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似乎看出了凌枭忧虑,凌云天一脸严肃的叮嘱道:
“枭儿,修炼一途,儿女私情是大忌,你二人虽然有婚约在身,但在神子之战面前,皆不可顾及这些,懂了吗?”
“不日,我便亲自带人与你一同前往姜国古家,移植至尊骨,退婚古星璃!”
“毕竟,至尊骨被挖之后,她也沦为一个废人,这婚约,只会拖累你的后腿!”
……
退婚?挖骨?
想到自己恰好是重瞳,凌枭一惊,我草,老子难不成拿的是反派剧本?
作为十年老书虫,凌枭又怎会不知道那些玄幻小说的狗血套路。
自己若是夺了这未婚妻的至尊骨还退婚,怕不是下一步对方就该喊出那句莫欺少年穷了。
这熟悉的剧情凌枭不敢赌啊,毕竟这里可是弱肉强食的玄幻世界。
这至尊骨要是挖了,对方很可能会因祸得福再长出一块更强大的神骨。
到时候回头算起帐来,自己十个脑袋都保不住啊。
不行!坚决不行!
没错!凌枭本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十八年前来到这个世界,成为边陲小城一个小家族的子弟。
因出生时天生重瞳,伴有异象,被当时的凌天圣地收为弟子。
十八年来,凌枭展现出乎常人的修炼天赋,在两年前被立为圣子。
而圣地为了神子之战,也是倾尽所有培养凌枭。
……
想到这里,凌枭没有丝毫犹豫,一口便拒绝了:“还望师尊恕罪,这至尊骨,我是不会要的!”
“什么?”
此言一出,所有人顿时大吃一惊。
“你不要?为什么?”凌云天一脸不解。
“不为什么!就凭她是我的未婚妻!”
凌枭一脸坚定的说道。
但内心却已经有了自己的打算,至尊骨强加于身,最多提升自己一些实力。
但若是不退婚,好生培养未婚妻,古星璃以后很可能就是妥妥的天命主角啊。
一边是给自己找个天命之子当敌人,一边是吃软饭抱未婚妻大腿。
孰轻孰重,凌枭心里还是分得清楚的。
“妇人之仁啊!”
十八长老恨铁不成钢的训斥道。
“圣子三思啊!那至尊骨在你体内,可比那女娃体内作用大太多了!”
“就是,有此至尊骨,神子之战你必胜,关键时刻,你可千万不能优柔寡断,心慈手软啊!”
“没错,我们到时候给那个女娃一些补偿就行了,这天武大陆,就是这般残酷,弱肉强食,现在关于至尊骨的消息还没传出去,到时候就算你不移植,其他势力也会将她掳走,强行移植的!”
……
“谁敢!”
凌枭大喝一声,怒气横生。
“她是我凌枭的未婚妻,谁敢动她,就是与我为敌!”
宗主一怒,伏尸百万,圣子一怒,血溅千里!
凌枭不是在开玩笑,纵然十八长老实力强大,但面对凌枭圣子之姿的威压,全都沉默不语低下了头。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林招云长得很清纯,性格也很软,他倒霉地被投放到惊悚世界里。你必须在一堆可怕变态的boss围绕中做任务,积分数量达到了才能通关。这些boss一个个都是可怕的恶魔!离他们远一点!系统恶魔低语。林招云吓得小脸发白,用力点头我明白了!一开始的林招云笨拙胆小,被弹幕喷成上分婊,只有脸的废物。追击时刻,俊美的男人堵住漂亮的小可爱,他拿着凶器步伐缓慢,带着嗜血的目光将林招云逼入死角。弹幕嘲讽完了,主播没了!只有脸的废物!我赌他活不过今晚!林招云被死死地捂着嘴巴,眼角发红,求救声全被堵回嗓子里,只能发出呜呜呜的声音。BOSS一脸亢奋,拢住瑟瑟发抖的少年。林招云闭上眼迎接死亡耳边却传来低沉的嗓音。其实,第一次见到你,我就发现我爱上你了。这是我第一次告白。你全身上下都符合我对爱人的幻象。啊?弹幕黑子???林招云抬头惶然,尬得手指耷拉在大腿上绞着衣摆,无处安放。笑死,主播被震惊到,表示第一次见这种神奇物种。又是一个任务时刻,林招云惊慌把偷到手的任务品放入裤子口袋,boss突然出现。林招云吓得打颤以为被发现了。新boss冷笑,对林招云疾言厉色脏死了!离我远点!是不是觉得所有人都会被你的脸迷惑?弹幕黑子泪目有正常boss了!主播必死!谁知道几天后你给我过来!你穿着大短裤一双白腿乱晃给谁看,勾引谁呢!?林招云看着自己快到膝盖的大短裤?黑弹幕弹幕里的粉丝一开始还喜闻乐见。芜湖!真的是防不胜防(请再来多一点!这副本剧情变得好!奇!怪!我我喜欢!打起来打起来!但是后来别钓了,別钓了!太多了!孩子营养跟不上!(切丝疯批强势攻x万人迷病美人天然娇钓受)阅读理解直掰弯,1v1,互初,有亲密接触的都是攻的切片影分身,最后灵魂会融合。一点点恐怖,放飞自我作,逻辑不硬核。坏蛋得不到咱们的小可爱)...
本文于29号入v,谢谢新老朋友支持丹穗是一个富商的小妾,干的是小妾的勾当,担的却是丫鬟的名头。眼瞅着富商病歪歪的没两年活头,富商一死,她不是被纨绔少爷玩弄,就是被遣散发卖。以她的样貌,没了庇护,总归会踏上一条风尘路,沦为一个被折磨的玩物。故而,趁着富商还能喘气,她像个没头的苍蝇,四处钻营寻找新的靠山。这日,府上新来了个护卫,听说是一个行走江湖的刀客。武艺高强能带她私奔居无定所不怕闲言碎语赚的银子不少能给她买户籍就他了,丹穗开始琢磨怎么拿下他。韩乙是个四海为家的刀客,亲故皆断,为人冷情,过的也随性,一贯是赚多花多,赚少花少。路过平江城时身上银钱已尽,他随便接了个价高的活计,给一个布商当护卫。却不料府中的男主人看中了他的武艺,他后院的小妾们却是相中了他的皮肉,一个个暗示要随他浪迹江湖他厌烦极了,尤其是还有个貌美的小娘子总是无时无刻的凑来看热闹,她自己都虎狼环饲了,好似还无知无觉。真是兔子笑狼掉进狐狸窝,呆子。~~~~~~~~~~~~下本开探花郎的极品二嫂,求收藏孟青是一个普通穿越者,胎穿到大雍朝,是江南苏州一家纸马店的二姑娘,生活无忧地过了十八年,她为自己择了一门有前途的婚事。然而在婚后的第二年,她生完孩子后做了个梦,梦里小叔子杜悯会在三年后高中探花,杜家一时风头无两,而她这个投资者却风评受害,成了探花郎的极品二嫂,受众人唾弃。在重农抑商的朝代,孟青身为商户女,为了改变社会地位,让儿孙有机会读书入仕,她撒饵投资,带着不薄的嫁妆嫁给崇文书院常得冠首的穷学子杜悯的二哥杜黎。大概是商人好利的本性使然,她若是做了十分,必然让人知道七分,她觉得这不过分,然而这却成了日后被鄙薄的把柄。其一表现在刻薄,给小叔子花二两银要嚷嚷得整个村都知道,让读书郎抬不起头。其二表现在急功好利,利用读书郎的名头给她娘家拉生意,让读书郎在同窗面前蒙羞其三骂她是搅家精,从她进门后,杜黎不听他老娘的话了,胳膊肘往外拐,一心向着他媳妇,还心偏向岳家。其四就严重了,梦里她蛮不讲理地要把她的孩子过继到小叔子名下!狗屁,她势利归势利,可也没势利到让儿女认叔做爹。孟青气醒了,听到丈夫让小叔子给孩子挑个好名字,她心里一喜,探花郎啊,这小子有本事,她投资对了!再想到梦里的场景,她差点气晕,上天大德,让她梦晓今后事,且让她看看谁在她背后捣鬼给她泼脏水。她可没为了钱在村里瞎嚷嚷,为娘家拉生意也是跟杜悯合作的,读书郎可没少分利钱!杜黎家穷,为了供养极善读书的三弟,年过二十婚事还没定下,他心里清楚,他的婚事也将是资助三弟读书的筹码。为了不让他们夫妻俩都成为家里的老牛,杜黎想尽办法暗中毁了两门将成的婚事。所以孟青故意做局撞上来的时候,他对她的目的心知肚明。杜黎认识孟青,孟家纸马店的二姑娘,口齿伶俐,长相讨喜,极善生意,是槐安街有名的带刺花,但她对他没印象。所以杜黎明白,孟青冲他笑不是图他俊俏的长相,她跟他一样,图的是他三弟日后博得的功名权势。不过他不在意,带刺的花落在他手上,扎的是他,疼的是他,他乐意,他愿意挨扎也心甘情愿地受疼。...
完结又名路人男主的阴暗爬行日志简介他是路人黄毛,我也是路人黄毛,都是黄毛,搞了红罗宾的为什么不能是我呢?如果穿越到过去的美国,你想做些什么?你或许想重仓苹果股票,成为每一次世界杯决赛的赌狗,在2019年前去参观一次巴黎圣母院诸如此类。如果不是出生点叫做哥谭。好,现在你出生了,是个黄毛,不是女性,亲生父母双全且不从事非法工作,落地哥谭。是个黄毛路人呢。没有黑发蓝眼在哥谭成为主角团的可能性大为减小,但是父母的生存概率增加又弥补了这点不足。没有苹果谷歌特斯拉股票给你给你躺赢这点让你失去了暴富机会,哥谭的生存大逃杀又增加了你贫穷的概率。很好,你有稳定的哥谭路人精神状态安稳生活。在老师变成沃尔玛购物袋,同学勇闯精神病院就是为了和朋友一起玩,市长心花怒放,总统脑洞大开后,你的精神状态更哥谭了。黄毛怎么啦!黄毛也能有作为!在哥谭,不也是有钟王,疯帽子之类的代表人物吗!靠北,有个能进一线反派团的男性黄毛吗!哼!黄毛还能和红罗宾出柜让粉丝破大防呢!黄毛路人嗯?为什么不能是你呢?汤姆鲁斯特提姆德雷克,黄毛攻义警受。...
有一天,黄煜问你会不会觉得痛苦,跟我这样一个人。秦岭清会黄煜眼神里尽是落寞。只听他道看着你每天都在折磨自己,我很痛苦。内容标签都市天作之合婚恋励志暖男其它救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