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公子,你让小的查的那三位夫人,发簪皆未遗失。”
“嗯,张夫人的簪子也戴在头上。”沈砚指着名单上的李氏,“看样子这簪子的主人,就是她了。”
“如果她死活不认呢?”张薇接过簪子瞧了瞧,“不也有店铺说,名单没有留底吗?”
“若是心中有鬼,见到簪子定会慌张。”沈砚笑了笑,“一个人的眼神,是骗不了人的。”
“沈公子!这地址不就是孙五家吗!”刘捕快指了指不远处,一脸惊恐。
“这么巧?”张薇的脸色一沉,“看样子,这簪子的主人非她莫属了。”
孙五的娘子李氏,腿还瘸着,拄着根拐杖,见沈砚他们来了,怯生生地站在门口。
“官爷,孙五的事……我知道的都告诉过办案的捕快了。”
“这簪子是你的吗?”沈砚把银簪递过去。
李氏看见簪子,脸色一白,伸手就要拿,又缩了回去。“是……是我的………怎么会在官爷手里?”
“在破庙里找到的。.”张薇盯着她,“你去过破庙找林文?”
李氏低下头,眼泪掉了下来。“我……我去找过林公子。他很可怜,我有时会送点吃的给他。那簪子……大概是上次送馒头时,不小心掉的。”
“你昨晚去哪了?”沈砚面无表情的问着,压迫感很强。
“我在家……”李氏声音发颤,“腿不方便,没出门。”
“可邻居说,昨晚三更左右,看见你家灯亮着,好像有人出去了。”刘捕快语气平淡,“你腿瘸了,走不快,可要是有人送你呢?”
李氏猛地抬头,“没有!没人送我!”
张薇忽然注意到她的手,手很粗糙,指关节很大,虎口处还有道新疤。“你会用刀?”
李氏下意识地把手背到身后,“不会……我一个妇道人家,哪会用刀。”
“孙五的手脚被砍得很整齐,得用很锋利的刀,还得有力气。”张薇往前走了一步,“你天天做针线活,手上有力气。而且你恨孙五,他死了,你最解脱。”
“可……可……可这样不能说明我就是杀人凶手啊………”
“因为你对林文有恩,他才会想着包庇你。打死不说,你有见过他。”沈砚犀利的看着李氏,“那断手也是你藏进木箱,想要栽赃陷害他吧。”
“我……我没有……”
“李氏,你常年累月被孙五虐待打骂,你早就受够了,对孙五的恨已经到了极点!”沈砚笑了笑,“关押到大牢,你挨得过审讯吗?那些大刑可比孙五更狠,更痛!”
“不要打我!不要打我!”李氏的拐杖哐当掉在地上,瘫坐在门槛上,哭了起来。“是我杀的!是我杀的!”她抬起头,眼里全是恨。“他打了我十年!我儿子被他打得不敢回家!
我忍不下去了!那天我去找林公子,他说孙五该死,我就……我就动了杀心。
昨晚他喝醉了回来,我趁他睡着,拿了家里的剁骨刀……”李氏声音哽咽,“我砍了他的手脚,把他拖到乱巷里。”
“符是你贴的?”沈砚冷冷的问道。
“是。”李氏点头,“林公子箱子里有黄纸和朱砂,我偷了几张。
我听说他以前画符驱邪,就想让官府以为是他干的,为了万无一失,我还偷偷放了断手在木箱里,栽赃陷害。”
李氏被带走时,没再继续哭,脸上反而有种解脱的平静。
张薇的心里却堵得慌,“不对。”
沈砚看她,“怎么了,哪里不对?”
“李氏腿瘸了,根本拖不动孙五。”张薇皱着眉,“孙五是铁匠,身强力壮,就算被砍了手脚,也很重。她一个瘸腿的女人,怎么可能把他拖到乱巷里?
还有,剁骨刀砍骨头还行,砍手脚得用更锋利的刀,她家的刀我见过,钝得很。”
沈砚停下脚,想起李氏虎口的疤。那疤不像被刀划的,倒像是被什么东西磨的。“而且,孙五那么打她,怎么可能给钱让她买这么稀有的珠钗?”
“没错,她都这个样子了,也不会爱美到瘸着腿去买珠钗。”
孙五家的院子很小,角落里堆着些废铁。张薇在废铁里翻了翻,找到一把锈迹斑斑的刀。
刀很锋利,刀刃上有个小缺口。
沈砚拿过刀看了看,想起前两具尸体的切口,好像都有个类似的缺口。
“这刀不是孙五的,我爹说过,铁匠用的刀不会这么锋利,这是……屠夫用的刀。”
沈砚蹲在院子里,用手扒开墙角的泥。泥里有车轮印,很浅,像是被人刻意抹过。
“有人用车拉过孙五的尸体。”他站起身,“李氏还有同伙。”
“没错,凶手根本不是李氏!她不过也是个替罪羔羊罢了!就像林文为她隐瞒一样,他们长期遭到虐打,对别人给的一点善念,便感恩戴德视为大恩。
凶手也正是抓住了这点,才会让李氏去陷害林文,并为他顶罪。”
;
“走,再去提审一下林文,他那里是突破口。”
“我也正有此意。”张薇点了点头,跟在沈砚身后。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青松县,一个风景绝佳的好景点,住着辛勤工作的人们,纵然现实条件并非相当良好,但他们仍然卖力奋斗着。张俊也是这千百个奋身影中的一个,如此的平凡,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张俊叶子莲婶一家人应该会这样祥和平静的过完这辈子,但现实让他们走上另一条不同的路...
公司组织去玩,一财务部大姐搭我车,车上还拉着我部门的一个小伙子叫小李,走到半路那大姐叫我找个地方停一下,我把车停下她拉开门就赶快跑到高路边的沟沟里。我估计是解决大小便去了吧。 我俩在车上等了差不多二十分钟,也没见人来,我就说小李你去看一看大姐怎么还不来,他说估计方便去了吧,这个不太方便看吧,我开玩笑了句,要是我不在你估计早去偷看去了吧,他一脸窘相的看着我,这时我电话响了。...
置换人生破镜重圆O装A,A装O豪门纯爱追夫火葬场温与南和同父异母的弟弟温成安双双重生。上一世,他被家里安排嫁给快要破産的梁家,弟弟温成安抢在他前面嫁进alpha四大家族为首的谢家。人人都在说弟弟好命。结果梁家转运,生意越做越好,梁家少爷宠他无度,成了模范丈夫。他的弟弟呢,在嫁进谢家後才得知自己的丈夫是残疾,身为私生子没有继承权不说,还要处处受欺负。豪门生活一地鸡毛,与他最初幻想的上流生活背道而驰。重生後,他们回到联姻前。这一次,弟弟主动让出谢家婚事,转身嫁进梁家。对上弟弟激动鄙夷的眼神,温与南淡淡一笑。想复刻他前世的成功,就要吃足够多的苦。但温成安没想到,上一世风光无限的梁家才是真正的一滩烂泥。压根扶不起来。当梁家破産,他被逐出家门流落街头时,路过广场屏幕,上面正在播放财经周刊最新一期温与南的采访。当镜头晃过温与南身边端茶递水的男人时,温成安猛地想起,这人不是温与南死透的前男友吗?怎麽诈尸了?主持人问起两人破镜是如何重圆时,温与南想起一年前的新婚夜,他见到诈尸的前男友,擡手就是一拳。敢装死骗他,追夫火葬场奉上!...
乱世将起,魔女窃国。 风波难定,人心莫测。 欲免此劫,剑指南国。 毋耽美色,毋留敌国。...
黑所有人严重ooc!真的ooc!真的ooc!无脑甜文勿代入现实这是个同人文男主小西弗一开始就是喜欢女主的不喜可点击退出←不是自谦,真的写的很尬1958年出生的佩妮,只不过比妹妹莉莉大上两岁,就承担起照顾她的义务,在60年代的英格兰,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麽的不真实。原本的佩妮渴望父母的爱,希望他们不要再偏心,可穿越来的她不在乎啊。在一次下水救人彻底恢复了前世记忆,得知自己生活在一本童话书里面时,她觉得一切都那麽不真实。在知道妹妹是救世主的母亲,蜘蛛尾巷的小男孩是深情反派,自己还是个恶毒炮灰的时候,佩妮她表示这配制很不错个鬼啊。没有什麽比能在这经济危机的年代,靠着物资和钱财度过这段时间更好的事了。佩妮没有魔法,但是妹妹他们去了霍格沃茨读书,最终走向的道路截然不同。至于魔法界…邓布利多…霍格沃茨什麽的…还得看安不全…如果有伏地魔在,拜拜,也不是非要去那座城堡。写小说就图一乐,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勿cue人参公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