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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华点点头,细细打量着常欢。经过这短短几天在鬼门关走了一遭,这孩子变得头脑清晰,意志坚定,时时陷入沉默,一改从前“黏人精”的习气。一开口,说出的必然是深思熟虑过的想法。一夜之间,就如同她背上的那只苍鹰,长出坚韧的羽翼。“你长大了。”毓华不禁感慨。常欢听了这话,也转头直勾勾看着毓华,十分认真地说:“我不是说过,我长大了一定会保护你的。”这话从前常欢讲过不止一遍,那时以为她在开玩笑。可仔细回想,她从没在自己面前说过任何一句荒唐的话。而很多事情,看似只是玩笑话,却饱含着她的一片真心,很多承诺,看似孩子气,但最终也一一实践完成。这孩子自有她的主意。“我们和凌有喜一起去看水中花吗?”“听姊姊的,如果想和她同行就一起,如果不愿同行,等到了一个稍微安全的地方,和她分开就行。”毓华点点头,她知道这次常欢能逃出生天,与凌有喜合作分不开。一路走来,也算有了生死之谊,并且也知道她之前也为老徐所迫,共同的敌人成就了暂时盟友。可是她和常欢心知肚明,凌有喜不愿回乡继续从事被他人“借腹生子”的老本行,和那几个同行的老乡并不是一颗心。说不定是被胁迫着来问老徐要钱,她便借力打力,让老徐和这几个同乡对上,相互厮杀,借力打力,而她趁机逃出生天。可从老徐那里敲得的钱呢,自然一分也不少的落入她的荷包。这姑娘手段泼辣,心机深沉,而这几天同路闲聊,凌有喜言谈中总无意中透露出来的,想改变命运,往上攀爬的“鸿鹄之志”也让毓华觉得心里惴惴,不像是同路人。但是现在分道扬镳未免太早,毕竟还需要相互合作和借力。“那等到了安全的地方再说吧。”“明白了。”常欢说着,忽然向毓华转过身来,毓华心里微微一动。这几天风餐露宿,有时在外面的破庙破屋住一晚,都是三人挤挤挨挨凑在一起。又或偶遇打尖的机会,也都是三人躺在通铺上。白天持久地奔走耗散了大半精力,大家都是脑袋一沾上枕头就睡着,难得有像今天这样和凌有喜分开独宿的机会。毓华伸出手来,轻轻抚摸常欢的鬓边,又碰碰她的小脸,满心都是疼爱和怜惜:“还记得我们一块从常德去西北的路上吗?”那时也像今天这样两人睡一个被窝头,“你就像是我刚捡的小猫。”分都分不开,只晓得缠在自己身上,贪恋那一点属于人的温暖。不过大半年的工夫,就长得这样齐整了,脸上也褪去稚气,像个小大人。毓华望着常欢,没有窗帘的简陋小屋里,月光的清辉透过窗棂洒了进来,给常欢的脸上敷上一层柔和的清霜。“谢谢你常欢。”毓华说了半句话,还有那没说的半句。谢谢你让我懂得了做母亲是一种怎样的滋味。毓华张开双臂,“想不想回到那时候?”可常欢居然没钻进她怀里,依旧直勾勾凝视着她,半晌,从被窝里伸出一只手,温热的小手覆在毓华脸庞上。就像小猫柔软的爪掌挨过来,毓华不由自主闭上眼,轻轻蹭着这只小手。“姊姊,你瘦啦,你也累坏啦。早点睡觉。”常欢说着收回手,翻了个身,自己蜷成一团,将背脊对着她。她听到常欢的呼吸从最初的急促到渐渐的安宁、低沉、平缓,再到最后,十分踏实的睡着了。毓华将被子一边往前送了送,严严实实覆上常欢的身躯。真好。她的心里涌起一阵宝贝失而复得的庆幸。她伸手,轻轻搭在常欢的肩膀上,默默祈祷:主啊,请不要让灾难降临在她身上,再大的风雨只消落在我头上就行。就让这孩子遂了她的心愿,长成她自己所期望的那样。从今往后,请让我们长久地在一起。第二天起来,常欢正在院子里刷马,为南枝洗去风尘,毓华则在收拾行囊。凌有喜一大早出去了,回来时拿着两件农妇的衣裳,让毓华和常欢换上。多日逃难下来,她们早已洗尽铅华,打扮得很朴素了,但在凌有喜眼里,远远不够,她说尤其是毓华,即便衣着素朴,可在人群中一眼望去还是很出挑。凌有喜拉着毓华到了灶房,抹了一手锅底灰在毓华的脸上涂抹开,拾掇了半天才略显满意地点点头:“嗯,这才不像个读书人了。”“你把我扮成烧火丫头也未免太夸张了。”毓华低头看看自己:“会不会欲盖弥彰?”凌有喜不太明白“欲盖弥彰”是什么意思,继续皱着眉头:“你出去还是别开口了,一开口就露了你的身份。”毓华无奈地笑了笑,刚想说什么,却见凌有喜脸上神情变幻,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怎么了?”“我刚出去问老夫妇借衣服,路过那间上锁的房,发现窗子开了个缝……”“是有人进去过?”凌有喜摇摇头:“应该没有,估计是木头老化,潮湿后榫卯自己掉了。不过,”她顿了顿,“你猜里面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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