,警惕转头,人就在他身后站着,见是他,林悯才放松了身体,他真怀疑这小孩儿是不是真的是狼崽子或者狗崽子,是不是能嗅到自己身上味儿,怎么随时都能悄没声息出现在自己身边。
掂了掂手里两块银锭,再把所有铜板又仔细地数了一遍,林悯过去将小孩儿哥一把拥住:“叔错了,以后再也不丢下你了,咱们一块儿上路吧,叔带你去江南,咱们再也不在这破地方了。”
小孩儿哥又将他推开,这回用的是双手,动作稍有慌乱。
而林悯才觉得他有点儿小孩儿样了,“哈哈哈”地坐在地上笑。
无能,窝囊,丢下小孩儿,心中多时天人缠斗所产生的郁闷烦躁都给他笑没了。
他笑了很久,好像真的有小孩儿在跟他玩,被逗得很开心。
虽然此位小孩儿平时走起路来如同一代宗师,说话做事老气横秋,惹得林悯时常都想管他叫哥,这会儿摸摸哥乱糟糟的鸡窝头:“生气啦?”
林悯没皮没脸,又一把扑上去抱住,拍拍:“叔错了好了吧,有好心人给我钱了,虽然我也不知道你们这边物价,但应该能撑一阵子,等出了这个鸟不拉屎的蜀州,叔路上想办法再弄点钱,咱爷俩应该能把将来的日子过好,叔养你,你给叔做个伴儿吧。”
小孩儿哥这回没把林悯推开,这是他最有耐性的一次,听完林悯说的话,还给反应了:“你确定?要我做伴儿?”
做出慈爱的老叔笑容,林悯笑道:“当然,跟我走吧,叔叔给你吃糖呦。”
他曾厚重绑缚浑身的绷带已没有了,笑起来,面前乱发覆面只露一双狼崽眼的小孩儿是能看见的。
小孩儿勾起盖脸的头发,渐渐为他露出一个天真无邪的笑容:“好,叔叔,我跟你走。”
刚才就在树后看了太久,他一直跟着这蠢货,围着林悯踱步,饶有兴致的样子。
林悯真挺高兴的,小时候,他老妈常骂他没眼色,大人打麻将他滚在地上要钱,家里来亲戚他光顾着玩,虽然后来长大懂事了,还是被他妈叫在嘴上教育,估计是骂他从小到大都看不清人对他使眼色,他不光看不清这些,还看不清人看他眼神是否有所图谋,笑骂:“干嘛老围着叔打转儿,咋的,你要玩丢手绢儿?”
小孩儿哥最终跟着林悯走了,成为林悯想要的伴儿。
一路走了多天,还没离开蜀州地界,这里死人多,蛇多匪多,就是商铺不多,白天人丁凋零,夜晚死城一座,人人闭户,叩门不开。
没有旅馆和客栈给他们住,也没有马车给他们租,马尸倒有,路有白骨,人兽不分,都为野狗乌鸦啃食。
林悯硬靠双腿撑了六天,还不如小孩儿哥,人家脸不红气不喘,爬山过河,男儿当自强,从小就强,脚上一个水泡也没有,两人之间说休息一下的永远是林悯。
买不到什么东西,小孩儿哥穿的还是草鞋,林悯也给仇滦给他的鞋里塞了许多干草,勉强穿着一双不合适的鞋赶路,身上仇滦的青色外衣早没了,如今穿的是一身白色棉布衣裳,浑身是尘,那青衣前日在路上看见一具新死女尸,实在于心不忍,脱下把女尸盖住了。
小孩儿哥对他态度好多了,跟他越走越亲近,相依为命,一口一个叔叔的叫,告诉他那女尸面貌秀美,死相春情含笑,应是合欢派新采补完的“春床”。
林悯一路遇见不少,男女都有,更想立刻离开此处,他一路只有晚上会在林中河边点火睡上一会,其余时间没有不在赶路的,吃也是黑面饼掰成块儿,他跟小孩儿哥一边走一边吃,也品尝过蜀州地界所有河水的滋味,有时手舀着正喝水,上游会漂下来一具腐烂的尸体,林悯忙就扯开围巾,趴在河边呕吐,日子简直苦不堪言。
眼睛干涩,浑身疲惫,林悯没照过镜子,觉得自己应该跟当年在网吧熬夜打英雄联盟的死样一模一样,一路所见,精神高度紧绷,人都快不正常了,觉得能保住小命就仗着他斗笠下是张细狗虚男脸,没人看得上,且从来财不露白,两人衣着贫穷,尘土满身,任谁看了,都是一对赶路逃难的穷父子。
夜已深了,林悯还在拉着小孩儿哥走,前面就是蜀州界碑了,出了这里,应该就安全了。
脚下已经开始渗血,走路很跛,摇摇晃晃,林悯那双皂靴脏极了,沙子有,泥有,草木也有,越能看到希望越着急,就像男子千米的最后十米,计时器马上要结束了。
本来夜里应该歇歇的,也不歇了,要出界碑时,听见女子之声在碑后呜咽。
“救命啊……救命……”婉转哀伤,哽咽颤抖:“有人吗……救命……”
林悯脚步稍顿,心脏狂跳,低头更加马不停蹄,手里攥着小孩儿哥被他扯的双脚乱跌。
此时很夜了,鸡狗都歇了,蜀州这地方,女人们在白天出门都会围着围巾,热得一头汗也不解下。
“救命啊……有没有人……”女子还在哭喊:“救救我……”
大姐,想害人就直说,你搞这个不必要的仪式感真的很荒谬!
心中这样想,脚下更加快步扯着小孩儿哥往前走,只作聋子。
“呵呵呵,郎君好生无情……”女子盯着快步远去的一高一矮两个身影,转哭为笑,笑声愈发尖利高亢,这样漆黑的夜里,闻者心惊:“哈哈哈……无情的人,可是要死的。”
林悯脑子发麻,双腿打颤,鸡皮疙瘩起了一身,汗毛都竖起来了,一阵冷风冲上脑后,涂着蔻丹苍如死尸的女人手从他脖后伸前来,将他一直低头赶路的头抬起,鼻尖甜腻欲呕,林悯大叫一声,疯狂向后乱打。
这女子却游鱼一样,任他怎么打也不着,反倒他自己挣掉脑上斗笠。
女子鬼魅一般在林悯周身飞来飞去地作弄他,林悯根本看不清,身形一顿将林悯扑倒,骑在他身子上方的女人面容俗媚艳丽,粉腻脂厚,血口微张,细长眼睛又痴又邪,用绣着合欢花的帕子温柔擦拭林悯满头冷汗,触着林悯时,林悯怕的肺都快喘破,慌张转过头去,女子却轻柔捧过他脸面,为他擦掉尘土,摸着他心口,泪滴了他满脸,痴情道:“郎君啊,你不要挣扎,小心草刃割伤你,石尖碰了你,见了你,我的心都要碎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盛矜的老师曾经看着她,满是遗憾地说如果我在十年前就教你开机甲,你的成就一定比现在大得多。盛矜的爱人也曾经在死前说盛矜,我多希望,你从来没有离开过繁星军校。连盛矜也常常想,如果她早些发现自己在机甲驾驶上的天赋,早早训练,结果是不是不一样?因为身体原因,盛矜曾经辗转到医疗兵系,后来又因为生病退学。现在她是唯一没有接受过正规培训,却能驾驶SSS级机甲的非军校生,也是唯一可以抗衡虫族的人。但是因为在医疗兵蹉跎浪费的十年,和她没有接受过正规训练的背景,抗击虫族的战役还是失败了。一睁眼,盛矜回到十年前。她正拿着推荐进入医疗兵系的分流结果,站在机甲兵系的大门前。老师医疗兵系的?你找谁?盛矜老师,我想开机甲。机甲兵系的老师???...
...
为了一千万奖金,祝凌参加了名为逐鹿的全息游戏,但非酋开局,初始身份喜提因羌国动乱而出逃的落难公主。天降大雨,后有追兵。她除了空空如也的玩家面板外,唯有一个只会逼逼赖赖的系统。祝凌天要亡她。好不容易完成了地狱难度的新手任务,开启了玩家论坛,祝凌却发现八千万报名三百多万取得参赛资格的玩家,如今竟只剩下不到百人。祝凌?硬核休闲(求生)游戏,果然名不虚传。为了能苟到最后,她果断捏造出并不存在的师门,披上并不存在的马甲—心怀天下寒门士子剑医双绝高冷大夫武艺高强潇洒刀客亦正亦邪美艳偃师披着马甲的皮,当着最新的剧情预告,刀得论坛里的玩家哭天喊地,恨不能与狗策划同归于尽。祝凌微微一笑,深藏功与名。剧情进展还没过半,参赛玩家就只剩不到十人。因死亡被踢出角逐的玩家们守着论坛,看着预告,为剧情中的新人物神魂颠倒—指挨个发疯,狞笑吃刀,并努力奋斗,致力于实现共同吃刀这一游戏指标。因此,当剧情解锁尾声,作为阵营核心的小公主带着玩家们喜爱的新人物,笑着向他们寻求帮助时,被迷得晕头转向的玩家们,愉快地将自己卖了出去。从此,羌国扶摇直上。祝凌横扫七国,成为天下共主,达成前无古人的绝世成就—万国衣冠拜冕旒。阅读说明1文中引用诗词等资料在作话中会详细标明出处。2女主金手指爽文,非正统权谋文,作者笔力有限,如果出现BUG,非常抱歉。3偏群像,有第四天灾元素,架空朝代,谢绝考据,请勿ky。...
郑平亚身为小说的主角,应该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美女看到都会倒贴,就算是强上的美女也会在事后爱上自己,复仇时正道中人也会倾力相助,敌人应该望风臣服… 这个,叫做主角威能,『鹰翔长空』的叶凌紫算有主角威能,郑平亚也…他也以为自己是主角,应该有主角威能,所以做任何事前都不加考虑,只要是我做的,全部都是对的!我看上的女人都该对自己倾心,我讨厌的家伙都会死的很惨,etc...
1985年,乔芷是十里八乡的村花,却顶着苦命娃的标签父母早逝,她带着四个弟妹,背着一屁股债,日子过得比酸菜还酸。村里人看着她,直咂嘴这么好的姑娘,怕是要便宜了那带俩娃的鳏夫!乔芷心里憋屈,可日子还得过。就在她愁得快要秃头时,怪事发生了她家那堵破墙,居然能穿越到2020年!一脚跨过去,乔芷惊呆了街上的广告写着100200元天?80年代她一年都赚不到60块!她一拍大腿机会来了!现代人不稀罕的野菜小龙虾,在老家人眼里是喂猪的,到了现代竟然成了香饽饽!乔芷二话不说,开始倒卖,每天赚得盆满钵满。更绝的是,现代人嫌弃的确良化纤衣服,在80年代时髦得不行。她带过来一卖,不仅被抢空,还有人大喊复古风,绝了!很快,乔芷家外债清了,弟妹穿上了新衣,全家搬进了城里。城里的潮流美食和服饰,居然都是她的手笔!村里人都懵了乔芷,这是玩魔术呢?站在现代街头,乔芷笑了。命运这堵墙,被她一脚踢开,未来,从此灿烂无比!...
闲来无事,再写本书,书名为灰淫,上篇是我与绝世美女的爱,下篇是小姨子主导的性爱,是一个故事,但由于上篇属于都市板块,下篇属于乱伦板块,只能分开了,与上一部小说一样,每章万字更新! 注本故事纯属意淫,因为精彩剧情折服想尝试者切勿模仿,珍惜眼前人最为重要。 特别注意看我的书千万别撸,保证你一波刚起,一波又落,直至落幕,遗憾入裤!等到完结收入手机当作言情小说来看刚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