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2章 斩杀鹰人王(第1页)

面对老鹰王的攻杀,姜尤让翼人们远离这片空域,继续杀伤鹰人王庭的大军。

而他则于原地,准备会一会这个年老的传奇!

传奇,在费兰德大陆,基本上已经是一个部族的最高战力。

一个普通的部族,可能需要几十代的传承,才能拥有诞生传奇的条件。

从超凡者,到职业者,从正式阶,到英雄阶,往往便会耗费一个部族大量的时间和资源,经历血与火才可。

而传奇的诞生,才是一个种族真正强大起来的象征。

一个传奇强者,至少有一千年的寿命,能够庇佑种族千年,这是何等的幸运。

作为鹰人族唯一的传奇,老鹰王的年龄已经很大了。

鹰人不是长生种,在这个时代,普通鹰人的平均寿命也就50岁左右。

虽然看起来是一个中年鹰人的模样,但老鹰王已经活了九百年,没有几年好活了。

他的身体机能衰弱,实力大不如从前。

所以他做事倾向于稳妥,泰坦与地精之战便是这般,作为世代效忠雷霆泰坦的鹰人部族,却没有全力出手,为的就是鹰人王廷的将来。

老鹰王最大的遗憾,其实还是他的后人中,没有一个新传奇诞生。

现在他的王子王孙之中,也没有天赋异禀的存在。

虽然族内有很多天赋极佳的年轻鹰人,但老鹰王不愿意将王族传承的传奇进阶职业传承给这些天赋好的鹰人。

鹰人王的位置,只能他的后代来做。

其实他有时候也曾后悔。

早期,在他年富力强之时,曾有一位天赋异禀的王子,短短几十年便成为了英雄阶的职业者,但为了自己的统治,他阴谋断送了那个儿子的超凡之路,使得他自尽而死,并将他的后代贬出王庭。

据说这支小部落,在东方的一座小山安顿下来,开枝散叶。

……

天山上空。

裹挟这风暴之力的老鹰王振翅于空,手持一杆骨矛,杀气腾腾地朝姜尤杀去,心中愤怒非常!

原本,他的安排其实是向地精王投降,让鹰人王庭继续存在。

而他也选择了一位实力最强的子嗣作为下一任鹰人王,并且不担心族中反对。

因为那些天赋好的族人,都被他送去泰坦与地精的战场了。

这样很多年过后,他的后人诞生传奇,鹰人便能崛起。

但现在,姜尤所率领的翼人军团,是要将他的王庭抹去啊!

而且听姜尤的意思,他们鹰人已经失去了投降的机会,他的王庭真的危矣了!

这令他恨不得将姜尤碎尸万段!

太可恶了!

此时,当他冲上天空,杀向那个翼人首领时,却见那个翼人首领并不畏惧,反而拔出长剑,从容不迫,等待与他搏杀,这又让他心头大笑。

“无知的翼人,传奇的力量,岂是你一个英雄阶能够对抗的?”

当靠近姜尤五十米之内,老鹰王高举骨矛,狂莽的风暴之力环绕在周身,传奇的韵律散发周遭,一个由风暴组成的传奇领域笼罩住姜尤!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病弱小美人陷入无限修罗场

病弱小美人陷入无限修罗场

林招云长得很清纯,性格也很软,他倒霉地被投放到惊悚世界里。你必须在一堆可怕变态的boss围绕中做任务,积分数量达到了才能通关。这些boss一个个都是可怕的恶魔!离他们远一点!系统恶魔低语。林招云吓得小脸发白,用力点头我明白了!一开始的林招云笨拙胆小,被弹幕喷成上分婊,只有脸的废物。追击时刻,俊美的男人堵住漂亮的小可爱,他拿着凶器步伐缓慢,带着嗜血的目光将林招云逼入死角。弹幕嘲讽完了,主播没了!只有脸的废物!我赌他活不过今晚!林招云被死死地捂着嘴巴,眼角发红,求救声全被堵回嗓子里,只能发出呜呜呜的声音。BOSS一脸亢奋,拢住瑟瑟发抖的少年。林招云闭上眼迎接死亡耳边却传来低沉的嗓音。其实,第一次见到你,我就发现我爱上你了。这是我第一次告白。你全身上下都符合我对爱人的幻象。啊?弹幕黑子???林招云抬头惶然,尬得手指耷拉在大腿上绞着衣摆,无处安放。笑死,主播被震惊到,表示第一次见这种神奇物种。又是一个任务时刻,林招云惊慌把偷到手的任务品放入裤子口袋,boss突然出现。林招云吓得打颤以为被发现了。新boss冷笑,对林招云疾言厉色脏死了!离我远点!是不是觉得所有人都会被你的脸迷惑?弹幕黑子泪目有正常boss了!主播必死!谁知道几天后你给我过来!你穿着大短裤一双白腿乱晃给谁看,勾引谁呢!?林招云看着自己快到膝盖的大短裤?黑弹幕弹幕里的粉丝一开始还喜闻乐见。芜湖!真的是防不胜防(请再来多一点!这副本剧情变得好!奇!怪!我我喜欢!打起来打起来!但是后来别钓了,別钓了!太多了!孩子营养跟不上!(切丝疯批强势攻x万人迷病美人天然娇钓受)阅读理解直掰弯,1v1,互初,有亲密接触的都是攻的切片影分身,最后灵魂会融合。一点点恐怖,放飞自我作,逻辑不硬核。坏蛋得不到咱们的小可爱)...

妾奔

妾奔

本文于29号入v,谢谢新老朋友支持丹穗是一个富商的小妾,干的是小妾的勾当,担的却是丫鬟的名头。眼瞅着富商病歪歪的没两年活头,富商一死,她不是被纨绔少爷玩弄,就是被遣散发卖。以她的样貌,没了庇护,总归会踏上一条风尘路,沦为一个被折磨的玩物。故而,趁着富商还能喘气,她像个没头的苍蝇,四处钻营寻找新的靠山。这日,府上新来了个护卫,听说是一个行走江湖的刀客。武艺高强能带她私奔居无定所不怕闲言碎语赚的银子不少能给她买户籍就他了,丹穗开始琢磨怎么拿下他。韩乙是个四海为家的刀客,亲故皆断,为人冷情,过的也随性,一贯是赚多花多,赚少花少。路过平江城时身上银钱已尽,他随便接了个价高的活计,给一个布商当护卫。却不料府中的男主人看中了他的武艺,他后院的小妾们却是相中了他的皮肉,一个个暗示要随他浪迹江湖他厌烦极了,尤其是还有个貌美的小娘子总是无时无刻的凑来看热闹,她自己都虎狼环饲了,好似还无知无觉。真是兔子笑狼掉进狐狸窝,呆子。~~~~~~~~~~~~下本开探花郎的极品二嫂,求收藏孟青是一个普通穿越者,胎穿到大雍朝,是江南苏州一家纸马店的二姑娘,生活无忧地过了十八年,她为自己择了一门有前途的婚事。然而在婚后的第二年,她生完孩子后做了个梦,梦里小叔子杜悯会在三年后高中探花,杜家一时风头无两,而她这个投资者却风评受害,成了探花郎的极品二嫂,受众人唾弃。在重农抑商的朝代,孟青身为商户女,为了改变社会地位,让儿孙有机会读书入仕,她撒饵投资,带着不薄的嫁妆嫁给崇文书院常得冠首的穷学子杜悯的二哥杜黎。大概是商人好利的本性使然,她若是做了十分,必然让人知道七分,她觉得这不过分,然而这却成了日后被鄙薄的把柄。其一表现在刻薄,给小叔子花二两银要嚷嚷得整个村都知道,让读书郎抬不起头。其二表现在急功好利,利用读书郎的名头给她娘家拉生意,让读书郎在同窗面前蒙羞其三骂她是搅家精,从她进门后,杜黎不听他老娘的话了,胳膊肘往外拐,一心向着他媳妇,还心偏向岳家。其四就严重了,梦里她蛮不讲理地要把她的孩子过继到小叔子名下!狗屁,她势利归势利,可也没势利到让儿女认叔做爹。孟青气醒了,听到丈夫让小叔子给孩子挑个好名字,她心里一喜,探花郎啊,这小子有本事,她投资对了!再想到梦里的场景,她差点气晕,上天大德,让她梦晓今后事,且让她看看谁在她背后捣鬼给她泼脏水。她可没为了钱在村里瞎嚷嚷,为娘家拉生意也是跟杜悯合作的,读书郎可没少分利钱!杜黎家穷,为了供养极善读书的三弟,年过二十婚事还没定下,他心里清楚,他的婚事也将是资助三弟读书的筹码。为了不让他们夫妻俩都成为家里的老牛,杜黎想尽办法暗中毁了两门将成的婚事。所以孟青故意做局撞上来的时候,他对她的目的心知肚明。杜黎认识孟青,孟家纸马店的二姑娘,口齿伶俐,长相讨喜,极善生意,是槐安街有名的带刺花,但她对他没印象。所以杜黎明白,孟青冲他笑不是图他俊俏的长相,她跟他一样,图的是他三弟日后博得的功名权势。不过他不在意,带刺的花落在他手上,扎的是他,疼的是他,他乐意,他愿意挨扎也心甘情愿地受疼。...

[综英美]他是黄毛

[综英美]他是黄毛

完结又名路人男主的阴暗爬行日志简介他是路人黄毛,我也是路人黄毛,都是黄毛,搞了红罗宾的为什么不能是我呢?如果穿越到过去的美国,你想做些什么?你或许想重仓苹果股票,成为每一次世界杯决赛的赌狗,在2019年前去参观一次巴黎圣母院诸如此类。如果不是出生点叫做哥谭。好,现在你出生了,是个黄毛,不是女性,亲生父母双全且不从事非法工作,落地哥谭。是个黄毛路人呢。没有黑发蓝眼在哥谭成为主角团的可能性大为减小,但是父母的生存概率增加又弥补了这点不足。没有苹果谷歌特斯拉股票给你给你躺赢这点让你失去了暴富机会,哥谭的生存大逃杀又增加了你贫穷的概率。很好,你有稳定的哥谭路人精神状态安稳生活。在老师变成沃尔玛购物袋,同学勇闯精神病院就是为了和朋友一起玩,市长心花怒放,总统脑洞大开后,你的精神状态更哥谭了。黄毛怎么啦!黄毛也能有作为!在哥谭,不也是有钟王,疯帽子之类的代表人物吗!靠北,有个能进一线反派团的男性黄毛吗!哼!黄毛还能和红罗宾出柜让粉丝破大防呢!黄毛路人嗯?为什么不能是你呢?汤姆鲁斯特提姆德雷克,黄毛攻义警受。...

空

有一天,黄煜问你会不会觉得痛苦,跟我这样一个人。秦岭清会黄煜眼神里尽是落寞。只听他道看着你每天都在折磨自己,我很痛苦。内容标签都市天作之合婚恋励志暖男其它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