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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劫,我没经验。但我知道劫匪不可以光屁股去打劫,会遭人耻笑的。虽然与狼长大的少年已经习惯只着狼皮,光着腚到处奔跑了,但我还没有彻底放下薄面,能赤身裸体的跳到他人面前大喊一声留下钱来饶你不死。这我做不到,我真做不到,所以遮羞之物成为当下必需,而此前身上的轻薄衣纱早已不见踪影,其实就算找到了,我也不是很愿意穿在身上,穿了和没穿区别不大。我有些悲哀的发现,我能求助的对象,还是只有眼前的同族——被狼群养大的同族。便又腆着脸向盘腿望着洞口发呆的少年靠去,“恩公。”他单手撑着下巴,黑狼头盖住上半张脸,我看不清他的眼神,只听得他散漫地应了我一声。“你这处,还有多余的……衣物吗?”我心虚地瞟着那身油亮的黑狼皮,“或是,多余的能让我蔽体的……”黑狼头转向我,沉默。脸面烧得疼,这洞穴就这么大,瞎子都看得出来这里没其他衣服了,我这般问,多少是带着希望少年能将那身皮毛让给我的意思,这真是无耻自私之举,我良心难安,因此嘴上连连补了含含混混地道歉。“啊啊对不起,如果没有的话……”身上一暖。同时压过来的还有暖烘烘的肉体的味道,少年伸长手臂环过我,将那身黑狼皮披在我身上,他健硕地肉体赤裸于我眼前。我鼻头酸涩,用几乎我自己都听不到的声音说了声谢谢。“晚上,就走。”他面对着我盘腿而坐。“嗯?”“晚上,狼看得见,他们,看不见。”我听明白他在说劫掠商队的事,确实,在夜晚野兽有天然的优势,趁其不备以迅雷之势一举拿下,能大大提高成功的可能。顺着官道能找到商队,他们运输货物的路线基本是固定的,沿途有补充物资的要塞,因此方向偏离不会太远。但问题是,我根本不熟悉这边的官道,我连我此时在哪儿都不清楚。“怎么确定他们的位置呢?”我开口询问道,目光移到黑狼头,发觉从刚才起就他就直勾勾地盯着我,他越凑越近,逐渐温热地吐息侵袭到我的脸颊。我没有躲开,只是皮肤荡开一层酥麻,他仔细嗅闻,伸手牵起我的头发放在鼻尖,“味道,很好。”我实在好奇,不知道他到底在我身上闻到什么样的味道,便直接询问他,少年在我脖颈流连好一会儿才答。“现在,都是,我的味道。”我依然不太明白。……夜晚降临,大漠撒上银辉,皎洁孤月望着吹过千年风沙的辽阔荒漠,冷漠地凝视着这片土地上演绎的生死交织。气温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我忍不住裹紧了身上的狼皮,有些担忧地看着身旁裸露于夜风中的少年,就在我伸手要解开狼皮还给他时,他紧紧捏住我的手腕,沉声道,“披着。”随后将我抱着举坐到白色巨狼背上,再利落地横跨上来,将我压在他身前。我感到说不出来的新奇,我骑过马,骑过骆驼,骑狼还是第一次,况且是从未见过的如此巨狼。“阿大,走了。”他发出命令,胸腔中有力地心跳一下下砸在我的背部,巨狼腾空跃起,以极快地速度在荒野中飞奔,身体跟着轻盈到吓人,我抓紧了狼毛,死死闭上眼睛。呼啸凛冽地风吹过脸颊,吹乱我的头发,寒气刺骨,但身后那人的身躯却如此火热,他就像巨型火炉,我忍不住往后坐进他怀里,与他贴得更紧。似乎是察觉到我的僵硬,他一只手搂住我的腰,将我固定住,这才让我心安不少,侧头望向周边无限延伸的单调景色。我看到狼群们紧跟其后,无数灰白色的身影为肃穆的死亡之地增添了生气,弯月如勾,而四散的星子像被摔碎的碎玉,凌乱扎手。狼群的方向很确定,不知是明确了这条路能找到休息的商队,还是只单单沿着一条路碰运气,我回首大声问,“这条路,是对的吗?”但是风将我的声音吞噬了。我不再说话,伸手将纷飞的乱发拨到耳后。越过一个巨型沙丘,我看到往下的平坦之地上有一团暗橘色,适应了黑暗的双眼凝神细看,发觉是几顶挨在一起的油布帐篷,几匹骆驼卧在一旁歇息,靠着骆驼的货物看上去不算多,但这正好说明这是一只小规模的商队,很容易被狼群包围控制。“真找到了……”我喃喃,“今晚,他们可真不走运。”帐篷面前是将将燃尽的篝火,微弱的火星已经无法照亮周围,清冷月色更是照不进这片漆黑之地,唯有狼群们幽蓝的眸子宛若冥火,在寂夜中摄人心魂。一道人影摇摇晃晃地从篝火旁站起来,打了个哈欠,随后弯下腰在篝火里拨弄几下,似乎是加了些枯枝,那火堆复燃,火势稍稍旺起来。“有守夜的,最好先控制起来,不要闹出人命。”我咽了咽唾沫,感觉自己假惺惺的,明明都要做抢掠这种恶事,还表现出自我宽慰的仁慈来,真令人作呕。我悄悄撇了眼旁边的人,有些害怕他鄙夷的目光,但我忘了他戴着黑狼头,我只瞧见一双空洞的狼眼,除此之外别无他物。他嗯了声,随后从巨狼身上翻下来,四肢着地,摆出野兽狩猎的进攻姿势,我想到那绿洲边被咬断气的黄羊,顿时慌了神,担忧他要上前撕咬守夜之人的脖子。于是慌乱地从巨狼背上跳下来。可惜我没有那么好的身手,结结实实地摔在了沙子上,若不是沙子有一定的软度,我肯定要增添一点皮外伤。尽管我需要依赖抢夺他人之物生存,但我依然不希望是在夺取他人性命后,再霸占其遗物,我那可笑地,绷紧在理智上的仁义道德仍然裹挟着我。“别,别杀他!”我仰头,无比狼狈地急促道。少年懒洋洋地应答一声,便在我眼前化作一道利刃,撕裂空气,从沙丘之上极速冲向那沙丘下平地上的商队驻扎的。他四肢并用的方式既怪异又合理,我几乎看见一匹强健的凶兽正以难以想象地迅疾姿态扑向猎物,只见他划破夜色,猛地将守夜人撞倒在地,这个过程中,我没有听到守夜人发出一点声音,唯有复燃的篝火因疾风扭曲了几下身躯,接着恢复正常。狼群无声无息地一拥而下,巨狼尾巴一扫将我赶到它旁边,我笨拙地抓着它的毛爬上去做好,然后体验了几乎是飞向沙丘之下的奔跑速度,那种内脏的飞到空的感觉让我心惊担颤。直到狼群将整个商队的驻扎地包围,我才从巨狼背上滑下来,软在地上。再抬头,只见黑狼头的少年蹲在篝火旁,目不转睛地盯着燃烧跳跃的银红色火焰,而他脚下踩着生死未卜的守夜人。我连滚带爬挪过去探那人鼻息……还,还好,还活着。“这是,什么?”少年伸手向艳丽的篝火。我急忙起身,抱着他抬起的手臂扯回来,“别,别,会疼。”光影变换,无数的狼在火光的之下投射出无数狼影,这里似乎成为了狼的领地。我对上那空洞的眼神许久,随后轻轻牵着他的手,他没用力,任由我引着他伸向篝火,伸向那些跳动着的仿佛有生命的东西,直到灼热与刺痛传到指尖,我再带着他的手缩回来。“这就是火。”我解释。“你说,光明,温暖。”他歪着头重复我告诉他的话。“但也有灼烧,疼痛。”我接着说,“你都要记得。”————tbc作话:狼的小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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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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