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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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互相了解有多困难(第1页)

我是萧远。那个和我同名的混蛋大作家叫我包子,我讨厌这个外号却无力反驳,甚至连自己也觉得这个外号莫名的有点符合我的性格。

我是这样的人,凡事不争不抢,对别人温和有礼,但是总觉得没有得到自己应得的尊重,还每次劝告自己不要太在意,可能是我误会了别人的意思。

所以即使萧远非常混账地说,我对她的关心只是出于对强者的崇拜,是我自已以此来自我感动之后,我还是反思了一下自己,觉得她说的不是一点道理也没有。

的确是因为她我才能顺利发表我那篇糟糕的小说,也的确是因为她我才能协调做好杂志采访没有出差错。但是我不认为我的动机有问题,因为不管是发小说,还是完成采访,我的的确确是为了她。前者是为了让她找个理由好好活下来,后者是为了让她写作名誉不要真的被破坏。

我一方面是因为崇拜她所以愿意为她做这些事,另一方面也是真的关心她,希望她可以好好地,认认真真地活下去。她还没有实现愿望,成为严肃文学作家,尽管她觉得这几乎遥远得不可能,但是我完全不这么看。因为她是我认识最勤奋最勇敢也最会为了目标努力前进的人。既然她可以写畅销书广受欢迎,又为什么不能成为现代文学顶峰的那一小撮人中的一个呢?

不过这些我是不会告诉她的,而且我也绝对不会在这次吵架后先去联系她,崇拜她和一切以她为中心是两回事。明明是她的错,明明是她误会了我的动机还恶语伤人,所以先道歉的人一定是她才可以。

虽然我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摄影师,没有名气也没什么才能,但是我仍坚定地相信谁的错应该谁先认。

只不过我等了两个月,萧远还是没有联系我,连一条微信都没有,好像这个一直在我耳边叽叽喳喳不停闹来闹去的人,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不得不说我还是有一点失落的。可能我对她真的没那么重要,或者她的自尊心已经重要到一种偏执的程度。

萧远是不会道歉的,无论是谁的错,她总觉得自己是在理的那一方。

而我不能接受,许许多多的人都不能接受。所以很多人因为她的光芒耀眼来到她身边,也因为她刺目的骄傲而离去。

她站在冰冷的一个点,周围是空旷的冰原。

她只接受她自己。

而我现在,在假扮萧远这件事上越来越顺手了。

她的生活是有规律的。每天雷打不动写四个小时的稿子,即使一个字未写完也不做其他的事。她起床很晚,所以写稿的四个小时几乎都是在下午。写完稿子之后去健身一个小时,游泳半个小时,然后让厨师做了饭送上来。

她喜欢吃中餐,几乎是狂热地热爱一切牛肉制品,而且很喜欢正当令的一些食材,比如云南蘑菇最新鲜的时候她会让厨师亲自去云南买一行李箱的见手青、鸡枞、松茸,配上云南的辣椒炒一下就非常鲜美,清脆的见手青与米饭相配就可以吃上两碗白米饭。

她喜欢咖啡,最喜欢拿铁,家里有手冲咖啡的全套用具,写作没有灵感的时候会自己磨咖啡豆冲一杯咖啡。

她讨厌写作的时候有人来打搅她,所以写作的时候会在房门挂上“勿入”的牌子,只要挂了牌子,房间里是绝对的静悄悄,没有人会在这个时候冒死打扰她。

她也拍照,别墅里有一间暗房,偏爱全画幅的佳能相机,几套镜头也都有。她的书房里有全套寇德卡的相册。

最夸张的是她的书房,红木的书架上摆了一整套的诺顿英国文学美国文学里面所有的书。她也看中国近现代文学,偏爱余华比莫言更多。《许三观卖血记》大概翻看了很多遍,书都有些散架。

她的衣帽间有各种我看不懂的牌子的衣服和鞋子,但是她很少有裙子,更偏爱运动装。

看得出来,她过得富足但不奢侈,必备的东西她都有,但是不是用物质来填满空虚内心的类型。她的品味很好,看得出来有多年自我要求锻炼出来的简洁审美观。

我喜欢她的大床,有纯色的床单和松软的橡胶枕。她无疑对任何近身的物件要求品质。躺在上面很舒适,所以自从我变成她之后很少睡得不好。

扮做她必须习惯别人有些小心翼翼的态度,并且需要在不重要的细枝末节花费更多的时间精力。最开始很不习惯别人跟她说话都好像很有压力的样子,渐渐熟悉了之后觉得这样好像的确能节省时间。像她这样效率第一位的人当然会选择这样的处事哲学。我一点也不意外。但是有时候真的好奇,她只有自己一个人,真的一点都不觉得冷吗?

可惜我没办法自己去问她了。

两个月,推脱约稿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她的专栏被我开了天窗。对外我只说我正在用全部精力写下一本小说,因为有上一次短篇小说的事故,所以我的经纪人李谦没有再说什么,只是说让我好好休息,小说的事情不着急。

我其实不着急小说的事,我只是偶尔在想,她把自己关在这个设计感十足的现代别墅里面,每天规律生活,没有

;什么朋友也没有家人在身边,她最大块的时间精力全都是放在写作上面,所以她的成功几乎无法避免,但她也除了成功一无所有。

是她选择了这样的生活,还是不得不这样生活?我想不出答案。

有一天天李谦找到我,说有一位导演想把《云泥》影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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