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1章(第1页)

他是塞壬,是海洋的孩子。他心里默念着,甩动他银黑相间的鱼尾露出了水面。动静之间已然脱离了人类在海洋中的拘谨,全然像一尾鱼,像饱受海洋宠爱的精灵。

他爬上了岸,寻着唱诗班的歌声,向悬崖之上坐落在半山腰的小教堂走去,他躲在雪松之后,松枝上的冰晶点缀着他的面容,坠在他的眼睫之上。摄像头外的摄影师浑然忘我,双目死死盯着萧翎近乎魔魅,毫无瑕疵的面容,屏住了呼吸,不停地对萧翎做特写。

他是美神钟爱的宠儿。一旁紧张跟拍的余可钦此刻也失了神,所有人的目光几乎不由自主地落在了以落雪为裳,与雪松为伴的萧翎身上。他的身体并不是完美的,在欧美人的审美里,他有些瘦过头了,但这不影响他身上薄薄一层形状好看的肌肉赋予他那浓厚的生命力,也不影响他超越了性别,模糊了国界的美感。

他不止是海洋的宠儿,他一定是造物主的宠儿。被发现后,人类不由自主地靠近他,说不清是为了捉住魔物,还是为了能靠这美艳的怪物近一点。

他跃入海中。这是极为危险的一幕,分成了好几个镜头。萧翎每一次都全力以赴,几乎没有让导演重复拍摄。海面吞噬了塞壬和他那闪烁着银光的鱼尾,雪沫纷纷扬扬,人们站在悬崖之上探头去看泛着白色泡沫的漆黑海域,听到了来自悬崖底部的飘渺歌声。

“光所及之处,

是主的圣所,赞美主,赞美玛丽亚,

赐予光,赐予欢乐,

赐予我们爱的力量。

我想去那光所及处——”

零零散散的词句,是唱诗班的圣歌拼接而成,却远比圣歌更具诱惑力,带着一丝丝沙哑和海水的低吟,惹得人群面露向往……

卡!

导演突然喊道,站起来手舞足蹈,大声用母语喊了几句“完美!完美!哦上帝啊,这简直比我想象的还要完美!”

说完,他一把抱住了被拉上岸,还来不及脱掉鱼尾的萧翎。剧组其他工作人员也纷纷围上来,拥抱了萧翎。导演激动地说:

“天呐,翎,我没想到你的歌声这么好听!我一直以为你只是一个演员!你刚提出要在结尾加一段歌声的时候,我是不当回事的,若不是看在你哥的面子上!咳咳——”

导演自知失言,连忙糊弄过去,大力拍打着萧翎的肩膀,连说几个“太棒了,太完美了!”而后便冲去导演鹏。

余可钦心疼坏了,带着萧翎去酒店泡了热水澡回温,好好吃了一顿当地特色的海鲜大餐和鱼子酱。

这座边境上的海岛曾经属于e国煊赫一时的家族,在家族覆灭后,这篇城堡和海滩上的奇景被转卖给了e国的财阀,这财阀的继承人齐韵川在同一所学校就读,参加了同一个蓝血俱乐部。这次拍摄的场地也是齐韵川找的,因而整个拍摄团队面对萧翎这个国际知名度几乎没有的小c国演员也十分专业,没有一点儿歧视和慢待,甚至愿意采纳萧翎的建议。

萧翎身体素质再好,第二天也有点发热。他为了实现好的效果,在海水中泡了太久,到了第三日才做剧组的转机回到京城。刚下飞机,他就在机场看到了一个抱着小狗的熟悉身影。

“翎翎,你怎么才回来呀。”

林怀羽抱着昏昏欲睡的小黑狗,带着黑色的帽子和口罩,全副武装。他怀里的小狗甚至都带着他的墨镜,隐藏身份。

萧翎绷不住表情,笑了出来。从林怀羽怀里接过小狗knight,亲了亲小狗的额头,说道:

“你怎么把他也带过来了?”

小狗在剧组拍摄时就已经被接出院了,是林怀羽和萧翎一起去接的小狗。萧翎要回京工作,京里的房子也没有着落,又担心小狗不适应舟车劳顿,便将小狗留在西北,让继续拍戏的林怀羽养着。

没想到林怀羽拍完戏份,把小狗带到这里来了。小狗闻到萧翎的味道,嘤嘤叫着甩起了小尾巴,直往萧翎身上扑,把脸上带来装酷的墨镜都甩到一边。萧翎忍不住对小狗亲了又亲,看着林怀羽和小狗一样湿漉漉的眼睛,实在无法责怪这一大一小,只能保住小狗,说道:

“回家吧。我的房子被银行还回来了,今晚我们回家吃吧。明天我要去医院陪我哥了。”

“呜汪!嘤!”

小狗knight兴奋地叫着,萧翎连忙抚摸过分兴奋的小狗,可这已经引来许多人的目光了。机场的行人大多神色匆匆,但knight可爱的模样,和两位遮着脸的长腿帅哥组合在一起,还是十足吸睛的。许多小姑娘偷偷掏出了手机,却又碍于没有主人的许可不好意思拍摄人家的宠物。

可就在这时,有个不确定的声音响起:“萧翎?”

林怀羽听闻,反射性地就张开手臂护住萧翎。余可钦对他这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举动翻了个巨大的白眼,对萧翎低声说:“行李你别管了,我回头快递到你家。跑吧。”

一声令下,萧翎和林怀羽大步向出口跑去,被萧翎抱在怀里的小黑狗knight发出一阵嗷呜,林怀羽握住萧翎的没抱住小狗的手,发出一阵朗笑,飞快带他冲出了机场,冲进了等待在机场外的商务车里。

商务车里是林怀羽的助理,也是他妈妈林女士给他配的保镖杰西。杰西中文不太好,来了国外比较沉默寡言,开车带他们到了萧翎的住所。

热搜果不其然又爆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病弱小美人陷入无限修罗场

病弱小美人陷入无限修罗场

林招云长得很清纯,性格也很软,他倒霉地被投放到惊悚世界里。你必须在一堆可怕变态的boss围绕中做任务,积分数量达到了才能通关。这些boss一个个都是可怕的恶魔!离他们远一点!系统恶魔低语。林招云吓得小脸发白,用力点头我明白了!一开始的林招云笨拙胆小,被弹幕喷成上分婊,只有脸的废物。追击时刻,俊美的男人堵住漂亮的小可爱,他拿着凶器步伐缓慢,带着嗜血的目光将林招云逼入死角。弹幕嘲讽完了,主播没了!只有脸的废物!我赌他活不过今晚!林招云被死死地捂着嘴巴,眼角发红,求救声全被堵回嗓子里,只能发出呜呜呜的声音。BOSS一脸亢奋,拢住瑟瑟发抖的少年。林招云闭上眼迎接死亡耳边却传来低沉的嗓音。其实,第一次见到你,我就发现我爱上你了。这是我第一次告白。你全身上下都符合我对爱人的幻象。啊?弹幕黑子???林招云抬头惶然,尬得手指耷拉在大腿上绞着衣摆,无处安放。笑死,主播被震惊到,表示第一次见这种神奇物种。又是一个任务时刻,林招云惊慌把偷到手的任务品放入裤子口袋,boss突然出现。林招云吓得打颤以为被发现了。新boss冷笑,对林招云疾言厉色脏死了!离我远点!是不是觉得所有人都会被你的脸迷惑?弹幕黑子泪目有正常boss了!主播必死!谁知道几天后你给我过来!你穿着大短裤一双白腿乱晃给谁看,勾引谁呢!?林招云看着自己快到膝盖的大短裤?黑弹幕弹幕里的粉丝一开始还喜闻乐见。芜湖!真的是防不胜防(请再来多一点!这副本剧情变得好!奇!怪!我我喜欢!打起来打起来!但是后来别钓了,別钓了!太多了!孩子营养跟不上!(切丝疯批强势攻x万人迷病美人天然娇钓受)阅读理解直掰弯,1v1,互初,有亲密接触的都是攻的切片影分身,最后灵魂会融合。一点点恐怖,放飞自我作,逻辑不硬核。坏蛋得不到咱们的小可爱)...

妾奔

妾奔

本文于29号入v,谢谢新老朋友支持丹穗是一个富商的小妾,干的是小妾的勾当,担的却是丫鬟的名头。眼瞅着富商病歪歪的没两年活头,富商一死,她不是被纨绔少爷玩弄,就是被遣散发卖。以她的样貌,没了庇护,总归会踏上一条风尘路,沦为一个被折磨的玩物。故而,趁着富商还能喘气,她像个没头的苍蝇,四处钻营寻找新的靠山。这日,府上新来了个护卫,听说是一个行走江湖的刀客。武艺高强能带她私奔居无定所不怕闲言碎语赚的银子不少能给她买户籍就他了,丹穗开始琢磨怎么拿下他。韩乙是个四海为家的刀客,亲故皆断,为人冷情,过的也随性,一贯是赚多花多,赚少花少。路过平江城时身上银钱已尽,他随便接了个价高的活计,给一个布商当护卫。却不料府中的男主人看中了他的武艺,他后院的小妾们却是相中了他的皮肉,一个个暗示要随他浪迹江湖他厌烦极了,尤其是还有个貌美的小娘子总是无时无刻的凑来看热闹,她自己都虎狼环饲了,好似还无知无觉。真是兔子笑狼掉进狐狸窝,呆子。~~~~~~~~~~~~下本开探花郎的极品二嫂,求收藏孟青是一个普通穿越者,胎穿到大雍朝,是江南苏州一家纸马店的二姑娘,生活无忧地过了十八年,她为自己择了一门有前途的婚事。然而在婚后的第二年,她生完孩子后做了个梦,梦里小叔子杜悯会在三年后高中探花,杜家一时风头无两,而她这个投资者却风评受害,成了探花郎的极品二嫂,受众人唾弃。在重农抑商的朝代,孟青身为商户女,为了改变社会地位,让儿孙有机会读书入仕,她撒饵投资,带着不薄的嫁妆嫁给崇文书院常得冠首的穷学子杜悯的二哥杜黎。大概是商人好利的本性使然,她若是做了十分,必然让人知道七分,她觉得这不过分,然而这却成了日后被鄙薄的把柄。其一表现在刻薄,给小叔子花二两银要嚷嚷得整个村都知道,让读书郎抬不起头。其二表现在急功好利,利用读书郎的名头给她娘家拉生意,让读书郎在同窗面前蒙羞其三骂她是搅家精,从她进门后,杜黎不听他老娘的话了,胳膊肘往外拐,一心向着他媳妇,还心偏向岳家。其四就严重了,梦里她蛮不讲理地要把她的孩子过继到小叔子名下!狗屁,她势利归势利,可也没势利到让儿女认叔做爹。孟青气醒了,听到丈夫让小叔子给孩子挑个好名字,她心里一喜,探花郎啊,这小子有本事,她投资对了!再想到梦里的场景,她差点气晕,上天大德,让她梦晓今后事,且让她看看谁在她背后捣鬼给她泼脏水。她可没为了钱在村里瞎嚷嚷,为娘家拉生意也是跟杜悯合作的,读书郎可没少分利钱!杜黎家穷,为了供养极善读书的三弟,年过二十婚事还没定下,他心里清楚,他的婚事也将是资助三弟读书的筹码。为了不让他们夫妻俩都成为家里的老牛,杜黎想尽办法暗中毁了两门将成的婚事。所以孟青故意做局撞上来的时候,他对她的目的心知肚明。杜黎认识孟青,孟家纸马店的二姑娘,口齿伶俐,长相讨喜,极善生意,是槐安街有名的带刺花,但她对他没印象。所以杜黎明白,孟青冲他笑不是图他俊俏的长相,她跟他一样,图的是他三弟日后博得的功名权势。不过他不在意,带刺的花落在他手上,扎的是他,疼的是他,他乐意,他愿意挨扎也心甘情愿地受疼。...

[综英美]他是黄毛

[综英美]他是黄毛

完结又名路人男主的阴暗爬行日志简介他是路人黄毛,我也是路人黄毛,都是黄毛,搞了红罗宾的为什么不能是我呢?如果穿越到过去的美国,你想做些什么?你或许想重仓苹果股票,成为每一次世界杯决赛的赌狗,在2019年前去参观一次巴黎圣母院诸如此类。如果不是出生点叫做哥谭。好,现在你出生了,是个黄毛,不是女性,亲生父母双全且不从事非法工作,落地哥谭。是个黄毛路人呢。没有黑发蓝眼在哥谭成为主角团的可能性大为减小,但是父母的生存概率增加又弥补了这点不足。没有苹果谷歌特斯拉股票给你给你躺赢这点让你失去了暴富机会,哥谭的生存大逃杀又增加了你贫穷的概率。很好,你有稳定的哥谭路人精神状态安稳生活。在老师变成沃尔玛购物袋,同学勇闯精神病院就是为了和朋友一起玩,市长心花怒放,总统脑洞大开后,你的精神状态更哥谭了。黄毛怎么啦!黄毛也能有作为!在哥谭,不也是有钟王,疯帽子之类的代表人物吗!靠北,有个能进一线反派团的男性黄毛吗!哼!黄毛还能和红罗宾出柜让粉丝破大防呢!黄毛路人嗯?为什么不能是你呢?汤姆鲁斯特提姆德雷克,黄毛攻义警受。...

空

有一天,黄煜问你会不会觉得痛苦,跟我这样一个人。秦岭清会黄煜眼神里尽是落寞。只听他道看着你每天都在折磨自己,我很痛苦。内容标签都市天作之合婚恋励志暖男其它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