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22诱狼(第1页)

很饿。我捧着血淋淋的肉犯愁。吃饱喝足的狼群横七竖八地卧在舒服的角落,不时舔舔挂着血丝的嘴,有几只在洞口徘徊一阵就跑出去了,还有几只体型较小的团在一起轻咬打闹,不时传来兴奋地呜呜叫声,小狗挺着圆鼓鼓地肚皮毫无形象地躺在巨狼背上打呼噜。少年正对我坐在一旁大快朵颐,他撕扯着秃鹰的肉,鲜血顺着线条分明的下颌流到胸膛,最后隐没在身下某处。我盯着某处出神。“吃。”他扫我一眼,简言意骇。突然下达的命令吓得我浑身一颤,于是赶紧心虚挪开视线,将注意力放到手中的肉块。红白相间,手感滑腻,滴滴答答着无法言说的液体。不管如何,我必须要紧进食,距离上次吃东西已经过去几日,现在的我连站起来走两步的力气都攒不出来,必须吃东西才行。但是,生肉真的能吃吗?……唉,在这大漠有的吃就不错了,总比饿死好吧?这般安慰着,我总算鼓起勇气将肉块喂到唇边,首先尝试着闻,很生,没有任何食物的香气,接着伸出舌头舔,尝得满嘴腥味,空空如也的胃翻上来难以控制地恶心。我强忍着咬了一口,腥气直冲天灵盖,差点没让我把胃都吐出来,但是,但是,这是来之不易的食物,下一顿在哪里还不知道呢。捏着鼻子,我狠狠咬下一块肉来强迫自己吞咽,这样就只剩嘴里生冷的口感,品尝不到恶心的味道了,囫囵吃完,腹中饥饿带来的绞痛并未即刻消除,我恹恹靠着岩壁,忍耐身体对生肉的排斥。这么吃不行,得想办法。“恩人,我想吃熟的。”我为难抬眸,嗫嚅道。少年根本没注意我别扭小声的请求,他打了个饱嗝,将吃剩的骨头大刺刺地往洞口扔,眼看他伸着懒腰就要躺下,我赶紧谄媚地凑上前去。“恩人!”话音将落,少年就猛地捂着耳朵,不可置信地偏头盯住我,同时蹦出去好远。我瞠目,他这反应让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就这样尴尬地保持我进他退的姿势约摸半柱香的时间,他终于打破了沉默。“你,吓我。”少年眼底满是责备。他语气生硬,脸上也很不高兴。旁观的巨狼朝我龇牙,威胁似的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它危险的低吼比洞穴之外的诡异风声更为清晰可怖,小狗却什么都没听见,只翻了几个滚,从巨狼背上滚到地上,懒懒地打了个哈欠后接着呼呼大睡。我完全处在状况之外,慌忙摆手,“没有没有!我没有要吓你,我是想和你说这个肉是生的,我吃不下……”他眉头紧锁,摇摇头,“不懂。”我意识到他懂得的梁国话有限,和他说太复杂的话他理解起来很吃力,于是我换了个方式解释,“我需要,火。”狼会捕猎,捕来的动物尸体有火就能将之烧熟,我现在需要生火的东西,但是茫茫大漠之中,哪里来的火呢?我想到之前与叶时景随行,每每夜晚来临,他们就会用用火折子点燃收集来的干枯草木——大漠中有一些灌木丛很容易燃烧,按道理说,找到火折子与枯草就能升起火来。“火?”少年跟着重复,“是什么?”我耐心解释,“火是好东西,能在晚上带来光明和温暖,还能让食物变好吃。”“好吃。”说了一通,他捉住了最感兴趣的词,于是整个人朝我贴近,一改方才对我颇有微词的模样。笼罩在他的阴影下很凉快,我惬意地换了个姿势,开始循循诱导。“火让肉变得很香,比直接吃好吃,你吃过在火烤过的肉吗?如果你吃过,你就没办法忘记那种味道,加上调味料,肉能散发出无法想象的香味。”我故意说得很慢,方便少年理解,观察到少年好奇地样子,我心底窃喜。“火,在哪里,找。”他眸光熠熠,喉间滑动,咽了口唾沫。“之前你救我的地方,那座城里。”我不假思索道,确实,如果新露被烧毁没多久,那么里面一定能找到生火的东西,除此之外应该也能找到其他还未腐坏的食物和日常用品。不料少年却摇头,“那里,不去。”“为何?!”“那里,有很多人,狼不去,危险。”“你是说大夫他们?”“大,夫?”这个词属于他认知之外,他艰难学舌。“就是最开始被你们狼群围住的人。”“哦。”他闷闷回应,“不是,他们。”还有别人?可是新露明明被烧了,哪里来的人?我回忆起泡满尸体的水池,浑身寒毛倒立,整个新露城池都静悄悄的,只剩火舌狂舞时噼里啪啦的声音与凄厉风声,哪来的人?一抹沙金闪过脑海——对了,那个拉弓杀我的金发男人!但是,我也只见到了他一个,少年口中的很多人到底是谁?是新露原本的住民还是烧毁新露的侵略者呢?这就不得而知了,毕竟是我昏迷后发生的事。眼见少年对回城的提议否定坚决,我鬼使神差改口道,“那么,只要找到商队就好。”话音刚落,我被自己这话吓了一跳。找大漠中的商队要火折子,说起来容易,但实际上绝对不会完成得这般和谐。首先穿越大漠的商队一般来说出处相同,对外排斥,加上黄沙茫茫情势谲诡,沿途往来者是商队还是伪装的沙盗难以分辨,人鬼不知。保险起见,不是同一派系的商队之间很少交流,除非是遇到特殊情况,如缺水断粮,别无他路可选才会向他人求助。身为女流,若是我孤身片羽去寻求商队帮忙,结果显然不会好,要么沦为商品卖去奴隶市场,要么遭人欺辱后抛尸荒漠。因此,我必须得诱哄少年带着狼群随我一同前去,只有在狼群里,我才不会受到威胁,只有我是站在狼群里的女人,别人才不会只看到我是一个女人。要得到需要的东西,和平的手段是低效的,说白了,我想撺掇狼群与他们的主人随我去打劫路过的商队。我意识到我心里有什么东西改变了,从我冒出这个想法那刻起,我好像褪下了一层薄薄的外壳,我明白要活下去的话,我要面对的还有很多。单调寂寥的夕阳西斜,残阳似血,落日熔金,给整个岩洞画上蜜与焰的颜色。包括眼前的少年,也仿佛融进一幅浓墨重彩的画里,我试着靠近他,面对着他,注视着他,“找到商队,就有了火,有了光明,有了温暖。”尽管,那是劫掠来的火,光明还有温暖。他似乎因为我意义不明的靠近有些不安,眸光闪烁,声音沙哑。“你好近,有,味道。”“……哦?”我支起身子,跪坐着,由上而下的俯视他那双如星如霜的深邃双眼,都说眼是思绪流转之地,我却什么都无法从中看出,兴许是我太愚钝。少年高挺的鼻尖顺着锁骨往下,随后在乳肉处流连,我轻轻抬起乳肉,将红樱放在他微启的唇边。“含吧。”——————tbc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身为监管者的我永远不可能掉马甲

身为监管者的我永远不可能掉马甲

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大将军绑定了妖妃系统后

大将军绑定了妖妃系统后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上位关系[先婚后爱]

上位关系[先婚后爱]

同父异母弟弟的十岁生日宴上,江云兮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绯闻男友贺平生。对方穿一件纯黑商务衬衫,领口半敞,袖子随意挽着边,矜贵儒雅的打扮下唯独那双眼让人不敢靠近半步。有不怕得罪的人舔着脸去问两人关系。向来不爱与女人沾边的贺平生薄唇轻启,极为罕见的笑容下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有点渊源。下一秒江云兮就被推了过来。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两人不过泛泛之交,要说亲密怎么也称不上热搜里所描述的那般耳鬓厮磨,江云兮一下子为了难。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不是可惜?贺平生朝她招手好歹我们认识,过来我耳边说。...

当读者和作者同时穿书

当读者和作者同时穿书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任东杰传奇

任东杰传奇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悬疑侦破的故事,因为那是一场场智力的角逐与挑战也很喜欢武侠小说,因为那里充满了男子汉的豪情与潇洒当然,最爱的还是情色文学,它使我的本能和欲望得到了某种宣泄和满足。  这三种截然不同的通俗作品,基本上构成了我休闲时阅读的全部内容。看多了以后,有一天我突奇想,能不能把这三种体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写成一部兼具特色的小说呢?于是就有了任东杰传奇!...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