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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兵越发怔愣,相互看了彼此一眼。那为首的老兵沉着声道:“那是我们自己的选择,夫人不必替我们的前途操心。还请您和大小姐跟我们走一趟。”毓华大声道:“我说过,我累了,现在不想走。”老兵阴沉着脸:“夫人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说着他一挥手,让身侧两个兵上前一步,“还不快请夫人和小姐上路……”另两个士兵刚伸手向前,但听“嗤”的一声,眼前白光一闪,常欢拔出匕首,手一挥,不知怎的,就将一名士兵的袖口刺裂了。“你手再敢伸过来一寸,下次断的就不是袖子了。”常欢抽刃还鞘,“谁教你们敢对我姊姊无礼。”两个动手的士兵僵立当场,转头看向老兵,老兵望向毓华,一时倒不敢轻举妄动了。毓华冷冷一笑:“既然喊我一声夫人,还望你们知些礼数。不然,就算我和参座再怎么不对付,我们也算是他的家眷,你们不如好好掂量掂量自己的身份。”这时,只听有人在旁劝阻:“大哥,夫人她们说的是,不如就让她们在这里歇个脚?”竟是先前被老兵踹了一脚的小兵。他爬起来后就一直站在旁边,不敢近身,这会儿得了机会插嘴,居然仗义执言。老兵恶狠狠瞪了他一眼:“你倒是对她们忠心!怎么,果然是她们的歌迷……”那小兵忙低下头不敢回答,而那老兵说到此处,眼神突然闪了一下,他转过头来,一改方才的凶神恶煞,阴恻恻地笑起来:“我倒是忘了,夫人和小姐可是百年难见的金嗓子。今天真是我们大伙儿的运气,不如请夫人和小姐为我们唱一首助兴,如何?”“不唱。”毓华口吻淡然,却语意坚决。“夫人,你看我们几个可都是你的歌迷,只要您唱一首,我们就让你们在这里好好休息,休息好了,再请你们去见参座,怎样?”“不,我不愿。”毓华依旧冷脸看着他。老兵向前一步,慢慢从肩上取下了一杆元年式长枪,常欢立刻打起精神,紧持匕首,另一手不自觉地将毓华挡在身后。老兵笑笑:“大小姐,你也是懂军火的人,是你的匕首快,还是我的子弹快,你应该比我更清楚。“你敢动我们一根汗毛试试?!”毓华厉声道。“夫人,想知道参座给我们下的命令是什么吗?”老兵似乎一点都没被毓华震慑到,他脸上的笑意更浓了,“他说,捉活的!所以,您懂了吗,他可不在乎你们断胳膊缺腿!”说着老兵陡然将枪上膛,瞄准了常欢的腿,阴恻恻地喝问:“唱不唱?”周围气氛一时凝滞,小兵为老兵气势所慑,似乎也不敢再开口了。“哦,不对。你们二位中…好像是大小姐唱得更好听,”老兵说着转头看向年轻小兵,“是不是?”小兵呆呆地看着老兵,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不过老兵并不打算让他回答,而是自顾自移动枪口,对准了毓华的双腿,赫然抬头看向常欢:“大小姐,开个嗓,赏个脸呗?”常欢死死盯着老兵,她眼中积淀着的寒光一层层泛着霜冻,眼见寒霜即将扑面袭来。蓦地,她轻轻一眨眼,将眼中的寒意全盘瓦解。常欢弯起眼,笑眯眯地说:“想让我唱,我就唱呗,干嘛那么凶。”四十三、中弹常欢还真开嗓了,哼唱的就是当初在教堂的那首《奇异恩典》。歌声飘荡在马家庄的集市上空,宛如一把甘露洒在干涸已久的农田上。前一秒,还在刁难她的老兵在听到她的歌声后也主动封嘴,十分享受般地抱起手臂,摇头晃脑地合着她的拍子打起节奏来。其他几个士兵一也变得格外认真,细细聆听着。常欢唱了几句后,突然收口,不再唱下去了。那老兵瞧向她,脸上淌出一阵令人发毛的笑意:“怎么不唱了?大小姐莫不是觉着给我们这群臭丘八唱歌跌了身份?”“不,是我乏了,不想唱。”老兵脸上闪现一抹愠色,转身向常欢逼近几步,毓华见状,不由往前走了几步,想拦在常欢跟前。常欢伸手捏住了她手腕,微微有力,笃定。毓华明白了,知道这孩子有她的主意。果然常欢见老兵逼近,忽然冲他展颜一笑:“大叔,你怎么好意思让我一口气从头唱到尾,也不容我歇口气?”老兵一怔,就见常欢凑前两步,脸上露出那种看上去特别纯真的小姑娘的微笑,然后张口又来了一首清脆的歌谣。竟是西北当地的信天游,常欢一扬声,一串歌词从她喉中滚出:“我低头向山沟,追逐流逝的岁月,风沙茫茫满山沟,不见我的童年……”毓华平日里多听常欢唱的是督军所需的耶教歌谣,从没想到她不知几时竟学了这一首当地民歌。这种民歌要唱出味道来,非一两日冰冻之寒。看她每日忙碌于各种功课,也不知她是怎么抽出了工夫,又是向谁习得的。毓华发现自己和常欢逃出徐家后,这一路作伴,她是越来越看不透这孩子了。原以为她跟着自己生活了这么久,早就算了解她,可她身上未知的地方竟越来越多。而且很多时候,她的举动一点儿都不像个小孩子,即便她脸上妆出孩童纯真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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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翎银鞍白马,跨街游行时曾听过一场民间的戏。台上咿咿呀呀诉断衷肠,唱着霸王别姬的戏词。当时他将腰间的锦囊抛上台,大力拍着身侧人的肩膀高声叫好,心中带着隐秘的雀跃。崔羌懒散的桃花眼只是轻轻飘过来,从容地笑着。戏幕起又落,惊赞拍掌之声连绵不绝。穆翎不经意侧首,忽地撞进那双深邃眼眸里。四目相对,周遭纷纷扰扰仿若消散,只余一种说不清道不明之物在他心上肆意生长。红颜叹,纵缘尽,已不枉此生。台上人道尽悲欢离合,台下人含笑看他。那时他想,书中所谓生死相随,便是这般罢。后来图穷匕见。崔羌微凉的指尖从他唇畔划过,抹开血色,贯来柔和的眼尾上挑,我怎么舍得杀你啊太子殿下。穆翎一颗心早已失去知觉,只听着那懒懒拖长尾音不如您做我的男宠,可好?穆翎颤着手,握住了那柄刺入血肉之中的刃,温热的血离开身体,也带走了最后一丝天真,恍然之间他笑出了声。原来当年那出戏,唱得你是真霸王,我是假虞姬。*扮猪吃虎疯批攻x身软心更软笨蛋受(崔羌x穆翎)*攻蛰伏复仇,受倒霉背锅*狸猫换太子,攻是真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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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恒本身有一张bug级别的盛世美颜,可他天生身负反派诅咒,旁人只能看到一层虚假的丑陋表象。他是万千世界送给天命之子历练的踏脚石他的结局永远是花式给对方送经验送金手指,即便那些天命之子人品不佳。但有一天,祁恒他把这个诅咒弄没了…阅读提示1男主万人迷金手指苏文,逻辑为剧情服务,全文架空。...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不定时更新预收晋王发现自己是替身了吗和基友的现言驯服一只阴湿男,文案在最下此文文案慕溶月是长公主的独女,出身矜贵,养尊处优,偏偏无可自拔地爱上了侍卫谢羡风。谢羡风容貌俊逸,却性子冷淡,待人疏远。谢羡风晋为小将军後,皇舅为她赐了婚。纵使二人阶级悬殊,她仍义无反顾地下嫁,她以为,他会为之感动。婚後两年,他待她冷若冰霜每年的成婚纪念日,他从不归家。她以为,他只是不会爱人罢了。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慕溶月,渐渐也为了夫君洗手作羹汤娇生惯养的千金,却开始学着做一个贤妻,去讨丈夫欢心。直到莫老将军落难,谢羡风放着怀胎虚弱的她,跪在皇殿前三天三夜,只为身陷囹圄的莫盈儿伸冤。他烧掉了她寄去的家信,愠怒之下,脱口而出,若没有她,我已经与盈儿成婚,莫家便不至于此。那时,慕溶月才明白,原来,他的冷漠,他的事不关己,都只是对着她一人。而爱,是无师自通的。慕溶月终于累了,扔下一纸休夫书。谢羡风,你自由了。捂不化的冰,她再也不捂了。多年後,他与她重逢在王室贵族的茶话夜宴,举杯间,言笑晏晏。她已是金枝玉叶的宋国公夫人,而他久久未娶,孤身一人。酒座後,阴暗无人的角落,谢羡风红了双眼,喑哑地说你离开後的每一天,我都在找你。她却盈盈一笑。不过是闲时豢养的一只雀儿,逗来解解闷,怎麽还当真了?多年前,在那一纸和离书上签字画押时,谢羡风还未曾想过,从前那个任性稚拙丶被他视若不见的前妻,会在有朝一日化作他心头的一颗朱砂痣。让他在爱而不得的日日煎熬里饱受折磨,最後心甘情愿地将其奉若神明,为之俯首称臣。我心死後他却後悔了雄竞修罗场,女主日常训狗修文後详细版排雷40☆男洁女非(修文後)☆女配爹是男主恩人,男主对女配无爱情,两人从始至终不会在一起☆女主後期会和男配二婚且移情别恋,男主则只和女主有婚姻关系。☆火葬场十级。虐男的程度大概是虐女的倍数推一下朋友的现言甜文驯服一只阴湿男by小云泡芙李赫第一次见到阮梨,是在英区A大隐蔽的湖边。她身着一袭白裙,蓦然闯入了他的视线。他看着她上一秒刚和富二代学长吻别,下一秒就收下了学弟送的名牌手提包。林影婆娑间,她的目光与他无声交汇。阮梨微微一笑,伸出纤长的手指,放在朱唇上,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从此,她轻盈飘逸的裙摆深深地烙印在了李赫的瞳仁里。再一次见到阮梨,是在友人的别墅派对里。友人吹捧他正在谈一个校花级别的女神,还劝李赫也尽早处个对象,别活得像个苦行僧。李赫沉默不语,借口去卫生间而离开。一墙之隔。门外是喧闹举杯的朋友门内的阴暗角落,是两道交叠的身影。李赫把落单的阮梨堵在了墙角,他的身影将她笼罩,他手心是被她咬出的红痕。看着阮梨红透的脸,李赫清冷的面庞犹如冰雪初融,一抹淡淡的笑意悄然浮现。最後,他伸出手,如法炮制地放在了自己的唇上,轻嘘一声。你也不想我们之间的秘密被你男友发现吧?宝宝。阮梨有三个秘密。第一,她的白富美女神人设是假的第二,只有一个乖僻的怪胎知道她的秘密第三,她跟那个怪胎谈起了地下恋。李赫阴险,偏执,卑鄙无耻阮梨虚荣,僞善,装腔作势。他们是天生一对的金童玉女。预收晋王发现自己是替身了吗求收藏京中有一纨绔王爷,虽容貌俊逸,却性情暴戾,谁人也不敢招惹。他权势滔天,覆手间便可取人性命弑母害兄,是衆人闻风丧胆的煞星。一日,晋王在林间围猎,却遇见一来路不明的蛮夷女子。那女子生了一副娇小玲珑的皮囊,却不似旁人一见他便如惊弓之鸟,她定定地直视着他妾身只愿能留在王爷身边,让王爷开心。起初,晋王并没有将她放在眼里。可她却不肯放弃。为了见他一眼,她炎暑长跪于殿前,哪怕被炙烤到昏厥为了讨他一笑,她冬日里下河捕鱼,浑身冻到青紫。直到後来,晋王身中剧毒,沈鸢不惜一切为他祈福。晋王讥讽她为了我,你能去死吗?沈鸢手起刀落,竟是毫不犹豫地剜下了心头血,用作为他解毒的药引。惟愿殿下开心。望着沈鸢面白如纸丶奄奄一息的模样,晋王心底终于生出了一丝动摇。待到病愈後,晋王以侧妃之仪,将沈鸢娶进了王府。沈鸢不过是个身份低微的孤女,侧妃于她已是擡举。他自认为已经对她很好,她定会对他感激涕零。直到那夜,沈鸢梦呓,却是失控地唤着他故去王兄的名讳,宝音好想你晋王这才发现,原来她接近他,只不过是因为他有着一张与王兄相似的脸。多年前,宝音爱上了芝兰玉树的沅王。却来不及表达自己的心意,沅王便为救她而死。自此,她将名字改为了他的鸢,潜入了京城,只为报恩。她见到了他同母的兄弟晋王,容貌与他有七分的相似,性情却是迥然不同。只为了这七分的相似,她便开始百般地待晋王好,只为了能短暂地回到他的身边。剜下心头血时,沈鸢想,倘若她能救下他的胞弟,他在九泉之下,一定也会开心的吧。初遇她时,他连她的名字都未曾放在心上。来自蛮夷的粗鄙之女沈鸢,如风般不可捉摸的沈鸢。最後,却成了他心尖最毒的一抹情蛊,让他求之不得,寸心如狂。内容标签宫廷侯爵破镜重圆天作之合励志成长追爱火葬场慕溶月谢羡风宋景渊莫盈儿一句话简介我心死後他却後悔了立意珍惜眼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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