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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到有人在靠近,谢元秀摸着木盒子,梳妆台上的木盒子瞬间消失,连同里面的金条和银票。谢元秀关上抽屉,站起身,看向门外。一个有些粗壮的绿衣丫鬟捧着一个托盘进来。丫鬟看到谢元秀,立刻加快了步伐,小跑着进来,一边跑一边急道:≈小姐,您怎么就起来了?您还伤着呢,快到床上躺着。≈这是原主的贴身丫鬟之一,叫彩月,是原主小时候从外面捡回来的乞丐,一个无父无母无亲人的孤儿。原主身边有两个贴身丫鬟,一个叫彩云,一个叫彩月。彩云是刘氏给她的,在原主的身份被揭穿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为自己寻找出路了,经常不在原主身边。而彩月则是如同往常一样,对原主尽心尽力。彩月虽然是贴身丫鬟,但是却没有什么心眼,而且力气极大,吃得也多,跟原主身边的其她丫鬟相处地并不好。而彩月的心里眼里也都只有原主这个主人。刚才她不在房间里就是给原主熬药去了。都不用等谢元秀反应,彩月就一把拉住她,将她扶回床上。紧跟着就递上一碗黑乎乎的汤药。≈小姐,快喝药,喝了药你的伤就好了。≈谢元秀:≈……≈她这是把她当三岁小孩哄还是当这是神药了?还喝了药就好。药婉就在她面前,她还没喝下去就闻到了苦涩的味道。谢元秀内心是拒绝的,她看向彩月,真诚地说道:≈彩月呀,我能不能不喝这药?≈≈不能。≈彩月坚持道。一双圆熘熘的乌黑的眼睛定定地看着谢元秀,大有一副她不乖乖喝药她就要强制灌下去的趋势。从原主的记忆里,谢元秀知道,原主从小也是十分害怕喝药。每次病了需要喝药的时候都要撒娇耍赖一阵,然后在彩月的强势监督下不得不喝下苦兮兮的汤药。彩月本以为这次也一样,自己还要再坚持一下的。谁知道一眨眼,自家主子就接过药碗,一咕噜喝下去了。惊得彩月瞬间瞪大了双眼。≈小姐,您……≈彩月惊讶地说不出话来。这还是她那个害怕喝药的主子吗?虽然知道彩月是个憨憨不聪明,但到底是从小在身边伺候的,担心她出自己与原主的不同来,就先出击,脸上露出一个苦笑,≈彩月呀,你家小姐如今已经不是乐安侯府的嫡女了,只是一个乡下的村姑,可没有资格再任性了。≈不过那碗黑乎乎的汤药,她没有真的喝进肚子里。她上辈子从出生起就没喝过汤剂的中药,可承受不住那种苦味。更何况,她的伤已经全好了,根本不需要喝这多余的药。她不过是做做样子,在药入口之前就收入了玉镯空间里面。≈还有,我明天就要离开侯府了,你呢,有什么打算?≈谢元秀问道。她能感受到彩月的忠心,而且因为精神力的存在,她的感受不会出错。做为原主的忠心丫鬟,而且跟大家的关系不近亲,彩月也不是个圆滑会钻营的人,如果要留在侯府的话,日子应该不会好过。所以其实谢元秀是想要把她一起带走的。只要她不生出背叛之心,她能保证她下半辈子的无忧的生活。而且她也不怕她发现自己与原主的不同。因为通过原主的记忆,她发现彩月这人简直是忠心过头了,无论原主说什么她都相信,而且坚信不疑。果然,都不用谢元秀开口劝她,她自己就做了跟她走的决定。≈小姐,我要跟您走!您别丢下我!≈说着,生怕谢元秀不要她,她甚至还哭上了,≈您去哪里我就去哪里,我这辈子都伺候您。≈谢元秀上辈子家里也是有佣人保姆的,但那些都是雇佣关系,只是为主家提供服务而已。像彩月这样忠心的丫鬟,她还是第一次见。她内心的震动十分大。谢元秀抽出一方手帕,抬手给她擦了擦眼泪,≈我没说要丢下你,快把眼泪擦了,再哭就不漂亮了。≈≈真的?您要带我一起走?≈彩月大喜,似乎是不敢置信,再次确认道。≈真的。≈≈小姐我自己来≈彩月十分高兴,接过她的手帕,≈太好了!只要能让我跟着小姐您,就是丑点我也愿意。≈≈真是个傻丫头!≈谢元秀点了点她的额头,笑着道。说起来,彩月如今也不过十五岁,虽然比原身大了一岁,但她的实际年龄可要比彩月大了不少。对于她来说,彩月可不就是个小丫头。得到谢元秀的保证,彩月可算是放心了,见谢元秀喝完了药,她道:≈那小姐您快躺下休息,我这就去收拾东西,明天咱们就走。≈她虽然憨傻,但是府里的人对自家主子的态度她还是十分清楚的。比起在府里被人轻贱,她可是巴不得自家主子离开呢。至于离开府里后要怎么生活,这个问题彩月倒是没想过。所以这会儿她可是十分积极地去收拾东西。谢元秀连忙叮嘱她,≈就收拾几套换洗的衣服就可以了。≈其实原主的衣服,都是华丽的款式,若是她真的选择在乡下生活,那是十分不合适的。她还准备以后找机会去做几身普通人穿的衣服来着。≈啊?≈彩月眨了眨眼睛,≈小姐,就这么简单吗?那些都是您喜欢的衣服呀?还有那些配件首饰,那么多呢?≈≈那些都是府里的,咱们不要了。≈谢元秀道,≈怎么?不舍得了?怕跟了小姐我会让你吃苦?≈≈当然不怕!大不了我赚钱养小姐您。≈彩月拍了拍胸脯道。谢元秀都要被她逗乐了。她一个憨丫头要怎么赚钱养她?≈好了,听你家小姐的没错。而且你家小姐跟你保证,只要小姐我有一口饭吃,就不会少了你的。≈那些明面的东西她不会拿的,谁知道拿了之后会不会被宁元君这个正牌千金揭穿奚落。更何况,原主的小金库她已经收好了,那可是一笔不小的存款,都够这个朝代一户普通人家几辈子的积蓄了。而且那小金库只有原主一个人知道,就连刘氏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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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