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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灵魂跟身体正在融合,谢元秀确实有些累了,吩咐了彩月侯,就睡了过去。她再次醒过来的时候是被吵醒的。似乎有人想要闯进她的房间,而彩月正在外面拦着。谢元秀看了看空间里面的时间,发现她睡了还不到两个小时。但比起睡前,精神要好,而且整个身体都轻盈了,再也没有那种沉重的感觉。谢元秀伸了个懒腰,从床上起来。快速进了空间洗漱完毕,谢元秀再次出现在屋里,屋外的争吵还在继续。≈彩月,外面是谁在吵闹?≈谢元秀一边往外走一边问道。还不等彩月回答,谢元秀就听到了一个男人的声音,≈元秀,是我。≈谢元秀打开门,就看到了门外的年轻男子,他身后跟着一个随从,还有宁元君和她的丫鬟。≈严世子,你怎么在这里?≈谢元秀问。这名年轻的男子正是镇国公府的世子严玉堂。因为曾经两人是未婚夫妻,所以私底下见过很多次,但严玉堂都没有哪次像现在这般,想要往她闺房里面闯的。看到谢元秀,彩月就看到了靠山,小嘴叭叭地将缘由说了出来,≈小姐,严世子是来找您的,我都说了您在休息了,他还想要往里面闯,实在太过分了!≈谢元秀往前走了几步,走到彩月身边,拍了拍她的肩膀,示意她不要激动,然后才看向严玉堂,问道:≈严世子来找我,有什么事?≈≈妹妹,世子哥哥来找你,是听说了你要离开的事,来劝你不要走的。≈≈是吗?≈谢元秀问得有些漫不经心的,≈想来严世子也知道了我的身世,你说我一个与侯府无亲无故的人,凭什么留下来?≈严玉堂脸色一变,没有回答谢元秀的问题,反而说道:≈不管怎么样,咱们都是一起长大的,你现在竟然连一声‘世子哥哥‘都不肯叫了吗?≈老实说,严玉堂长得一表人才,玉树临风,要不然原主也不会那么喜欢他。原主闹自杀想要留下来,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严玉堂,因为她喜欢严玉堂。而宁元君的回归则表示以后嫁给严玉堂的人是宁元君,这一点她怎么都接受不了。而宁元又经常在她耳边说些似是而非的话,冲动易怒的原主可不就着了宁元君的道,让大家以为她想杀了宁元君,从而惹怒了刘氏,让刘氏下定决心将她送回她原本的家。不过,对严玉堂有情的是原主,她虽然继承了原主的记忆,但是却没有继承原主的感情。就严玉堂这样的,说实话,她万分看不上,觉得对方没有男子汉气概。她喜欢的是那种男人味十足、安全感爆棚的人。所以,对于严玉堂的责问,她澹澹地说道:≈既然我已经不是侯府的女儿了,那么自然与严世子就没什么关系了,再那样称呼不合适,而且世子如果没什么事的话,就请回去吧,恕我不能招待了。≈≈你一定要这样吗?≈严玉堂有些失魂落魄的,≈其实你可以留下来的,我已经跟我母亲说好了,过几天就能将你抬回府,所以你不要离开好不好?≈谢元秀听了这话脸都黑了。他这是什么意思?想要自己给他做妾?他想得倒是挺美的!都不用谢元秀亲自拒绝,彩月就已经为她出头了:≈呸!想要我家小姐给你做妾,你简直痴心妄想!你还不快滚,要不然别怪我拿扫把赶你了!≈谢元秀真的想为彩月鼓掌了,这丫头真的是太得她心了。忍着让自己不笑出来,谢元秀面无表情地对严玉堂说道:≈彩月的意思就是我的意思,所以严世子还是回去吧。≈见严玉堂仍旧一脸看负心汉的表情看着自己,谢元秀觉得有些恶心了,黑着脸道:≈你的未婚妻现在就在你后面呢,你当着你未婚妻的面想要纳妾,可曾想过她的感受?≈别人没有注意到,谢元秀可是从一开始就感受到了宁元君那想要撕了她的心情。恐怕宁元君自己都没想到,她跟着自己的未婚夫来这里,会听到这样的一番说辞。她现在都快要气炸了,但还不能发作,因为她一开始树立的人设就是温柔善良的小白花形象,而且严玉堂现在就在这里呢,她就算再怎么生气也得忍着。听到谢元秀的话,严玉堂才回头看向宁元君,一副好未婚夫的模样,问道:≈君妹妹,你那么善良,想来不会介意的对吗?≈宁元君硬挤出一丝僵硬的笑容,说道:≈怎么会?若是以后都能和元秀妹妹一起,我高兴还来不及。≈谢元秀:≈……≈都快要被这对渣男贱女恶心坏了。也不知道原主看上这男人什么?妥妥的渣男一枚!她觉得自己再面对这两人,昨晚吃下去的饭都要被恶心得吐出来了,于是赶紧出声赶人:≈可别,这样的福气哦可不想要,做妾的事你们想都不要想,你们快走吧。≈说完,也不理会两人什么表情,对彩月道:≈彩月,送客。≈≈好咧!≈彩月高声应道,然后目光灼灼地盯着严玉堂和宁元君二人,≈严世子,三小姐,请。≈严玉堂还想再争取,≈秀妹妹,你真的要做得这么绝吗?≈谢元秀没理会他,直接转身回屋里了。只给对方一个冷漠无情的背影。≈严世子,请吧。≈彩月拦在严玉堂面前,再次说道。一边说还一边挥了挥拳头。作为宁元秀的青梅竹马未婚夫,严玉堂当然知道彩月不仅力气大,还专门学过些拳脚功夫。而他虽然是镇国公世子,但却是个实实在在的文人,真要与彩月对上,他可不是彩月的对手。于是只能不舍地离开。严玉堂和宁元君出了沉香阁,宁元君就开始发挥她的温柔小意,劝解严玉堂,≈世子哥哥,你别难过,元秀妹妹不肯与你做妾是她不知好歹。≈严玉堂这会儿还沉浸在悲伤中,心不在焉地点点头。宁元君见此,心头的怒意又深了几分,但仍旧打起精神来,说道:≈世子哥哥,我才刚回到侯府,对京里很陌生,你能不能抽时间带我出去逛逛?≈≈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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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